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法律分析:股票和債券的主要區別在於:發行主體不同、收益穩定性不同、保本能力不同、經濟利益關系不同、風險性不同。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法律依據: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其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據此,可以計算和確定該公司債券的期限長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B. 股票和公司債券的聯系和區別是什麼
法律分析:股票和公司債券的聯系:1、兩者都是投資手段,體現著資本信用。2、流通性。區別:1、發行主體不同。2、收益穩定性不同。3、保本能力不同。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5、風險性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C. 公司債券和公司股票有什麼區別
法律分析:公司股票與公司債券主要有以下不同:1、資本性質不同,股票是權益資本,是一種投資關系;債券是負債資本。是一種借貸關系;2、持有人不同;3、發行者不同;4、發行價格不同;5、回報不同;6、本金回收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D. 公司債券和股票轉讓的區別在哪
法律分析:1、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2、收益穩定性不同;3、保本能力不同;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5、風險性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E. 公司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法律分析:股票與公司債券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籌資的性質不同。債券的發行主體可以是政府、金融機構或企業(公司);股票發行主體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二)存續時限不同。債券作為一種投資是有時間性的,從債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確定期限的有價證券,到一定期限後就要償還。股票是沒有期限的有價證券,企業無需償還,投資者只能轉讓不能退股。(三)收益來源不同。債券投資者從發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債券利息固定,屬於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計入公司運作中的財務成本。股票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有權參與公司利潤分配,得到股息、紅利,股息和紅利是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四)價值的回歸性。債券投資的價值回歸性,其價值往往是相對固定的,不會隨市場的變化而波動。但是股票的投資價值依賴於市場對相關股份公司前景的預期或判斷,其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公司的成長性,而不是其股息分配情況。(五)風險性不同。無論是債券還是股票,都有一系列的風險控制措施,如發行時都要符合規定的條件,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批,公司(企業)債券,其投資風險也要比股票投資風險小得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F. 公司債券和股票的區別是什麼
一、公司債券和股票的區別是什麼
1、公司債券與股票的區別如下:
(1)權利不同。債券是債權憑證,股票是所者權憑證;
(2)目的不同。發行債券是公司追加資金的需要,屬於公司的負債。發行股票則是股份公司為創辦企業和增加資本的需要,籌集的資金列入公司資本;
(3)期限不同。債券一般有規定的償還期,是一種有期投資。股票通常是不能償還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
【公司債券的概念和發行條件】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二、公司股票和債券的聯系是什麼
股票和債券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金融工具。它們相同的地方就是在於兩者同樣都是有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都是先在一級市場發行,然後再在二級市場中進行流通。再者,從動態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價格與債券的利率和價格相互影響,往往是同向運動,一般是一個價格上漲另一個也上漲,反之亦然。但是漲跌幅度不一定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