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關於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全文!
1、《關於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公開徵求意見
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8252/n258629/4947768.html
2、國資委規范國企職工持股投資徵求意見稿(全文)
http://news.21cn.com/domestic/yaowen/2008/06/18/4859398.shtml
2. 基金公司《員工個人交易制度》範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防止出現利益沖突,防止員工個人投資交易中的不正當行為影響公司聲譽和業務活動開展或者對公司構成重大合規風險,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特製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根據《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關於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制訂。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為全體與公司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的員工,包括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及派遣制員工(以下統稱「員工」)。
第四條 本制度所規范的證券和股權投資行為包括:
1、 股票投資,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如權證、股指期貨等) 投資;
2、 證券投資基金投資;
3、 股權投資,指投資於未公開上市的公司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設立時的初始投資以及通過股權轉讓、贈與、繼承或增資等方式對公司進行投資。
第五條 本制度中所指直系親屬,指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章 交易行為准則
第六條 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只能從事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允許的交易行為。不得利用內幕信息及其他未公開信息違規進行交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進行交易活動或做出投資決策,不得為他人提供交易信息或建議,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當利益,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輸送。
第七條 公司員工應堅持勤勉、謹慎、盡責原則,誠實、公正地對待基金份額持有人,遵守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信守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監管機構和公司做出的承諾,不得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不得從事任何與履行工作職責有利益沖突的活動。
第八條 員工進行證券投資或股權投資應該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並認真履行有關信息披露、申報、處置義務。
第三章 交易限制
第九條 公司員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原則,防範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應當樹立長期投資的理念,強化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意識,公平對待公司管理的基金,不得為牟取短期利益從事損害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 公司員工持有一隻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得少於6個月,持有期不足6個月的,不得賣出、贖回或轉換為其他基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管理的基金份額以及基金經理持有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得少於1年。投資貨幣市場基金以及其他現金管理工具基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員工多次投資同一基金的,應根據先進先出原則,分別計算單次投資基金份額的持有期限。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投資本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其投資行為所適用的認(申)購、轉換或贖回費率等應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公告等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公司鼓勵員工、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等購買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產品或者基金經理購買本人管理的基金產品,並鼓勵員工通過定期定額或者其他方式進行長期投資。
