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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冶萍煤鐵廠鑛有限公司股票

發布時間:2021-05-09 18:54:52

1. 在武漢的華中鋼鐵公司以前是不是叫漢冶萍鋼鐵公司,解放前有沒有一個叫匡贊襄的廠長謝謝

(1)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准備利用漢冶萍公司的鐵礦基地及鋼鐵廠舊址建設年產百萬噸鋼的新鋼鐵廠——華中鋼鐵有限公司

(2)漢冶萍煤鐵廠礦公司
漢冶萍煤鐵廠礦公司由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和江西萍鄉煤礦三部分組成,是中國第一代新式鋼鐵聯合企業。1908年,盛宣懷奏請清政府批准合並漢陽鐵廠、大冶鐵礦、萍鄉煤礦而成立。同時由官督商辦轉為完全商辦。到辛亥革命前夕,該公司員工7000多人,年產鋼近7萬噸、鐵礦50萬噸、煤60萬噸,占清政府全年鋼產量90%以上。由於漢冶萍公司是清政府惟一的新式鋼鐵聯合企業,控制該公司實際上等於控制了清政府的重工業。因為抗戰,於1938年,將其大部設備運往重慶,另立新廠,為重慶鋼鐵集團前身。

簡稱漢冶萍公司。近代中國兼採煤采礦的大型鋼鐵聯合企業。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由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和萍鄉煤礦合並而成。次年4月在上海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推舉盛宣懷為總理,李維格為協理。擬招商股2000萬銀元,至1911年(宣統三年)只招得800萬元。生產經費靠借債維持。產品主要是鐵礦砂、生鐵和鋼軌,暢銷全國,遠銷香港、南洋群島和澳大利亞等地。對當時全國興起的收迴路權、自建鐵路運動發揮了一定作用。1908-1910年盈餘,1911年轉為虧損。日債趁機侵入,簽訂多項條件苛刻的借款合同,至1930年總計借日債32筆,總額為日元5060萬、規元390萬、洋例銀82萬兩,逐漸為日本鋼鐵壟斷資本控制。漢陽和大冶的煉鋼、煉鐵爐在20年代先後關閉,公司淪為替日資開采礦石的機器。抗日戰爭時期,漢陽鐵廠部分設備拆運重慶,成立大渡口鋼鐵廠;萍鄉煤礦部分設備運往廣西,其餘被日軍佔領。

2. 大冶鐵礦對漢冶萍的意義..對大清朝的意義...寫論文 越具體越好....

漢冶萍煤鐵廠礦股份有限公司
光緒十五年(1889年),張之洞因督辦蘆漢鐵路(京漢鐵路),調任湖廣總督。張之洞督鄂近20年,在湖北興實業、辦教育、練新軍、應商戰、勸農桑、新城市、大力推行「湖北新政」,使湖北經歷了一次近代化的崛起。光緒十六年(1890年)初,在武昌成立湖北鐵政局,委派蔡錫勇為總辦,廠址選定漢陽龜山山麓,1890年11月動工興建,光緒十九年(1893年)9月建成,光緒二十年(1894年)6月投產。張之洞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招商承辦」,委盛宣懷督辦漢陽鐵廠,走上「官督商辦」道路,由李維格任總稽查。
光緒十六年(1890年)張之洞派德國技師在大冶附近勘察,發現鐵礦蘊藏豐富並露出地面,於是張之洞購機開采,光緒十七年(1891年)4月開始采礦,光緒十九年(1893年)鐵礦大規模開采,建成大型露天鐵礦大冶鐵礦,為漢陽鐵廠提供原料。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3月,張之洞與盛宣懷合奏在江西萍鄉安源採煤煉焦,委張贊宸為萍鄉煤礦總局總辦。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盛宣懷為解決資金不足問題,申請將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和萍鄉煤礦合並組成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改官督商辦為完全商辦公司。到辛亥革命前夕,該公司員工7000多人,年產鋼近7萬噸、鐵礦50萬噸、煤60萬噸,占清政府全年鋼產量90%以上。
盛宣懷接辦漢冶萍煤鐵廠礦公司後多次向日商借款,因無力償還,日商的借款後來都變成了投資,宣統三年(1911年)起漢冶萍公司為日商控制,抗日戰爭勝利才由國民政府接收
[編輯本段]漢冶萍公司介紹

(3)對漢冶萍經營失敗原因的探尋
作為公司高層經營管理者的李維格對此問題見解獨到,他強調國家主權與行業標准對漢冶萍的負面影響。他認為任何國家的鋼鐵工業,都經歷了艱難起步到逐漸發展的過程,漢冶萍早期的經營失誤並不可怕,資金、人才的缺乏也不足為懼,真正阻礙漢冶萍發展的原因是沒有國家的關稅保護和行業生產標准,「漢廠十數年來,坐此兩大原因,日在艱難困苦之中」。[38]

