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限公司怎麼改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經下列流程進行,
1、由公司董事會制訂股份制改造方案;
2、召開股東會,對改造方案進行審議,對是否進行股份制改造作出決議;
3、對公司進行驗資、審計;
4、修改公司章程,召開創立大會;
5、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的步驟有:1、制定變更為股份公司的整體變更方案;2、召開股東會,通過變更為股份公司的決議;3、變更公司章程、組織機構等;4、將原有限公司股東的股份進行折換;5、帶齊材料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6、登報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第七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