第十三條 員工進行直接或間接的股權投資,應事先報公司備案,並應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和公司利益優先的原則,避免利益沖突的情況。
第十四條 員工進行股權投資的限制:
1、不得投資於與公司有或者可能有重大業務關系、競爭關系或利益沖突的公司;
2、不得投資於從事證券投資、證券投資咨詢等與證券投資和交易有關業務的公司;
3、不得在其投資的公司中兼職並領取薪酬;
4、不得進行其它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股權投資;
5、不得進行無論在規模上還是性質上會影響員工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股權投資。
第十五條 員工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原未上市的股權投資轉為上市的,應按下述流程進行處置:
1、公司管理的基金或投資組合參加該股權投資的詢價和投資的,持有該股權的員工應本著避免利益沖突的原則,不得參加有關投資決策,並主動向公司提出迴避;
2、該股權投資可以公開交易的,員工應在3個月內賣出。
第四章 交易信息報告、備案管理和信息披露
第十六條 員工應如實填寫《員工首次申報股票/基金/個人股權投資情況備案表》(具體格式見附件 1),向公司申報其在加入本公司前所持有的股票、基金和個人股權投資情況,並應自加入公司後3個月內對所持的禁止投資的股票進行處置。
第十七條 員工應在入職後3個工作日內,如實填寫《員工及親屬基本信息申報表》(具體格式見附件2),申報本人及直系親屬的詳細信息(包括姓名、與員工關系、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及職務等),並提交相應的身份證原件掃描件。其中,公司高管、基金經理、投資經理等人員的親屬信息范圍比照任職資格登記表要求確定(即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本人關系密切或有重大利益關系的人士。)任職期間,上述信息如有變化,員工應在3個工作日內重新填寫該表,並上報公司。
第十八條 公司根據員工提交的《員工直接/間接股權投資備案表》對員工的股權投資進行備案審查和登記。
第十九條 公司對股權投資的備案審查應以避免與基金、公司或公司所開展的各類業務發生實際或可能的利益沖突為主要原則。如果公司在審查中發現員工的股權投資符合第十四條所述內容的,應要求其停止該股權投資,並說明理由。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決定。如員工拒不接受的,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如果超過10個工作日公司未對員工進行書面回復,視為公司對員工該項股權投資行為不持異議。
第二十條 員工應當保證其向公司申報的投資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當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交易公告書以及相關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中披露下列信息:
1、本公司基金從業人員持有基金份額的總量及占該只基金總份額的比例;
2、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持有該只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
3、該只基金的基金經理持有該只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
第2、3項所指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為0、0至10萬份(含)、10萬份至50萬份(含)、50萬份至100萬份(含)、100萬份以上。
公告中的相關數據由公司相關部門統計編制,並由法務部門進行復核。人力資源部應協助提供所有員工姓名、身份證號以及職務等信息。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條 登記和監察工作,包括:
1、在收到員工關於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的備案申請後進行登記; 2、對員工上報的個人及親屬信息與其提交的身份證(含掃描件)進行核對,如員工有特殊困難無法提供身份證原件掃描件的,應要求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並採用合理方式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信息進行核對;