(3)中日合辦漢冶萍問題
辛亥革命後曾有中日合辦漢冶萍之議,後因舉國反對而作罷,但有關該事件的內幕,學術界討論十分熱烈。學界對日本政府借合辦以控制漢冶萍的意圖、日本在整個事件中所起的主導性作用以及盛宣懷在事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等問題的看法沒有太大的分歧。對如何理解「合辦」事件中臨時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如何評介「合辦」過程中社會輿論的強烈反對,學術界的看法前後有所變化。
]此觀點雖然新穎,但多屬推論,缺乏史料支持,難免被譏為尊者諱。
(4)漢冶萍失敗的原因
漢冶萍公司爐倒火熄的結局,引起幾代學者的思索與探究。1949年以後,學界在認同前人的分析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基礎上,將研究思路的重點放在探討漢冶萍失敗的根本原因上,並基本認同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舊中國,列強的壓制和掠奪,國家的積弱與動盪是漢冶萍失敗的根本原因,[60]但側重點及論證的角度有所不同。
有的學者強調日本以債務為手段的侵奪是公司失敗的最重要的原因,「日本政府利用表面上是『商業關系』的貸款,逐步取得萍鄉煤礦、大冶鐵礦的『採掘權』,進而使『企業管理權歸於本邦之手』」;[61]「日本金融勢力多次利用漢冶萍公司運營資本拮據的困難,想方設法,滲透侵略力量,嚴重損害了公司獨立自主的地位,最後被迫降為日本勢力的附庸而無法自拔。一個經歷了千辛萬苦而已露發展前景的煤鐵聯合企業……反而以日益衰落敗壞作為自己的歷史結局。」[ 還有學者從中日經濟交往及漢冶萍公司產品銷售兩方面強調國家主權與公司經營失敗的關系。

3. 洋務運動創辦的很多公司,現在還留著幾個

洋務運動時期創辦了很多公司,它們仍然以鮮明的方式存在著,例如江南製造總局,現在更名為江南造船有限責任公司,輪船招商局就是如今招商銀行的前身,福州船政局則是如今福州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的前身,漢陽鐵廠則是武漢鋼鐵集團漢陽鋼廠的前身。類似這樣的還有很多,但最為完整和規模最大的就當屬江南製造總局和輪船招商局了。

三、漢陽鐵廠。

漢陽鐵廠創辦於1890年,是由張之洞一手創辦。在當時,漢陽鐵廠是我國近代第一家鋼鐵聯合企業,其規模也是最大的,對於促進我國鋼鐵工業的發展有著重大意義,經過技術革新後,更名為武漢鋼鐵集團漢陽鋼廠。據此可見,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洋務運動並沒有失敗,因為它仍然為後世留下了很多財產。

4. 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的發展歷程

由近代工業奠基人張之洞主張提議,光緒皇帝的父親醇親王贊同於1908年組建成立了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
1913年漢冶萍公司在第一屆股東大會上正式確定籌建大冶新廠。
1916年漢冶萍公司董事會授「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大冶鋼鐵廠之章」給大冶新廠,大冶鋼鐵廠正式定名。
1924年漢冶萍公司將大冶鐵廠和大冶廠礦合並為一個機構,定名「大冶廠礦」。
1938年國民資源委員會下令將漢冶萍公司所屬廠礦設備運往重慶另建新廠。十月,漢冶萍公司大冶廠礦淪陷,日軍設立「大冶礦業所」。1945年國民政府經濟部接收日本制鐵株式會社大冶礦業所,成立「日鐵保管處」。
1948年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成立華中鋼鐵有限公司,並由華鋼接收漢冶萍公司全部資產,至此漢冶萍公司名義正式撤銷。
1949年武漢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華鋼,正式定名為「中原臨時人民政府華中鋼鐵公司」。
1950年中共中央命令將大連鋼廠特殊鋼車間遷入華鋼,並另添部分設備,將華鋼改建為特殊鋼廠。
1953年原華中鋼鐵公司奉命改廠名為大冶鋼廠。廠名全稱「中央人民政府重工業部鋼鐵工業管理局華中鋼鐵公司大冶鋼廠」。
1994年大冶鋼廠改制規范為「冶鋼集團公司」,同時大冶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掛牌。
1995年「冶鋼集團有限公司」揭牌。
1997年大冶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A股在深交所上市。
2000年東方鋼鐵有限公司並入冶鋼集團有限公司。
2004年 中信泰富收購冶鋼集團有限公司鋼鐵主業資產,組建「湖北新東方鋼鐵有限公司」,一屆董事會上更名為「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

