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與上市公司老闆有關系的親屬能不能購買公司的股票
這個從規定上來說是不可以的,因為這是存在消息泄露的風險,存在內幕交易的風險。因為上市公司的老闆甚至說上市公司的高管它本身的這個股票持有一般都只能來源於公司內部的股權激勵,而不能來源於市場上面股權的購買,他的親屬也是這樣的要求。
不過規定是規定,只要是現實生活中去操作,也不是完全不能不相干賬戶操作可以,比如說你自己是這個上市公司高管的親屬,你自己買不了,但是讓你朋友的朋友買買不了嗎?這都是嘴裡悄悄操作的東西,一旦真的因為獲得巨大的利益引起關注的引起背後追查的,這事情也很麻煩。
⑵ 創業板上市公司高管及其親屬可否買賣本公司股票
可以買賣,但高管及其配偶需要遵循一定的規則,有些關鍵時候不能買 ,買入之後6個月內不能賣。賣出後6個月內不能買。
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前述人員的配偶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 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 日起至最終公告日;(2)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 日內;(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2 個交易日內;(4)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期間。除上述期間外,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前述人員的配偶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買賣本公司的股票,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須遵守《證券法》的規定,在買入後6個月內不得賣出,在賣出後6個月內不得買入,同時,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還須履行申報和公告的義務。
⑶ 要上市公司的高管家屬購買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股票是否合法
這個是合法的,只要是在這個股本范圍內都是可以打
⑷ 上市公司高管的親屬買賣他公司的股票合法嗎
公司高管購買自家股票是允許的,但有相關規定,並且有規定多久才能賣出。
⑸ 上市公司高管的親屬買賣他公司的股票合法嗎
違反規定。
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第四條: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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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市公司高管家屬購買股票擴展閱讀:
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是指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的工作人員。
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和行政執法職能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作協、科協等群眾團體機關中的工作人員;各級黨政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作協、科協等群眾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適用本規定。
⑹ 上市公司高管的配偶的兄弟姐妹可以買賣公司股票嗎
可以,但須向證監會報備,以便進行內幕交易的監督和調查。
⑺ 上市公司高管的配偶的兄弟姐妹可以買賣公司股票嗎
可以,什麼股票都可以買。但是在窗口期(年報季報前一個月)不能有買賣。以及重大事項前
⑻ 和上市公司老闆什麼關系的親屬不能買公司股票
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在特定期間內是不能買公司股票的,並不是在所有期間都不能買。
(1)看持股比例。默認題目中的「上市公司老闆」為持股5%以上的大股東
根據於2020年3月1日實施的新《證券法》第四十四條關於短線交易的規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構成短線交易。所得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因此可知,如果上司公司的老闆(還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在買入股票後(以最後一筆買入起算)必須鎖定6個月不賣出;如果是賣出股票(以最後一筆賣出起算),6個月後才能再買入,所以,距離最近一次賣出不超6個月的話,是不能買入的。
(2)看任職情況。如果該「上市公司老闆」是上市公司董監高人員的
除了受到上條所述的「短線交易」的約束外,同時還受到「敏感期禁止交易」的約束。以深交所為例。在以下期間上市公司董監高人員及其配偶不得買賣上市公司股票: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禁止在敏感期交易,主要是為了避免董監高人員及其近親屬掌握上市公司尚未公開的內幕信息,而利用該消息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