3、妥善保管公司員工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的申報或備案材料;
4、定期或不定期對員工投資行為等進行檢查,包括每季度從基金事務部獲得公司員工投資基金的統計數據,並對其合規性進行檢查,以期發現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規定的行為;
5、妥善保存公司員工投資基金的相關記錄。
法務部應做好檢查留痕,並對工作所獲知的相關信息負嚴格保密義務。
第二十三條 公司基金事務部負責定期(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統計公司員工投資基金的明細和余額情況,並編製法規規定的相關信息披
露文件。法務部應對其進行復核。
第二十四條 公司在檢查員工的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行為以及員工直系親屬的股票投資行為時,若發現存在利益沖突可能的,有權要求員工限期對該投資行為作出處置。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決定。如員工拒不接受的,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新員工入職時,未及時申報或虛假申報的,即為該新員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將不予轉正。人力資源部在員工試用期轉正之前應征詢法務部意見,以確定該員工是否已經完成個人入職申報。
第二十六條 員工未按規定定期申報個人及親屬投資信息的,法務部將給予郵件提醒一次,如經提醒仍未申報的,法務部將給予書面提示函。如雖經出具書面提示函仍不申報的,法務部將作為違規行為,填寫《日常合規監察異常情況報告表》上報公司。
第二十七條 員工未准確更新個人及親屬信息、及時准確申報基金投資和股權投資信息的,法務部發現後將作為違規行為,填寫《日常合規監察異常情況報告表》上報公司。
第二十八條 如員工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本管理制度,公司將視情節
嚴重情況給予罰款或/和紀律處分。罰款金額為每次人民幣叄仟元加不當獲利金額的兩倍。紀律處分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和解僱。對於員工違規情節輕微,且未對公司財產或聲譽造成影響的,公司將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等處罰;對於情節嚴重,或者對公司財產或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向中 員工個人證券和股權投資管理制度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報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責任。員工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依法向員工追償。
第二十九條 公司對員工備案信息予以嚴格保密,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隨意查閱或探聽,但下列情況中,經履行適當審批程序,法務部可以向被授權人提供相關信息:
1、法務部履行工作職責;
2、司法機關或監管機關依法對員工個人投資進行調閱、查詢或檢查;
3、因工作需要,經總經理批准後,對員工個人投資進行調閱和查詢。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在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未許可之前,公司員工不得投資於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如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對於基金公司員工的投資行為有新的規定的,公司將相應對本制度進行修訂。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首次頒布執行後,所有員工應在10個工作日內如實填寫《員工首次申報股票/基金/個人股權投資情況備案表》(具體格式見附件 1)和《員工和親屬基本信息申報表》(具體格式見附件2),向公司申報其所持有的股票、基金和個人股權投資情況,以及直系親屬的詳細信息。
第三十二條 公司將適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公司業務的發展情況和公司內部執行的情況對本制度作進一步調整和完善。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XXX有限公司
2015年 月 日
3. 中國銀行對員工炒股有什麼禁止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條: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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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國銀行對員工炒股有什麼禁止性規定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我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5. 員工持股方案及公司入股注意事項