5. 關於三次簽訂齊價合同典故是如何由來的

盛宣懷,字杏蓀,又字幼勖,號次沂,別號愚齋,晚號止叟。江蘇武進(今常州市)人,中國近代著名的洋務派大商人。同治九年(1870)入李鴻章幕,十二年後歷任輪船招商局會辦,督辦、電報局總辦、華盛紡織總廠督辦,署天津河間兵備道、津海關道、山東登萊兵備道兼東海關監督、津海關道兼津海關監督等職。他為李鴻章辦洋務十餘年,輪船、電報、紡織等主要企業,幾乎全由他掌握。甲午戰爭後,為湖廣總督張之洞經辦蘆漢鐵路,開設中國通商銀行,控制漢冶萍鐵、煤廠礦。後出任郵傳部右侍郎,將漢陽鐵廠、大冶鐵廠、萍鄉煤礦合並,成立漢冶萍煤鐵廠礦公司,任總理。在他經營輪船招商局期間,先後三次與外國輪船公司簽訂齊價合同,使輪船招商局在與外國輪船公司的激烈競爭中站穩腳跟,並有較大發展。同治十一年(1872),由他籌辦輪船招商局,遇到的主要競爭對手是美國旗昌輪船公司。該公司歷史久,實力雄厚,通過壓價的手段企圖擠垮輪船招商局。招商局的實力雖不如旗昌公司,但因官商協力、上下團結一心,不但沒被擠垮,還稍有贏利。而旗昌公司「力爭一年,暗虧已重」,股票大跌,損失慘重,結果被招商局所吞並。招商局戰勝旗昌公司之後,主要的競爭對手變為英國太古輪船公司及怡和輪船公司。為擠垮招商局,太古、怡和也採取壓價的手段招徠乘客。但招商局的業務不僅載客,還漕運糧米。漕運三個月糧米,即可維持一年的費用。所以,以壓價的手段長期競爭,首先對洋人不利。太古、怡和終於堅持不下去了,於光緒三年(1877)冬,不得不與招商局第一次簽訂齊價合同。光緒十一年(1885),盛宣懷出任輪船招商局督辦,實現了他控制招商局的夙願。中法戰爭期間,為保存招商局財產,曾將船隻售與美國旗昌洋行。盛宣懷上任後,幾經周折,向英國匯豐銀行借款三十萬鎊,按原價將售與美國旗昌洋行的船隻贖回。招商局面臨的仍是太古、怡和兩大外國輪船公司的有力競爭。光緒十六年(1890)初,招商局與太古、怡和的第二次齊價合同期滿,太古、怡和又開始壓價競爭。招商局一方面採取適當降價的辦法,一方面抓住新茶上市的有利時機,將運輸茶葉的業務承攬下來,竭盡全力多攬客貨,改善經營。太古、怡和無法戰勝招商局,又與招商局第三次簽訂齊價合同。之後,招商局的贏利逐年增多。招商局面值百兩的股票,由光緒十六年的五十兩,至光緒十九年上漲為一百四十兩以上,顯示出齊價合同所起的作用。

