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掛牌股票什麼時候才能上市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36個月,而新三板市場則規定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掛牌之日、掛牌滿一年以及掛牌滿兩年等三個時點可分別轉讓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另外,對於公司其他股東而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12個月。而新三板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新增股份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其他股東均無限售規定。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為任何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8-1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2. 股票鎖定期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會有鎖定期這么一說……
你好,持股方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將所持的股票轉讓出去,這一期限即為持股鎖定期。股票鎖定就是不讓公司高管等賣自己手上的股票去套現。防止公司高管或者機構在剛開盤時就套現,嚴重影響股價。股票鎖定期的一般期限是12個月,特殊情況下是36個月。
風險揭示:本信息部分根據網路整理,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3. 簡述個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取得收益的減免稅政策
持有12個月以上,分紅免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若屬於居民企業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超過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則免繳企業所得稅。
Q6:持股超過一年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是可否享受免徵
(一)持股一年以上
自2015年9月8日起,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持股一年以內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三)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股權登記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後的,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2015年9月8日(含)之前個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時間自取得之日起計算。
4. 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動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均為應稅收入嗎
是的,但不包括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以及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對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的與其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能夠享受免稅優惠的,也不包括連續持有被投資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的時間不足12個月的投資。不列入免稅收入的理由同居民企業。
對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以及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5. 你還記得居民企業持有12個月內上市公司股息是不是減半徵收
截止到2022年12月2號,不是。
通過查閱資料得出結論,居民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時間≥12個月,股息、紅利免稅,持股時間<12個月,股息、紅利正常繳稅,所以不是減半徵收。
居民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6. 處置12個月以上上市公司股票收益如何繳稅
答:《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根據如上規定,我們認為,對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附合條件的是可以免稅的,對此免稅規定是為避免對稅後收益重復征稅而訂立的條款,貴企業取得的轉讓股票收益不屬於上述文件規定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屬於免稅范疇,應根據稅法規定的財產轉讓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