新股東公司入股注意事項
一、首先應該確定新加入的股東是准備用現金,還是實物或技術入股。除現金外,實物或技術應通過評估先確定價值。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現金,可採取 增加原公司的注冊資本 和 原股東轉讓其部分投資 而保持原注冊資本不變兩種參股方式。
1 入股之前先搞清公司到底有多少家當,也就是凈資產有多少,有條件的話,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下比較放心,當然如果公司比較小,也就無所謂。
2 入股方式要搞明白,是新增注冊資本,還是股權轉讓。
3 新增注冊資本的話,要辦好驗資手續,修改章程,然後再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4 如果是股權轉讓的話,要修改章程,然後再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形成決議,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東加入及採用哪種方式,並簽訂股權變更協議、入股協議(包括股權比例、分紅方案等)。
四、如果是採用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方式,應該先將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然後將公司評估後的資產和新投入的資金相加的總資產作為新的注冊資本,按照新投入資金與評估後公司資產的比例確定新加入股東的股份比例。
五、如果採用新股東受讓原股東投資的方式,應由原股東協商誰願意出讓手中的投資?原股東即可以出讓部分投資減少投資比例,也可以出讓全部投資退出股東會。這些都應該由原股東之間進行協商。
六、如果原股東同意新股東用實物(儀器、設備等)或技術入股,也應先進行評估後再按照規定操作。
七、登記流程:首先要到當地工商行政服務大廳領取相關表格然後拿著已有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還有現在法人的身份證、還有股東決議、以及變更登記表還有個人的一切證明,估計還要出資證明等。
公司法有關條款如下:
第三十三條: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第三十四條: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第三十五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二十四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土地使用權的評估作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國家對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准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後,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談現在企業員工持股計劃案例
什麼是員工持股計劃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由員工持有本企業股權或股票的股份制形式。5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路易斯·凱爾索認為,生產要素只有資本與勞動兩種。現代市場經濟和 科技 進步使資本投入對產出的貢獻越來越大,少數擁有資本的人卻能獲得大量財富,這勢必造成資本的急劇集中和貧富差別的迅速擴大而導致嚴重的分配不公,成為影響 社會 穩定和生產力發展的隱患。凱爾索為此提議,建立一種使產權分散化,讓員工都能獲取生產性資源,實現勞動收入和資本收人促進經濟增長和 社會 穩定的制度。員工持股計劃就是實現這一目標的一種方案。
近40年來,美國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獲得了巨大成功。到1998年,全美實施員工持股的企業有14000多家,包括90%以上的上市公司和排名世界500強的大企業,有3000多萬員工持股,資產總值超過4000億美元。據美國的一項專題調查證明,實行員工持股的企業與未實行員工持股的同類企業相比,勞動生產率高出30%左右,利潤大約高出50%,員工收入高出25-60%。目前,員工持股已經成為一種國際趨勢。90年代末,英國約有1750家公司、200萬員工參加了政府批準的員工持股計劃。法國工業部門企業員工持股率超過50%;金融業中有的企業已達90%以上。德國把實施員工持股作為吸引員工參與管理,保留人才,促進企業發展的一項基本制度。日本絕大多數的上市公司實行了員工持股。就是在新加坡、泰國、西班牙、等發展中國家,員工持股也十分流行。
員工持股計劃的種類
綜觀員工持股計劃的種類,形式多樣,內容繁雜,各具特色。按照員工持股的目的,主要可分為福利型、風險型和集資型。
--福利型的員工持股。有多種形式,目的是為企業員工謀取福利,吸引和保留人才,增加企業的凝聚力。是將員工的貢獻與擁有的股份相掛鉤,逐步增加員工股票積累;並把員工持股與退休計劃結合起來,為員工的未來積累多種收入來源。而諸如將實行員工持股與 社會 養老計劃結合起來,員工每月拿出一部分工資購買企業一定比例的股權;向員工(主要是退休雇員)和高級管理人員提供低價股票、實行股票期權、進行企業與員工利潤分享等方式,也屬於福利型的員工持股。