6. 「日本對華二十一條」中的「漢冶萍」公司

漢冶萍煤鐵廠礦股份有限公司 光緒十五年(1889年),張之洞因督辦蘆漢鐵路(京漢鐵路),調任湖廣總督。張之洞督鄂近20年,在湖北興實業、辦教育、練新軍、應商戰、勸農桑、新城市、大力推行「湖北新政」,使湖北經歷了一次近代化的崛起。光緒十六年(1890年)初,在武昌成立湖北鐵政局,委派蔡錫勇為總辦,廠址選定漢陽龜山山麓,1890年11月動工興建,光緒十九年(1893年)9月建成,光緒二十年(1894年)6月投產。張之洞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招商承辦」,委盛宣懷督辦漢陽鐵廠,走上「官督商辦」道路,由李維格任總稽查。 光緒十六年(1890年)張之洞派德國技師在大冶附近勘察,發現鐵礦蘊藏豐富並露出地面,於是張之洞購機開采,光緒十七年(1891年)4月開始采礦,光緒十九年(1893年)鐵礦大規模開采,建成大型露天鐵礦大冶鐵礦,為漢陽鐵廠提供原料。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3月,張之洞與盛宣懷合奏在江西萍鄉安源採煤煉焦,委張贊宸為萍鄉煤礦總局總辦。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盛宣懷為解決資金不足問題,申請將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和萍鄉煤礦合並組成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改官督商辦為完全商辦公司。到辛亥革命前夕,該公司員工7000多人,年產鋼近7萬噸、鐵礦50萬噸、煤60萬噸,占清政府全年鋼產量90%以上。 盛宣懷接辦漢冶萍煤鐵廠礦公司後多次向日商借款,因無力償還,日商的借款後來都變成了投資,宣統三年(1911年)起漢冶萍公司為日商控制,抗日戰爭勝利才由國民政府接收 1915年,日本帝國主義提出了旨在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其中專門提出由中日合辦漢冶萍公司。日本帝國主義者為什麼看中了漢冶萍公司呢? 漢冶萍公司全稱「漢冶萍煤鐵廠礦公司」,由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和江西萍鄉煤礦三部分組成,是中國第一代新式鋼鐵聯合企業。1908年,盛宣懷奏請清政府批准合並漢陽鐵廠、大冶鐵礦、萍鄉煤礦而成立。到辛亥革命前夕,該公司員工7000多人,年產鋼近7萬噸、鐵礦50萬噸、煤60萬噸,占清政府全年鋼產量90%以上。由於漢冶萍公司是清政府惟一的新式鋼鐵聯合企業,控制該公司實際上等於控制了清政府的重工業。 漢冶萍公司與日本商人早有貿易往來,並有大量借款,日本帝國主義者對該公司早有吞並之心。起初,大冶鐵礦和漢陽鐵廠皆屬官辦,1895年清政府由於財政拮據,允許廠礦官督商辦,盛宣懷接辦漢陽鐵廠,預計招募商股1500萬元,結果只招到100萬元,於是依靠舉借外債來維持和擴建。盛宣懷向日本商人借款最多,1896年第一次借款,1898年開辦萍鄉煤礦又向日商借款,從1902年到1906年向日商借款約300多萬兩白銀(425萬日圓)。1908年三廠合並後,由於招募商股很不順利,又不得不向日商貸款。日本要求一部分管理權,但是袁世凱要將公司收歸國有,議不成。從1908年到辛亥革命前夕,漢冶萍公司借外債12次,其中借日本人的有6筆。到1911年。該公司總計用銀3200萬兩,除1000萬兩本金外,其餘2200萬兩都是貸款,日商佔大多數,日商的借款後來都變成了投資。日本商人在與漢冶萍公司借款合同上有很苛刻的條件:借款以廠礦財產和鐵砂為擔保;期限為30年;鐵砂除漢陽鐵廠自用外,應盡先售與日本人;鐵砂售價由雙方議定,不受國際市場影響;日本八幡制鐵所可以預購。日本商人從1908年到1915年每年從大冶鐵礦運走鐵砂6~7萬噸,使漢冶萍公司在1911年實際上已經受制於日商。由於漢冶萍公司與日商聯系密切,盡管中國人民強烈要求廢除《二十一條》,但是該公司被日本商人控制的局面並未改變。 北洋軍閥統治時期,該公司又向日商借債17次,借款總額約3700萬日圓和262萬兩白銀,受日商控制更緊。到國民政府統治時期,該公司完全被日商所把持,一直到1945年抗戰勝利才由國民政府接收,而直到新中國成立後才恢復生產。

麻煩採納,謝謝!

7. 歷史書上那個漢冶萍公司是什麼

[編輯本段]漢冶萍公司史話
漢冶萍煤鐵廠礦股份有限公司
光緒十五年(1889年),張之洞因督辦蘆漢鐵路(京漢鐵路),調任湖廣總督。張之洞督鄂近20年,在湖北興實業、辦教育、練新軍、應商戰、勸農桑、新城市、大力推行「湖北新政」,使湖北經歷了一次近代化的崛起。光緒十六年(1890年)初,在武昌成立湖北鐵政局,委派蔡錫勇為總辦,廠址選定漢陽龜山山麓,1890年11月動工興建,光緒十九年(1893年)9月建成,光緒二十年(1894年)6月投產。張之洞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招商承辦」,委盛宣懷督辦漢陽鐵廠,走上「官督商辦」道路,由李維格任總稽查。
光緒十六年(1890年)張之洞派德國技師在大冶附近勘察,發現鐵礦蘊藏豐富並露出地面,於是張之洞購機開采,光緒十七年(1891年)4月開始采礦,光緒十九年(1893年)鐵礦大規模開采,建成大型露天鐵礦大冶鐵礦,為漢陽鐵廠提供原料。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3月,張之洞與盛宣懷合奏在江西萍鄉安源採煤煉焦,委張贊宸為萍鄉煤礦總局總辦。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盛宣懷為解決資金不足問題,申請將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和萍鄉煤礦合並組成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改官督商辦為完全商辦公司。到辛亥革命前夕,該公司員工7000多人,年產鋼近7萬噸、鐵礦50萬噸、煤60萬噸,占清政府全年鋼產量90%以上。
盛宣懷接辦漢冶萍煤鐵廠礦公司後多次向日商借款,因無力償還,日商的借款後來都變成了投資,宣統三年(1911年)起漢冶萍公司為日商控制,抗日戰爭勝利才由國民政府接收
[編輯本段]漢冶萍公司介紹

(3)對漢冶萍經營失敗原因的探尋
作為公司高層經營管理者的李維格對此問題見解獨到,他強調國家主權與行業標准對漢冶萍的負面影響。他認為任何國家的鋼鐵工業,都經歷了艱難起步到逐漸發展的過程,漢冶萍早期的經營失誤並不可怕,資金、人才的缺乏也不足為懼,真正阻礙漢冶萍發展的原因是沒有國家的關稅保護和行業生產標准,「漢廠十數年來,坐此兩大原因,日在艱難困苦之中」。[38]

