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回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是利好嗎
法律分析:回購股份股權激勵是利好的。回購股權激勵指的是公司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回購股東持有的股權。股權激勵,也稱為期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⑵ 股票公司回購是好是壞
公司回購股票一般來說是利好消息,是好事。因為回購意味著上市公司要用現金將市場上流動的股票買回,現金增加流通中的股票數量減少,有利於股價上漲。回購是上市公司向市場上傳遞公司股價被低估的情形,所以回購消息出台後,可能會被資金炒作。
1.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維持股票價格,增加股票需求。過去也出現過類似的流行趨勢,如鼓勵員工增持股份、大股東增持股份等。然而,回購有越來越多的兩種趨勢。第一個趨勢是回購金額增加。個別公司用10%或更多的凈資產回購股份,但回購的股份要少得多。結果,上市公司股票含金量大幅下降,僅獲得短期股價支撐,但長期投資價值損失。
2.在一些投資者看來,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然後用於股權激勵是為了給公司高管帶來利益,而員工持股計劃是為了給員工帶來利益。 但事實上,上市公司推出回購計劃時,公司股價往往會上漲,這讓投資者又愛又恨。畢竟,直接現金購買股票確實促進了股價的上漲。然而,從長遠來看,回購股份的資金來自上市公司的凈利潤,本應分配給公司股東,但回購後,投資者對資金損失和股票減持感到厭惡也就不足為奇了。
3.上市公司如果真的想通過股權激勵激發高管和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就應該借鑒成熟股票市場的激勵方案,設計難度較大的行權條件。最好將行權條件與股價直接掛鉤,如股價10元。如果行權價格定為15元,高管和員工應該自己努力,隨著公司業績的改善,股價漲到30元,激勵計劃將具有很強的價值,股東也會在這個過程中獲利,這是一個雙贏的結果。如果股東的財富總是用來為員工和高管提供利益,股東的利益將難以得到保障。 最後,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回購股份並不是股價上漲的集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