--風險型的員工持股。其直接目的是提高企業的效率,特別是提高企業的資本效率。它與福利型員工持股的區別在於,企業實施風險型員工持股時,只有企業效率增長,員工才能得到收益。
--集資型的員工持股。目的在於使企業能集中得到生產經營、技術開發、項目投資所需要的資金,它要求企業員工一次性出資數額較大,員工和企業所承擔的風險相對也較大。
比較各種類型的員工持股,各有特點和利弊,主要體現在:
--福利型、風險型和集資型的員工持股比較。三者都有激勵員工的作用,不同之處在於:福利型的員工持股,側重於把員工持股同養老和 社會 保險結合起來,為員工增加收益,從而解除員工退休後的後顧之憂,起到激勵員工長期為企業盡心盡力工作的作用。不足之處是易使員工產生福利收益固定化的思想,不利於發揮其應有的激勵作用。
風險型的員工持股,主要通過員工出資購買或以降薪換取企業股份,並規定較長期限內不能轉讓兌現來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機制。但風險過大,時間過長,可能使員工對預期的收益目標失去信心。
集資型的員工持股,初衷是企業通過員工出資來緩解資金不足的矛盾,實現個人利益與企業發展的結合。它在那些經營缺乏資金,一時又難以通過貸款解決的中小企業採用較多,實施前要充分考慮風險性和員工的承受力。
--幾種福利型的員工持股比較。具體方式較多,也有提高效率的結果,但目的指向性有所不同。
員工持股計劃與員工退休計劃結合,員工持有的股票由企業以半價的優惠提供,根據個人對企業的貢獻和公司經濟效益的增長而逐年遞增。與其他福利計劃不同的是,它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兌現,也不保證向員工提供某種固定的收益或福利計劃,而是將員工的收益同其對公司的股票投資、與企業的發展相聯系。因而有利於促使員工長期勤奮工作,但員工所能獲得福利的不確定因素較多。
其他的福利型持股,如把員工持股與 社會 養老計劃結合起來,目的是讓員工能在退休後得到一筆可觀的收入頤養天年,從而解除員工的後顧之憂。它只有依靠大家長期努力工作來促進企業發展,才能將來真正獲得實惠。又如實行利潤分享,將公司的部分凈利潤分配給持股的員工,有利於促進員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為公司和自己創造更多的財富。至於企業對高級技術和管理人員實行期權期股,被雇員稱為「金手銬」,有利於公司留住人才,促使雇員長期為公司服務。但它有礙於人才在全 社會 范圍內的合理配置。
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體制:
1、由獨立於企業外的託管機構進行管理
如建立員工股份所有權託管機構,專門負責持有和管理企業員工的股份。該機構是一個獨立於公司外的法人實體。在通常情況下,託管機構為每個員工建立帳戶,並將從公司取得的股份記人員工的帳戶上。當員工離開公司時,由託管機構負責把股票兌換成現金。
因持股託管機構是個獨立經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企業,由它管理員工持有的股票,與向員工發行股票的公司沒有利益關系,管理和運作比較規范。
2、由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管理
當員工以個人形式認購時,可由公司在3年內從他每月工資中逐步扣除,作為分期交付的股票認購金額(不得超過本人1年所交 社會 保險費的50%)。當員工以集體形式認購時,由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員工所持有的企業股票帳戶和股票進行統一管理。員工每人設有一個賬戶。
因銀行是一個獨立經營並承擔法律責任的企業,並有一整套嚴格、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利於規范管理,防範風險,促進公司發展。
3、由企業全體股東推選設立的內部機構進行管理
如設有全體業主與員工參加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委員會和 社會 委員會等機構進行員工持股管理和監督。企業的發展規劃、項目投資乃至股票管理和分配等重大問題,都由全體大會討論決定,具體由監事會實施,管理理事會分管監督, 社會 委員會負責維護員工股票管理和分配的權益問題。
這種管理體制雖然員工參與度較高,股票管理和分配的透明度也較高,但缺乏統一的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運作和管理不夠規范。
4、由企業內部非持股人員組成的機構進行管理
由不參加該持股計劃的非執行董事組成的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進行員工持股管理。管委會制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並接受全體持股員工的監督。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狀況,員工所持股份的分配和分紅,轉讓和兌現,均由管委會操作。管委會成員的收入與管理成效及公司的經營業績緊密聯系。
由於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成員不參加持股,股票或股權的收益與自己沒有直接的經濟利益關系,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公正性,但這種自我管理體制,也需要在運作和管理上加以規范和完善。