(3)中日合辦漢冶萍問題
辛亥革命後曾有中日合辦漢冶萍之議,後因舉國反對而作罷,但有關該事件的內幕,學術界討論十分熱烈。學界對日本政府借合辦以控制漢冶萍的意圖、日本在整個事件中所起的主導性作用以及盛宣懷在事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等問題的看法沒有太大的分歧。對如何理解「合辦」事件中臨時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如何評介「合辦」過程中社會輿論的強烈反對,學術界的看法前後有所變化。
]此觀點雖然新穎,但多屬推論,缺乏史料支持,難免被譏為尊者諱。
(4)漢冶萍失敗的原因
漢冶萍公司爐倒火熄的結局,引起幾代學者的思索與探究。1949年以後,學界在認同前人的分析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基礎上,將研究思路的重點放在探討漢冶萍失敗的根本原因上,並基本認同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舊中國,列強的壓制和掠奪,國家的積弱與動盪是漢冶萍失敗的根本原因,[60]但側重點及論證的角度有所不同。
有的學者強調日本以債務為手段的侵奪是公司失敗的最重要的原因,「日本政府利用表面上是『商業關系』的貸款,逐步取得萍鄉煤礦、大冶鐵礦的『採掘權』,進而使『企業管理權歸於本邦之手』」;[61]「日本金融勢力多次利用漢冶萍公司運營資本拮據的困難,想方設法,滲透侵略力量,嚴重損害了公司獨立自主的地位,最後被迫降為日本勢力的附庸而無法自拔。一個經歷了千辛萬苦而已露發展前景的煤鐵聯合企業……反而以日益衰落敗壞作為自己的歷史結局。」[ 還有學者從中日經濟交往及漢冶萍公司產品銷售兩方面強調國家主權與公司經營失敗的關系。

