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質押融資是什麼意思
股票質押融資是用股票等有價證券提供質押擔保獲得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它主要是以取得現金為目的,公司通過股票質押融資取得的資金通常用來彌補流動資金不足,股票質押融資不是一種標准化產品,在本質上更體現了一種民事合同關系,在具體的融資細節上由當事人雙方合意約定。正常情況下,無論股票是否處於限售期,均可作為質押標的。限售股質押,在限售期先於行權時間結束的,應當認定質押合同有效。
2008年10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試行規定》。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股東即日起可以用無限售條件的股票申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以緩解「大小非」股東資金困境,減少其拋售股票的動力。
《規定》明確發債主體限於上市公司股東,且應當是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凈資產額不少於3億元人民幣。
此外,為保持用於交換的股票作為擔保物的信用,《規定》還對用於交換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資質提出了要求,並且明確了用於交換股票的安全保證措施,防範債券的違約風險。
《規定》要求:公司債券交換為每股股份的價格應當不低於公告募集說明書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在調整或修正交換價格時,如造成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數量少於未償還可交換公司債券全部換股所需股票的,公司必須事先補充提供預備用於交換的股票,並就該等股票設定擔保,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㈡ 股權質押屬於債務融資嗎
法律分析:股權質押不屬於債務融資。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第四百三十四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一)匯票、本票、支票;(二)債券、存款單;(三)倉單、提單;(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㈢ 股權質押是否屬於債務融資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的區別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權質押不屬於債務融資。債務融資類型包括商業信用、銀行信貸、企業債券、租賃等,不包括股權。股權質押與債權融資的區別:1、含義不同;2、風險不同;2、成本不同;3、對控制權的影響不同;4、對企業的作用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㈣ 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是利好還是利空
第一、股票質押,英文是pledge of shares,是一種和減持股份一樣非常常見的融資方式。
1、從業務定位來看,股票質押交易定位於服務實體經濟,解決中小型、創業型上市公司股東融資難的問題,絕大多數資金融入方為上市公司主要股東,且資金主要用於企業經營周轉,與其他杠桿資金加杠桿用於購買股票有明顯不同。質押其實就是債務人將動產或股票移交給債權人,當債務人不能夠償還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將動產或股票進行拍賣或佔有以償還債務。
2、股票質押從字面上來看,也就是說把股票當成自己的動產抵押給他人或銀行,換來運作的資產即金錢。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並且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 被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第二、所謂利好,是讓股價上漲的信息;而利空則是讓股價下跌的信息。那麼,股權質押利好還是利空呢?
1、股權質押是利好還是利空,其實是無法直接判定的。它應該算是一個中性詞。
畢竟股權質押就是一種比較常見的融資方式而已。舉例來說明,就是A股東缺錢了,就把手上的股票作為標的物質押給B機構,然後B機構就會借錢給A股東用。而在到期的時候,A股東就需要把錢還給B機構。
2、而B機構為了防止A股東還不起錢,就會和A股東約定紅線。比如股價跌破預警線的話,A股東就需要補錢或補股票給B機構。
而且基本上沒有哪一家上市公司沒進行過股權質押。股權質押反應的是股東的融資需求,而融資有時是好事,有時是壞事。不過如果這家上市公司本身負債率就很高的話,那麼若大股東的質押率也很高的話,就很容易導致股價下跌,甚至跌破預警線卻無股可加,無錢可補,進一步加劇股價下跌。
㈤ 民法典規定股票質押是債權行為嗎
股票質押不是債權行為是物權行為,股票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轉移股票的佔有對債權人進行質押,債務人不履行其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對質押的股權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㈥ 質押股權融資和股權質押的區別有哪些
股權質押不屬於債務融資。債務融資類型包括商業信用、銀行信貸、企業債券、租賃等,不包括股權。
股權質押與債權融資的區別:
1、含義不同;
2、風險不同;
2、成本不同;
3、對控制權的影響不同;
4、對企業的作用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㈦ 股權質押屬於債務融資么
股權質押不是債務融資。股權質押是指未擔保債務實現,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或擔保人提供股權質押,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則債權人有權優先取得該股權的行為。而債務融資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協商,通過債務和公司股份沖抵,消滅債權的行為。
【法律依據】
《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促進非金融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下簡稱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㈧ 公司股權質押是否屬於債務融資
股權質押不屬於債務融資。股權質押是一種抵押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就其享有的股權,依法進行質押,若債務人不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債權人有權留置出質物的法律制度。而債務融資一般是指業通過向個人或機構投資者出售債券,使得投資人合法享有該公司股份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㈨ 質押股權屬於債權嗎
股權質押不一定是債權,其股權質押擔保的債權主要由雙方合同中的約定而定。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一)匯票、本票、支票;(二)債券、存款單;(三)倉單、提單;(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