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武漢瑞達劉毅查封我買了瑞達股票近十年了,月月盼,年年盼,公司老說快了,真是騙人,公司有上市希望嗎
我也買了上當了劉是大騙子有人告嗎?
B. 請教股票的查封和股票凍結的區別
區別:股票的查封查封的部門是法院等行政部門,股票凍結是交易時委託的證券公司進行凍結。
查封一般是法院等部門依法進行,將賬戶凍結,以備審理後按判決結果進行清償。股票凍結 是指交易過程中,下單賣出,不論成交不成交,該部分股票立刻會凍結。
C. 詐騙凍結的錢退回規定
法律分析: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經查明與案件無關,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凍結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五條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
第三百條
人民法院經審理,對經查證屬於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應當裁定予以沒收;對不屬於應當追繳的財產的,應當裁定駁回申請,解除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對於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和其他利害關系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提出上訴、抗訴。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四十三條
凍結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每次續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對於重大、復雜案件,經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凍結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財產的期限可以為一年。每次續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
第四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D. 股票帳戶查封、凍結的最新規定是什麼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於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這其中也包括股票。在一般情況下,對股票的查封,會限於凍結被申請人的資金帳戶,該帳戶只能進資金,而不能出資金;但一般會允許該股票的買賣,這是減小因保全給被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但是各個交易所的具體實施方法也不一樣,詳情請向相關單位咨詢。
資金小於100元 、沒有股票 、2年內沒交易 就會被凍結賬戶,處於休眠狀態 本人親自就到身份證和股東卡去您開戶的證券公司解凍。
涉嫌非法交易或者違反了相關證券管理條例也會被查封和凍結賬號和資金。
E. 我朋友在一家股票推薦公司上了兩個多月班,公司涉嫌詐騙被查封,公司
被查封很正常,只是你想問什麼?目前國內很多所謂的股票推薦公司,其實我們用腳趾頭想想都能想到,如果他們推薦的股票真的都會上漲的話,那他們幹嘛要推薦給你呢!他們公司並不缺乏買股票的錢,他們自個兒悄悄的買不就得了,何必多此一舉的來賺你這點手續費呢?幹嘛要把手中的「肉」分享給你吃呢?這說明這塊肉根本就不是一塊什麼好肉。所以,所有的股票推薦公司所推薦的票他們都是自個兒也沒有把握的。當然了,也許他們確實比很多散戶要專業和經驗豐富得多,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所以我們散戶就要多努力學習,學習更扎實的炒股技能,這樣就不會輕信、偏信某些人和機構的推薦,有自己獨立的思想和操作思路。這才是穩健的炒股之道。
F. 股東股票法院凍結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法釋[2004]15號)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銀行賬戶(存款)的凍結期限只有六個月、動產查扣期限為一年、一般財產的查封凍結期限為二年。根據該條第二款規定「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一輪執行措施到期後,續行期限則分別為三個月、六個月和一年。因為在上述期限內,案件的審理和執行程序一般不可能完成。執行措施到期後,經當事人提前申請,執行法官每三個月、六個月和一年就得前往辦理續封、續凍和續扣手續,十分繁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