8. 漢冶萍公司的社會評價

1949年以前,有關漢冶萍的文章數量不少,大致包括三種類型。一類是由公司的經營管理者撰寫,其中既有向社會介紹、宣傳漢冶萍經營隋況,意在提高企業知名度的宣傳性文章,也有對漢冶萍的經營得失進行反思、總結的理性之論。前者有漢冶萍公司自編的《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圖說》、《漢冶萍公司商辦歷史》;後者有李維格編著的《漢陽鐵廠調查本末》(清光緒年間刊印),內附李維格撰《出洋采辦機器稟》、《出洋采辦費用明細》以及張贊宸撰《萍鄉煤礦調查情形》)、《中國鋼鐵實業之將來》①,葉景葵撰《述漢冶萍產生之歷史》②等。第二類是關注中國工礦實業發展的有識之士(包括政府職能部門的官員),根據自己所掌握的資料及調查所得,從不同角度撰文探討漢冶萍問題。舉其要者,有顧琅的《中國十大礦廠調查記》(上海商務1916年)、周澤南的《漢冶萍公司之內容》③、梁宗鼎《中國礦業參觀記》④、吳景超的《漢冶萍公司的覆轍》⑤、樵梅友的《帝國主義者經濟侵略與漢冶萍的危機》⑥、胡庶華的《整理漢冶萍公司的意見書》和《再論漢冶萍公司的整理》⑦等等。第三類是一些擔心漢冶萍對中國乃至世界煤鐵市場發生影響從而損害自身利益的各國領事及其他外籍人員,他們通過各種渠道向西方世界傳遞有關漢冶萍的信息,希望引起西方鋼鐵界的重視。外籍人士專論漢冶萍的文章主要有:西澤(日)的《大冶鐵礦歷史談》⑧、馬而根(美)的《中國漢陽鋼鐵廠煤焦鐵礦制綱記略》⑨、(俟名)《論漢陽鐵廠裝運鋼鐵出口將為歐美二洲實在之中國黃禍》⑩等。此外一些通論性著作,如丁格蘭(美)的《中國鐵礦志》(1923年)、《中國鐵礦及鋼鐵工業》(1933年)、雷麥(美)的《外人在華投資》(1933年)等也有相當篇幅涉及漢冶萍。 1949年以前對漢冶萍歷史沿革的介紹較為簡單,主要圍繞漢冶萍的總體發展歷史、漢冶萍旗下各廠礦的發展史以及生產規模的發展與變遷等幾方面展開。
對於漢冶萍整體歷史發展演變的過程,時人較為一致的看法是,根據其所有權的更迭、經營管理的特點、生產條件的改善,將漢冶萍從創始到發展成煤鐵廠礦聯合公司的歷程分為「官辦、官督商辦、商辦」三個時期。「始為國有,繼為國與商共有,再為公司之所有。」⑾「官辦時期,創辦漢陽鐵廠。規模宏大、交通便利,然無上等煤焦以化鐵。遂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奏交盛宣懷招商承辦。官督商辦時期,自行開采萍礦,化鐵爐增加一座,煉鋼爐已造成五座,至用人行政悉本奏案辦理,均歸湖廣總督節制。商辦時期,迄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二月,呈部注冊,遵照奏定商律辦理。」⑿此說對1908年以前漢冶萍公司歷史發展的分期簡捷而准確,學術界至今一直沿用此說,但對於辛亥革命以後漢冶萍的歷史則未予考察。
值得注意的是,此時人們對漢冶萍從官辦到官督商辦的原因認識也較為一致,大都認為是由於官力無以為繼而做出的不得已的選擇。「官力實在不繼,遂交盛公宣懷招商承辦」⒀;「心力交瘁、力不能繼,遂於光緒二十二年奏交盛宣懷招商承」⒁;「廠中……無煤可用、無鐵可煉,靡費又不知凡幾,官力斷斷不支,於是有招商承辦之議」⒂「溯自設廠以來,……歷時六七載,而鋼鐵之出品毫無,戶部詰責備至,於是有招商承辦之議」⒃;「漢冶萍公司,其初原屬官辦,嗣因營業蕭條、資本不繼,改為官督商辦」⒄。但對於漢冶萍的商辦、漢冶萍公司組建的原因則少有論及。
關於漢冶萍三大主要企業漢陽鐵廠、大冶鐵礦、萍鄉煤礦的創辦緣由及時間,一般認為,漢陽鐵廠於光緒十七年由湖廣總督張之洞開辦,光緒二十二年由盛宣懷招商接辦,光緒三十四年與大冶鐵礦、萍鄉煤礦聯合,遵照商律股份有限公司之例,呈准農工商部注冊⒅。大冶鐵礦,由盛宣懷於光緒元年勘得⒆。萍煤采辦運濟鐵廠始於光緒十八年,光緒二十四年由張之洞、盛宣懷合同奏准仿用西法,購買機器大舉開采,由張贊宸總辦其事。⒇
此外,對於各廠歷年出產情況也有不少人進行了統計。如大冶鐵礦的生產被分為三個時期。第一期為光緒年間,產品專供漢陽鐵廠自用,產量每年約10餘萬噸;第2期從宣統元年到民國9年,產品除供漢廠自用外,並遠銷日本,年產量由30萬噸增至80萬噸;第3期從民12至今(即1935年),由於漢冶兩鐵廠於民11相繼停工,國內對鋼鐵產品所用無多,產品專供日本,年產量維持在30萬噸以上。」[21]《中國之礦源及礦物》對漢陽鐵廠自1912年至1919年歷年產鋼數量進行了統計[22];李維格對漢陽鐵廠自光緒二十八年至宣統元年歷年產量和耗能量進行了統計,截止宣統元年,基本達到煉鐵1噸,用炭亦1噸的能耗比。[23] 對漢冶萍經營情況的評價以可分為前後兩個階段,辛亥革命以前多正面肯定其未來的經濟效益及其在中國鋼鐵工業史上的意義,辛亥革命以後,則以批評、責難其經營管理上的失誤與失策為多。