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
(1)讓員工分擔公司的風險;
(2)讓員工分享公司的成功;
(3)獎勵為公司持續貢獻的員工,激勵員工不斷地為股東創造更多的價值;
(4)不斷地吸納人才,留住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員工持股計劃與股票期權
員工持股計劃是目前通行於國外企業的內部產權制度,它是指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權,委託專門機構(一般為員工持股會)集中管理運作,並參與持股分紅的一種新型企業內部股權形式。
股票期權是指企業的所有者在企業經營者的經營業績達到一定的要求時,對其在一定時期內可購得或獎勵適當數量企業股份的一種長期獎勵方式。
不難看出,員工持股計劃是普惠制的,它所面向的是企業全體員工;而股票期權所激勵的只是企業的少數高層經營者。
對我們企業來講,就面臨一個現實的選擇,讓誰持股?是激勵少數人,還是激勵多數人?當少數人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後,多數人的積極性從何而來?未持股的多數人是否願為持股的少數人的股份升值或分紅而努力付出?兩個階層之間是否會因持股而引發新的利益沖突?
實際上,在成功企業員工持股計劃是一個內涵和外延都很廣的范疇,員工持股計劃既包括普惠制的股票購買計劃(ESOP),也包括面向高層經營者的股票認股權(ESSP),及受限股、獎勵股和隨意股等。不同的員工持股形式針對不同的對象予以不同的激勵。
實證調查表明:員工持股計劃的價值與持股員工的比例和員工持股所佔的比例是成正比的。這一調查結果有助於我們企業在這方面作出正確的決策。
股票期權操作基本模式
例:某主要經營者認購6萬元的期股,4萬元實股,計劃用4年的時間轉為實股,每年須轉實股1.5萬元。
根據企業每年度的經營業績,其每股收益的不同,期股受讓方在行使期股購買過程中遭遇也各不同。而企業的經營業績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經營者的經營努力。
(1)假設每股收益為15%
則該經營者年終分紅為實股分紅得4 15%=0.6(萬元),期股分紅得6 15%=0.9(萬元),期股分紅0.9萬元再加上實股分紅的0.6萬元交足是1.5萬元。剛好完成當年的期股購買計劃。
至此,經營者的實股為4.6萬元。已認購期股0.9萬元,尚有4.5萬元期股待認購。 (說明:這里經營者的實股為4.6萬元,是根據期股制度管理辦法中「實股紅利和現金購買期股部分應視作實股」的規定定義的,此時從工商產權關系來看,此經營者仍僅具有4萬的實股,但其用0.6萬實股紅利購買的部分在企業內部應被視作實股,而相應享有實股紅利,包括在期間發生離崗等行為,應體現其實股的權利。)
(2)假設每股收益為25%
則該經營者年終分紅為:實股分紅得4 25%=1(萬元),期股分紅得6 25%=1.5(萬元)。期股分紅正好全部用於購買期股,實股分紅為投資收入,可得現金分紅。
至此,經營者的實股為4萬元。已認購期股1.5萬元,尚有4.5萬元期股待認購。
(3)假設每股收益為30%
則該經營者年終分紅為:實股分紅得4 30%=1.2(萬元),期股分紅得6 30%=1.8(萬元)。期股分紅1.8萬元須全部用於購買期股,實股分紅為投資收入,可得現金分紅。
至此,經營者的實股為4萬元。已認購期股1.5萬元,尚有4.5萬元期股待認購(其中有0.3萬的期股分紅作為預付款延期購買後期期股)。
(4)假設每股收益為5%
則該經營者年終分紅為:實股分紅得4 5%=0.2(萬元),期股分紅得6 5%=0.3(萬元)。期股分紅加上實股分紅還不夠購買期股的1.5萬元,須自己拿出1萬元現金補足。
至此,經營者的實股為5萬元。已認購期股1.5萬元,尚有4.5萬元期股待認購。
另外,假設經營者在期股償付期內由於各種原因離職,其享有的期股權利按照操作細則和期股制度管理辦法加以規范,舉例如下:
假設上述某期股受讓方在期股授予計劃的第二年,按照合約每年購買期股份額,截至目前,其實股總額為4.6萬元(包括0.6萬元的實股紅利和現金購買期股所致),尚待認購期股總額為4.5萬元,已認購期股1.5萬元。
A、假設該經營者由於正常意願調離崗位,則公司應按照其享有4.6萬實股與其辦理退股手續。
B、假設該經營者未經公司許可擅自離崗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公司有權追回其自期股授予首期所產生的分紅和現金投入購買期股部分0.6萬元。
C、假設該經營者自然死亡,根據協議,其所擁有的股份或者可以由繼承人繼承,或者立即辦理退股手續。如果由繼承人繼承,應對其期股行權計劃作調整,規定必須在兩年內,即第二和第三年就必須行使購買完畢,每年需購買期股2.25萬元。若選擇當即辦理退股手續,以當期實股數額4.6萬元辦理退股。
D、假設該經營者此時退休,若選擇當期辦理退股手續,則應當期實股數額辦理,若選擇繼續持有,可按原期股行權計劃繼續享有期股權利。
員工持股計劃激勵什麼
設計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目的是給員工的累計貢獻以回報,更重要的在於激勵員工為企業作出更大的貢獻。但是,這種激勵絕不是以持股換積極性,花錢是買不到積極性的,何況持股一旦成立是收不回來的,那麼我們如何對待持股而又不思進取的員工?
員工持股計劃必須有嚴格和規范的績效考核制度。只有通過績效考核制度加以甄別,企業才能搞清誰為企業作出過多大的貢獻,誰還能繼續為企業作出持續的貢獻,並在這一前提下,給予持股激勵。否則,只能按照諸如工齡、年齡、職務、學歷、職稱等因素為員工配股,員工持股成了一鍋新的大鍋飯,成了沒有任何激勵價值的福利。
