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投資詐騙應當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構成股票詐騙罪要追究的責任有: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該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 股票詐騙刑事案件最長會判多久
股票詐騙在刑法中表述為欺詐發行股票罪,行為人犯欺詐發行股票罪既遂的,法院會判處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 股票交易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沒有股票交易詐騙罪這個罪名,對於股票交易詐騙的行為涉嫌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發行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二)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有效證明文件或者相關憑證、單據的;(三)利用募集的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四)轉移或者隱瞞所募集資金的;(五)其他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