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母公司上市子公司能跟著受益嗎
母公司上市後,對子公司有一些利好的影響,但是,母公司上市對子公司的其他股東而言,受益的幾率會很少。
因為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而成立子公司時,是母公司與其他投資者共同出資,大家只是在子公司享有平等的權益,不享受母公司的權益。
發行的股票是母公司的股票,投資者買的也是母公司的股票,而非子公司股票,所以從這方面來說,上市對子公司的其他投資者不會有大幅股本升值的空間。
(1)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給子公司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通常通過其股票(而不是付現金)的形式來購買其他公司。如果公司在股市上公開交易,那麼其他公司的股東在出售股份時會樂意接受上市公司的股票以代替現金。股票市場上的頻繁買進賣出為這些股東提供了靈活性。需要時,他們可以很容易地出賣股票,或用股票做抵押來借貸。
公司常常會通過認股權或股本性質的得利來吸引高質量的員工。這些安排往往會使員工對企業有一種主人翁的責任感,因為他們能夠從公司的發展中得利。上市公司股票對於員工有更大的吸引力,因為股票市場能夠獨立地確定股票價格從而保證了員工利益的兌現。
公開上市可以幫助公司提高其在社會上的知名度。通過新聞發布會和其他公眾渠道以及公司股票每日在股票市場上的表現,商業界、投資者、新聞界甚至一般大眾都會注意到上市的公司。
㈡ 母公司把持有子公司百分之一百的股權轉讓給子公司,是不是就不行成子母關系了
首先,需要先行明確的一點是,在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繫上,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具有獨立法人人格的民事主體,母公司因向子公司出資,持有子公司的股權,從而成為子公司的股東。故母公司如果向子公司轉讓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權,而子公司也同意受讓的話,將構成公司法上規定的公司回購本公司股份行為。
其次,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公司不得回購本公司股份,除非滿足公司減資、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等例外情形。
故,綜合以上兩點,如果子公司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所規定的例外情形之一,則子公司不能與母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回購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權。在這種情形下,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母子公司關系自然也沒有任何改變。但如果子公司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的例外情形之一,子公司可以回購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權,從而使母公司退出子公司。在母公司所持股權被子公司回購並退出子公司後,母公司與子公司之前存在的母子公司關系當然也就不復存在了。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㈢ 一般股票給全資子公司擔保,股價會漲還是會跌
會跌,做擔保風險比較大,萬一有風險,擔保方會承擔邊帶責任
㈣ 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其100%控股子公司也算shang市公司嗎
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存在著法人獨立性的特點,這意味著雖然子公司屬於母公司的全資控股,但它們各自擁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子公司的盈利確實會歸入母公司,但這並不改變子公司本身的法人性質。
如果一個子公司沒有進行首次公開募股(IPO),其股票沒有在公開市場上流通,那麼根據定義,這樣的公司就不符合上市公司的標准。換句話說,沒有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的股票,意味著該公司尚未完成成為上市公司的必要步驟。
因此,即便母公司是上市公司,其全資控股的子公司在沒有進行IPO之前,也不能被視作上市公司。股票是否能夠在二級市場交易是判斷一家公司是否為上市公司的關鍵標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母公司本身是上市公司,它也不能直接將全資控股的子公司視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認定依賴於具體的法律和監管標准,而不是母公司本身的性質。
總結來說,子公司是否成為上市公司,取決於其是否完成了IPO並實現了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母公司是否為上市公司,與子公司是否成為上市公司之間沒有直接的關聯。
㈤ 假如股票上市的公司公布投資設立子公司的消息是利好嗎
股票上市的公司公布投資設立子公司的消息是利好。
原因:
1、說明上市公司業績好,盈利能力強,有流動資金去設立子公司;
2、說明公司業務向多元化發展,有了新的盈利途徑,新的盈利方式;
3、說明公司的規模在擴大,經濟數據向好。
㈥ 為什麼發行本公司的股票,會取得其它公司的股權
1、發行本公司的股票,會取得別的公司的股權的原因:這是典型的並購,甲公司合並吸收了乙公司,也就是說乙公司的股東出賣了自己的股權。當然,這里的並購是關聯企業的合並,這個合並方法是換股。
2、換股並購。即並購公司將目標的股權按一定比例換成本公司的股權,目標公司被終止,或成為並購公司的子公司,視具體情況可分為增資換股、庫存股換股、母子公司交叉換股等。換股並購對於目標公司股東而言,可以推遲收益時間,達到合理避稅或延遲交稅的目標,亦可分享並購公司價值增值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