員工持股計劃必須有配套的約束機制。員工持股計劃中的激勵,是約束中的激勵,是基於責任的激勵,必須在確定持股對象、持股額、持股權力、持股責任等方面設置控制點,通過「金色的夢」和「金飯碗」來吸引和激勵優秀的人才,通過「金手銬」來留住人才。歸納起來講,員工持股計劃所生成的機制是讓員工關注公司的持續發展,關注自身業績和能力的不斷提高,使員工以業績換持股,以自己的誠實勞動致富。有制約地使員工持股成為一種投資行為,而不是投機行為。
員工持股計劃必須有足夠的傾斜力度。員工持股計劃並不意味著全體員工平均持有股份,強調員工持股的比例和比重並不意味著平均持股。相反,員工持股必須拉開差距,否則又會走到內部職工股的老路。員工持股的激勵力度之所以大於其他報酬形式,一是其回報的長期性,二是其回報的不確定性,三是其有足夠大的傾斜力度。問題的關鍵是應該組合地使用多種員工持股形式,拉開持股差距,即堅定不移地向那些為公司創造價值的部門和員工傾斜,向公司的核心層、中堅層和骨幹層傾斜。此外員工持股一定要有預留機制,以保持對新員工和老員工不斷創新與創業的牽引和激勵。
案例分析(某民營企業)
XXXX員工持股計劃方案
一、員工持股計劃宗旨和目的
XXXX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創建於2002年6月18日,主要經營XXXX等業務。經過3年的艱苦奮斗,公司已度過創業期,注冊資本從最初的XXXX萬元增加到目前的XXX萬元,年營業額超過XXXX萬元人民幣。出於公司二次創業的需要,也為更好地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決定實施職工期股計劃。
公司的中長期戰略目標,充分利用XXX公司的優良品牌,大力提升公司的技術水平,使XXX成為行業內占絕對優勢的最大規模的專業團休,爭取在XXXX年以前達到公司上市的目標。
主要基於以下目的:
1、 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建立產權清晰 、機制靈活 、股權結構合理的現代企業產權結構 ;
2、 建立長期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吸引和凝聚一批高素質的、高層次 的、高效率的,非急功近利的事業型員工投身XX事業 。不僅僅將目光集中在短期財務指標上,而更多關注公司的中、長期持續發展 ,並保持員工個人與所有股東及公司在長遠利益上的一致性 ,與公司共同增值、共同成長 。
二、員工持股計劃實施方針
為實現上述目標,根據成功企業員工持股計劃的經驗,結合我們公司的自身情況,員工持股計劃依據以下方針進行:
1、公司大股東方(出讓方)同公司員工(受讓方)商定的在一定的期艱內(X年內)員工按某個既定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XXX公司股份並相應享有其權利和履行相應的義務;
2、員工可以以期股紅利、實股紅利以及現金方式每年購買由《員工持股轉讓協議書》規定的期股數量;
3、各股東同股同權,利益同享,風險同擔;
4、受讓方從協議書生效時起,即對其受讓的期股擁有表決權和收益權,但無所有權;
5、此次期股授予對象限在XXX公司內部。
三、公司股權處置
1、XXX公司現有注冊資本XXX萬元,折算成股票為XXX萬股。目前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股東股票數量(萬股)比例(%)
自然人A6060
自然人B4040
2、在不考慮公司外部股權變動的情況下,期股計劃完成後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股東股票數量(萬股)比例(%)
A4242
B2828
職工持股 24 24
留存股票66
3、在公司總股份30%的員工股權比例中拿出20%即6萬股用作留存股票,作為公司將來每年業績評定後有資格獲得期股分配的員工授予期股的股票來源,留存帳戶不足時可再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增加。
四、職工股權結構
1、根據職工在企業中的崗位分工和工作績效,職工股分為兩個層次,即核心層(部門經理和高級技術人員)、中層(部門副經理和中級技術人員)。
2、XXX公司作為民營企業,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擁有公司的所有權,因此期股計劃的關鍵對象是核心層和中層。結合XXX公司的具體情況,目前可以確定核心層為公司重要部門(業務部、技術部、研發部、生產部、品保部和采購部)的經理,而中層主要為部門副經理、高級主管、技術人員(根據工資表,XX人為宜)。對於期股分配比例,一般來說,核心層為中層的兩倍。當然,今後可以根據公司業務和經營狀況逐步擴大持股員工的人數和持股數量。
3、員工股內部結構:
對象人數股份(萬股)人均(萬股/人)比例(%)
核心層581.633.33
中層20160.866.67
總計2524100
4、公司留存帳戶中的留存股份用於公司員工薪酬結構中長期激勵制度期股計劃的期股來源。公司可結合每年的業績綜合評定,給予部分員工期股獎勵。
5、由於員工期股計劃的實施,公司的股權結構會發生變化,通過留存股票(蓄水池)的方式可以保持大股東的相對穩定股權比例,又能滿足員工期股計劃實施的靈活性要求。
五、操作細則
1、XXX公司聘請具有評估資格的專業資產評估公司對公司資產進行評估,期股的每股原始價格按照公式計算:
P=V/X
(註:P為期股原始價格,V為公司資產評估凈值,X為公司總的股數。)
