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員工可以持有非金融行業的股份嗎
銀行的工作人員,一般是可以持有其他行業的股份,比如上市公司股票。
B. 上市公司的錢從哪裡來,怎麼來
公司上市是通過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資金進入公司,股票則在證券市場流通。上市後,股價上下變化,是公司股價交易價格的變化,是公司公眾股東交易股票的價格,與上市公司的自有資金沒有關系。好就幫我採納一下
C. 上市公司的員工可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不可以,《證券法》中 第七十三條規定 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七十六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第七十五條 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內幕信息包括:
1、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5、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7、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3)銀行怎麼查封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擴展閱讀
1、法律責任形式
《證券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的形式主要有:責令停止;責令改正;責令依法處理;責令關閉;退還資金;依法賠償;取締;撤銷證券任職或從業資格;暫停或撤銷相關業務許可;暫停或撤銷自營業務許可;撤銷證券業務許可;吊銷公司營業執照;警告;罰款;依治安處罰條例處罰;沒收;行政處分;刑事處分等等。
其中,罰款有的是在一定標准內按一定比例罰款,最高達20%;有的按一定標準的倍數罰款,最高達5倍;有的按金額罰款,最高達人民幣60萬元;有的則是按其非法買賣的證券等值以下罰款等等。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人的措施。所謂證券市場禁人,是指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制度。
違反《證券法》的規定,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依法收繳的罰款和沒收的違法所得應全部上繳國庫。
當事人對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部門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證券犯罪
違反《證券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為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信息罪,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罪,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中介組織人員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等。
D. 上市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要公告嗎
上市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要公告,說明一下銀行賬戶被凍結的基本情況,對公司的影響和公司已採取或擬採取的措施。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9.1條第(五)款的規定,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公司股票需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梳理銀行賬戶被凍結的上市公司公告可以看出,銀行賬戶被凍結的上市公司中多為因涉訴事項造成。另有部分上市公司稱,其並未收到相關司法部門出具的執行裁定、查封裁定及查封結果通知書等涉訴材料,而是通過公司自我核查的形式獲悉銀行賬戶已遭凍結的消息。
賬戶被凍結的期限
按照法律對法院凍結銀行賬戶的有關規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執法機關可以要求銀行凍結賬戶。凍結最長期限6個月,逾期自動撤銷凍結。 只要執法機關要求的凍結期限一到或者接到解凍通知,銀行會立即解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查詢、凍結和扣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銀行存款的聯合通知》,凍結單位存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辦案機關應當在到期前向銀行辦理繼續凍結的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的手續的,視為自動撤銷凍結。
E. 銀行一般什麼情況下會減持上市公司的股票
對於銀行來說,它是和我們普通人的投資邏輯肯定是相同的,並不會做出一些反投資邏輯的事情,所以說對於這些銀行來說,他們在減持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時候,也會考慮各種各樣的因素,其中最為關鍵的肯定就是這支股票背後公司的運行是否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如果這支股票背後的公司經營出現了重大問題的話,不能夠繼續持續經營下去的話,那麼對於銀行來說,肯定會及時減持這家公司的股票。
F. 上市公司能否用自有資金購買自己的股票
這是不能的。
國家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做出規定,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股。
1.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
2.上市公司不得動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不得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
3.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為長期投資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以上),應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應採取措施,加強管理,監督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定。
4.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開設一個股票賬戶(A股),必須用本企業(法人)的名稱。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
5.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清算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應對已開設的股票賬戶、資金賬戶進行檢查,如發現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以及為個人股票提供資金的,應及時糾正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