辛亥革命以前,由於漢冶萍尚在發展變化之中,加上國人受「非鋼鐵不足以立國」思想的影響,自然對中國第一家煤鐵廠礦企業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給予了很高的評價。首先,經營管理者肯定它有很高的經濟效益,可以挽回利權抵制洋貨。「自漢鐵暢行後,查閱海關造冊進口表,1906年,進口鐵106613擔,1907年驟縮至51614擔。可謂漢鐵抵制洋鐵之明效大驗」[24]。「不獨上海翻砂廠全用漢陽生鐵已無外鐵進口。且日本與美國太平洋一帶,亦喜用漢陽生鐵,每年出口於日本者為數尤巨。」[25]「今日漢冶萍三大業,即中國挽回利權抵制洋貨之根本也」[26]。「京漢路軌除廬保一段外,二千餘里,皆屬漢廠自造。雖不免虧折,數年之間得軌價四百數十萬。煉成一班工匠」[27]。以上褒溢之詞,雖不免有誇張的成份,但也反映了漢冶萍業務發展最好時的經營狀況,表明了時人對漢冶萍所寄予的期望。其二,部分研究者將它視為中國近代鋼鐵工業的起點。「夫中國數百年前即知冶煉鋼鐵,然墨守成規,數百年之中一無進步。世界需要用品,更無從應付。至今時方知仿照新法,煉鐵煉鋼,是漢廠歷史,即中國鋼鐵歷史起點」[28]。「漢陽鋼鐵廠為中國新法采鐵煉鐵之先導」。[29]其三,一些關注漢冶萍的外國人對漢冶萍的建設規模、產品質量、未來的發展前景給予了高度評價和預期。英國駐漢領事稱漢陽鐵廠「煙囪凸起,插入雲霄,屋脊縱橫,蓋於平野,化鐵爐之雄傑、碾軌機之森嚴,氣聲隆隆,錘聲叮叮,觸於眼簾、轟於耳鼓者,是為中華二十世紀雄廠耶。」[30]美國人馬而根介紹漢廠鋼鐵產品「所拉之軌,百分中有瑕疵者,惟五分而已。」[31]同時他們都預言漢冶萍有可能成為列強的威脅,「漢陽鐵廠之崛起於中國,大有振衣千仞一覽眾山之勢……中華鐵市將不脛而走各洋面,必與英美兩邦角勝於世界之商場,……此種之黃禍較之強兵勁旅,蹂躪老贏之軍隊,尢可慮也。」[32]1909年上海《時報》譯《泰晤士報》的文章稱:「(漢陽鐵廠)生鐵一日之間已製成鋼,製成鋼後又成種種鋼貨。中國現在誠如日本,為鋼鐵世界之大競爭家。……思之殊無法足阻中國漸進為鋼鐵大國耳。」[33]
辛亥革命以後,漢冶萍多年來積累的各種問題積重難返,以致經營難以為繼。尤其是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漢陽、大冶二處鋼鐵廠先後停工,人們早年對它所寄予的期望化為泡影,於是批評與責難之聲漸起。「自開辦至民國元年,16年間,既無統籌全局之計劃,又無專門知識之人才,用款至3600萬兩之多,前後所籌股本不及千萬,皆向外國銀行押借而來,目前債台高築,岌岌不可終日。」[34] 民國以後,面對漢冶萍「竭蹶復竭蹶,失敗復失敗」的經營局面,出現了一批對漢冶萍失敗原因進行理性思考的文章,提出了各種不同的見解。
多數研究者將漢冶萍失敗的原因歸結為內部經營管理不善和國內局勢動盪。曾述啟在1914年的調查報告中將漢冶萍失敗的主要原因歸結為「地勢失敗(指鐵廠選址漢陽,距礦地
太遠、交通不便、運費高昂)、用人失敗、經營失敗、組織失敗、際遇失敗」[35]。《漢冶萍公司紀略》認為漢冶萍公司無良好結果的原因在於「(一)辦理不得其法;(二)弊端甚大,廠礦人員無不舞弊者,董事無論矣;(三)前期鐵價低廉,且受日本牽制,今漲價所加有限。」[36]吳景超則認為漢冶萍失敗的原因在於「計劃不周、用人不當、管理不善、環境不良」。[37]顯然,三者都將失敗的主要原因歸結為公司主觀方面。對客觀原因的分析如「際遇失敗」、「環境不良」主要指「內亂時時發生」的國內社會秩序以及當時各級執政當局「補助是少有的,而誅求卻無厭」。所論有一定根據也有一定道理,但其偏頗之處也顯而易見。
作為公司高層經營管理者的李維格對此問題見解獨到,他強調國家主權與行業標准對漢冶萍的負面影響。他認為任何國家的鋼鐵工業,都經歷了艱難起步到逐漸發展的過程,漢冶萍早期的經營失誤並不可怕,資金、人才的缺乏也不足為懼,真正阻礙漢冶萍發展的原因是沒有國家的關稅保護和行業生產標准,「漢廠十數年來,坐此兩大原因,日在艱難困苦之中」。[38]
只有極少數人看到了帝國主義侵略與漢冶萍失敗之間的聯系,樵梅友在《帝國主義經濟侵略與漢冶萍危機》一文中指出漢冶萍失敗原因是「辦理不善所至,兵事行動亦不能辭其咎……還有帝國主義侵略手段的辣而且毒」[39]
李維格、樵梅友二人一個看到了鋼鐵工業發展過程中國家主權所起的重要作用,一個注意到列強對中國近代工業的壓制,這在當時是最有見地的,但他們都只是提出了自己的觀點,而未能進行深入的實證性的研究。 對於公司所借日債,社會公眾與公司管理者的反應迥然不同,這是由於他們各自思考問題的角度與立場不同決定的。
社會公眾對公司所借日債倍加關注,少數人單純注意公司資產負債比必將影響公司經營成本,[40]多數人從保護廠礦利權的角度看待公司所借日債,強調所借日債造成的利權損失。「是漢冶萍三廠,雖名系中國,實為日人也。三十年後,機器損壞,礦產告盡,中國之利權絲毫俱無。」[41]「日本所訂之借款合同,多方受其挾制,並須聘請日人為高等顧問,豈獨權利損失,即國際交涉上,將來亦難免不受其影響。」[42]此論一針見血地揭露了日本企圖通過借款控制漢冶萍的真實目的,在列強想盡一切辦法染指中國利權的歷史背景下,對於喚起更多民眾關心、支持民族企業,抗擊外國經濟侵略有著重要意義。但對於如何解決公司財政危機、謀求公司長遠發展卻並未提出切實可行的辦法。
公司內部的主要管理者,從維持公司運轉、擴大生產規模以圖他日獲利的立場出發,認為只要注意借款策略,舉借外債是公司經營的「激進之策」。李維格1905年就說過「官款難籌,商本難集,舍此實無他策,」[43]。盛宣懷也認為盡管借債「固犯清議之忌,然試問中華今日上下財力,舍此恐必束手,吾不敢謂借款為上策,但勝於無策,但看如何借法。」[44]在資本嚴重潰乏以至於生產無以為繼而國內官款商本都無從籌集的背景下,在公司要麼停產倒閉、前期投入和努力全部付諸東流,要麼舉借外債或有振興之可能的現實情形中,企業管理者的這種認識是有理由的。如果能真正做到「權由我操」,舉借外債也是可以避免利權喪失的。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只能是一廂情願。
簡言之,在這一研究階段,盡管許多文章並非嚴格意義上的學術論著,但所涉及的都是重要問題,社會影響較大,反映了時人對漢冶萍問題的基本看法,是後人深入研究漢冶萍的基礎,其中的某些觀點和結論至今仍得到學術界的重視。

