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債券和股票的區別是什麼
一、公司債券和股票的區別是什麼
1、公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如下:
(1)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股票是所者權憑證;
(2)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屬於公司的負債。發行股票則是股份公司為創辦企業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集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
(3)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是一種有期投資。股票通常是不能償還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公司債券的概念和發行條件】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二、公司股票和債券的聯系是什麼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金融工具。它們相同的地方就是在於兩者同樣都是有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都是先在一級市場發行,然後再在二級市場中進行流通。再者,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相互影響,往往是同向運動,一般是一個價格上漲另一個也上漲,反之亦然。但是漲跌幅度不一定是一致的。
⑵ 股票與公司債券有什麼區別嗎
股票與公司債券的區別是,主體不同、風險不同和收益來源不同。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是一種該風險的投資活動,而債權可以由公司、政府、金融機構發行,風險相對較小,其收益來源於利息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一百五十五條
公司以實物券方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