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市公司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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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律師解答: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律師補充:
上市公司退市有哪些益處?
一是顯著降低成本,不再需要滿足證監會、交易所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如定期申報等,公司在法律和會計上所花的費用顯著降低,並消除為遵守相關規定而產生的內部成本(其中包括高級管理人員為遵守有關規定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等);
二是當公開市場不能給公司一個恰當的估值時,退市能幫助公司實現全面的價值並提高公司基於其現金流、收入預測和現金余額來獲得外部融資的能力,而非基於其可能被低估的股票價格來獲得外部融資;
三是私有化讓管理層專注於長期發展目標和策略,而不是迎合市場的短期期望;
四是避免公司的業務被公眾審查並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披露那些競爭對手可以利用的敏感信息;
五是增加對公司股東來源的認識和控制,防止惡意收購,並減少對其他小股東提供服務所花費的成本;
六是其他企業管理的靈活性;
七是減少代理成本,通過退市,公司的股權往往會集中在管理層或少數大股東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公司所有權和控制權結合,從而有效解決代理成本問題;
八是為不屬於收購方的股東提供了一個讓股票在市場低迷的時候實現價值最大化的機會。
【法律法規】
《證券法》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② 股票什麼情況下會退市
法律分析:股票會在以下情況退市的:1、公司可以選擇主動退市的,可以向相關機構提出申請,把公司的股票作退市處理的;2、符合法定情況的,證券交易所應當終止股票上市交易,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當屬於被動退市,法定情況是由《證券法》規定的,只要公司符合其規定,就應當作退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十六條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設立、變更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組織機構、管理辦法等,由國務院規定。
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實行監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