9. 漢陽鐵廠的搬遷歷史

最開始在湖北省武漢市。歷經了兩次大規模的搬遷。第一次因抗日戰爭遷往重慶大渡口,第二次是因為環保原因和在國家改造老工業基地的大方針下遷往長壽。 歷程: 1890年湖廣總督張之洞主持動工興建,1893年9月建成投產,屬於 官辦企業 。 1896年4月該廠改為 官督商辦企業 。 了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盛宣懷於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二月,申請將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和萍鄉煤礦合並組成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經清廷批准後,遂遵照商律股分有限公司條例,在農工商部注冊,改官督商辦為完全 商辦公司 。 辛亥革命武昌起義後,漢陽鐵廠曾一度停產,民國元年(1912年)即行恢復生產,依然是漢冶萍公司經營。 民國3年(1914年)爆發第一次世界大戰,英、法、德、俄等國互相廝殺,無暇東顧,加之鋼鐵原料價格暴漲,漢冶萍公司出現短暫的「黃金時代」。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鋼鐵價格急劇下跌,漢冶萍公司迅速衰落。 1937年7月「盧溝橋事變」後,華北、沿海一帶相繼陷於日寇之手,國民政府准備西遷重慶。1938年2月7日,蔣介石下達手令:「漢陽鐵廠應擇要遷移,並限三月底遷移完畢為要。」 經多方考察,最終決定利用重慶及周邊地區豐厚的煤鐵儲量與便利的水上運輸,在近郊的 大渡口 建設大型鋼鐵廠,以求戰時兵工鋼鐵材料的自給自足。 新中國成立後不久,該廠更名為「西南工業部第一零一廠」,屬於國營企業。它生產出新中國第一條鋼軌,並為稍後開工建設的成渝鐵路提供了全部鋼軌,還滿足了寶成鐵路(寶雞-成都)等國內多條鐵路的新建、改建需要。 1955年,一零一廠更名為重慶鋼鐵公司,從那時算起,重鋼又走過了54個春秋。 2007年,重鋼啟動環保搬遷工程,搬往長壽化工園區。重鋼整體搬遷,是重慶市「十一五」戰略規劃的十件大事之一,是全市調整產業結構布置的關鍵性決策之一

10. 喪權辱國的"二十一條"中有個漢治萍公司是什麼來歷

1908年清政府的洋務派的漢陽鐵廠、大冶鐵礦、萍鄉煤礦組成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
為將大冶礦石運至漢陽鐵廠,張之洞購進德國器件及機車,興修了從鐵山至石灰窯江岸的30餘公里運礦鐵路(這是湖北省境地的第一條鐵路),並在石灰窯江岸興建了兩座裝礦碼頭,建立了由楚強、楚富等7艘拖輪組成的運礦船隊,開辟了漢冶航線。張之洞又把大冶運道礦務總局(大冶鐵礦前身)設於石灰窯,石灰窯的外省人和專家越來越多,加上有一批德國技師和日本人常駐大冶鐵礦,大冶引起了中外企業界的重視。1907年清華實業公司總理程祖福經張之洞批准,在石灰窯辦起了湖北水泥廠(華新水泥廠前身);1909年周晉階接辦石灰窯附近的一批小煤窯,組成了富源煤礦股份有限公司。1908年合漢陽鐵廠、大冶鐵礦、萍鄉煤礦組成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後,並在大冶袁家湖建設一座新鐵廠,安裝日產450 噸鐵的高爐兩座。相繼在石灰窯、黃石港、鐵山、下陸建立了採石廠及糧食加工廠等一批小型廠礦,大冶的石灰窯、黃石港、下陸、鐵山亦聯成一體,成為湖北東部的重要工礦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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