1. 個人轉讓股票要不要繳納增值稅
個人將股票轉讓,從而轉移股東權利,轉讓股票時,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個人轉讓股票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財政穗塵或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兄侍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有關規定,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取得的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徵增值稅。
股票屬於有價證券,根據上述規定,個人轉讓股票免徵增值稅。
個人轉讓股票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1、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准,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所得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個人轉讓股權所得屬財產轉讓猜伍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中合理費用是指在股權交易中產生的相關印花稅、過戶費等。
因此,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票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注意: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
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視為有正當理由:
(二)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因此,符合上述情形的無償轉讓股權,可以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 金融商品轉讓都包括哪些業務
金融商品轉讓的業務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行為,包括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
外匯,英文名是Foreign currency,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有價證券,是指標有票面金額,用於證明持有人或該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權的憑證。有價證券是虛擬資本的一種形式,它本身沒價值,但有價格。有價證券按其所表明的財產權利的不同性質,可分為三類:商品證券、貨幣證券及資本證券。
證券是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發展的產物,其含義非常廣泛。從法律意義上說,證券是指各類記載並代表一定權利的法律憑證的統稱,用以證明持券人有權依其所持證券記載的內容而取得應有的權益。從一般意義上來說,證券是指用以證明或設定權利所做成的書面憑證,它表明證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權取得該證券擁有的特定權益,或證明其曾經發生過的行為。有價證券上標有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有權按期取得一定收入並可自由轉讓和買賣的所有權或債權憑證,這類證券本身沒有價值,但由於它代表著一定量的財產權利,持有者可憑以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貨幣,或是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因而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和流通,客觀上具有了交易價格。影響有價證券價格的因素很多,主要是預期收入和市場利率,因此,有價證券價格實際上是資本化了的收入。所以,這里的valuable中的value是一種預期的價值,而非實際的價值,既然好似預期,就存在風險、存在變數。
非貨物期貨,是指商品期貨、貴金屬期貨以外的期貨,如外匯期貨,對金融機構的貨物期貨的買賣,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2009年1月1日起,非金融機構轉讓金融商品需繳納營業稅。
3. 企業賣出股票要交增值稅嗎
需要。股權轉讓是需要納稅的,共涉纖啟悄及到印花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4種稅。1、印花稅進行股權轉讓時需要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或是合同,交易的合同必須要繳納印花稅,而且毀渣是雙方都需要繳納,印花稅的稅率是萬分之五。2、增值稅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和合夥企業股權是不屬於增值稅的范圍,只有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才需要按金融商品轉讓來繳納增值稅。3、個人所得稅個人股權轉讓給個人或是企業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為20%。4、企業所得稅在股權轉讓的稅收中,增值稅主要是針對上市公司,我們先來搞清楚股權轉讓的幾種情況:企業轉讓給個或企業;個人轉讓個人或企業。企業股權轉讓個人或是企業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旁灶,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 為什麼說股票是資本市場金融商品
資本市場是與貨幣市場相對應的一個概念……資本市場就是期限在一年以上各種資金借貸和證券交易的場所,貨幣市場則是期限在一年以內各種資金借貸和證券交易的場所……簡單的理解,資本市場就是長期投資的市場,貨幣市場則是短期投資的市場……需要你要知道的是,股票是沒有期限的,他不像債券(當然債券有短期和長期之分,短期債券是貨幣市場的金融產品,長期債券是資本市場的金融產品)那樣到期可以還本取息,也就是說你投資股票的資金除了「轉讓」股票以外,是不能取回本金的,只能獲取公司的紅利,所以它是一種無期限的投資,當然也就算是資本市場的金融產品了……我們平常炒股只持有幾個月甚至幾天幾就賣掉,從廣義上講這種炒股基本上算不上投資,只能算是投機……所以不要因為平常我們持有股票的時間比較短就以為股票是貨幣市場的金融商品,其實它是資本市場的金融產品……祝你好運!!
5. 納稅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間取得送轉股,銷售這部分送轉股繳納增值稅時,怎麼確認買入價
在計算繳納增值稅時,應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對持有的股票成本進行核算。按照計算後的單價乘以本次銷售股票股數,作為買入價。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項第3款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送轉股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6. 小規模公司金融商品轉讓股票增值稅會計分錄如何做
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7. 公司和個人轉讓股票繳納營業稅嗎
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單位納稅人從事買賣股票業務的,應徵收營業稅;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買賣股票業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具體規定:
股票買賣業務屬於金融商品買賣業務范圍
1.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第三條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行為統稱為金融商品轉讓,歸入「金融保險業」 稅目。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國稅發〔2002〕9號)第七條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行為,包括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九)項規定,金融商品范圍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及其他金融商品」。
根據上述稅收法規、規章的規定,現行稅法已明確:股票買賣(轉讓)業務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稅目為金融保險業——金融商品轉讓。
從2009年開始股票買賣業務應徵收營業稅
2009年開始實施的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第540號令)第五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八條規定,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
至此,買賣金融商品應稅行為適用主體由「金融機構」擴大到「所有單位或者個人」,適用范圍增加了「其他金融商品」。修訂後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所有納稅人買賣金融商品均應徵收營業稅,取消了原來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金融商品不徵收營業稅的規定。因此,從2009年開始,單位和個人納稅人的股票買賣業務,均應徵收營業稅。
個人買賣股票業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綜合考慮我國資本交易市場的現狀,國家財稅主管部門相應出台了對股票買賣業務的免稅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股票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綜合以上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單位納稅人從事買賣股票業務的,應徵收營業稅;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買賣股票業務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8. 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稅如何計算
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稅如何計算
轉讓股票,這是轉讓金融商品,對於企業來講,按金融保險業計算繳納營業稅,計稅依據是賣出原價減買入原價的余額,對於個人轉讓股票暫免徵營業稅.
股權轉讓和股息紅利不是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營業稅.
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照"股息、紅利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如果分得的該股息屬於境內上市公司的,自2005年6月13日起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即實際執行稅率為10%,如果屬於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稅率20%徵收;新增內容:2013年1月1日以後,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前款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持股期限是指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
轉讓股票,轉讓境內上市公司的股票,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轉讓非上市或境外股票,按照"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怎麼看?
上市公司已經公布的財務報表,可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查看.
我國大陸有兩家證券交易所進行股票發行,分別是1990年11月26日成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和1990年12月1日成立的深圳證券交易所.
通過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分析,可以判斷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是否良好,公司的經營管理是否健全,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上市公司的投資者以及其餘關註上市公司的外部人員提供有效的數據信息支持,使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各項財政能力得到了解,為上市公司吸引更多的經濟投入.
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稅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