2、期股是XXX公司的原股東(A和B)與公司員工(指核心層和中層的員工)約定在一定的期限(X年)內按原始價格轉讓的股份。在按約定價格轉讓完畢後,期股即轉就為實股,在此之前期股所有者享有表決權和收益權,但無所有權,期股收益權不能得到現金分紅,其所得的紅利只能購買期股。具體運作由《員工持股管理規則》規范管理。
3、公司董事會從公司股東中產生,在期股運作期間,董事會由董事長、副董事長及3名董事(2人來自核心層,2個來自中層)組成。3名董事由持股員工推選產生。
4、董事會下設立「員工薪酬委員會」,負責管理員工薪酬發放及員工股權運作。
5、公司此次改制設立公司留存股票帳戶,作為期股獎勵的來源。在員工期股未全部轉為實股之前,統一由留存帳戶管理。同時留存帳戶中預留一部分股份作為員工持續性期股激勵的來源,即畜水池。
6、員工薪酬委員會的運作及主要職責:
(1)薪酬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領導,公司辦公室負責其日常事務;
(2)每年計提一定比例(如3%)的公積金和公益金作為薪酬委員會的運作資金,以發揮股權「畜水池」的作用;
(3)薪酬委員會負責期股的發行和各年度轉換實股的工作;負責通過公司留存帳戶回購離職員工的股權及向新股東出售公司股權等工作。
7、此次改制期股計劃實施完畢後(X年後),XXX公司將向有關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公司股權結構變更。
8、公司每年度對員工進行綜合評定(評定辦法公司另外製定),對於級別在A和S級以上的員工給予其分配公司期股的權利。具體操作可將其根據評定辦法確定的年終獎金的一定比例(30%)不以現金的方式兌付,而是根據公司當年的凈資產給予相應數量的期股的方式兌現,而期股的運作辦法參見本次期股辦法。
9、公司董事會每年定期向持股員工公布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包括每股盈利)。
10、對於公司上市後,企業職工股的處置,將按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11、如公司在期股計劃期限內(X年內)上市,期股就是職工股,只不過在未完全轉化為實股之前,持股職工對其無處置權,而如果期股已經全部兌現,就應當作發起人股。
6. 如何控制股票投資的風險
在控制風險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風險產生的原因。一般基本上是:1.復雜多變的經濟環境;2.股票市場基礎制度建設不完整;3.政策手段干預過多;4.個人股票投資者的心理素質因素;5.個人投資者操作水平不高。6.個人對中國股市行情了解不夠。
投資者如何確定自己的目標取決於自己的主觀投資動機,也決定於股票的客觀屬性。控制風險有四大原則:1.迴避風險原則,就是放棄對風險性較大的股票的投資。2.減少風險原則,在從事經濟的過程中,不因風險的存在而放棄既定的目標,而是採取各種措施和手段設法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減輕可能承受的經濟損失。3.留置風險原則,在股票投資中,投資者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確定承受風險的度,在股價下跌,自己已經虧損的情況下,果斷"割肉斬倉"、"停損"。4.共擔(分散)風險原則。在股票投資中,投資者藉助於各種形式的投資群體合夥參與股票投資,以共同分擔股票投資風險。
股票市場是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市場,作為股票投資者個人來說,要弄清股票投資風險形成的原因。並加強自身的素質,加強學習,保持良好的心態,准備的判斷大盤趨勢。
7. 跪求,基金管理制度、內控制度及股票投資流程
證監基金字[2002]93號
各基金管理公司:
為了指導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加強內部控制工作,促進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營,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我會制定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予發布,請遵照執行。
各公司應當根據《指導意見》的要求清理、修改、完善公司的內控制度,建立適合自己情況的內部控制體系並保證有效執行。我會根據指導意見對公司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監督檢查時,將充分考慮各公司內外環境的因素和公司的自身特點,對公司內部控製作出實事求是的評價。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指導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加強內部控制,促進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營,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導意見。
第二條 公司內部控制是指公司為防範和化解風險,保證經營運作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基礎上,通過建立組織機制、運用管理方法、實施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統。
公司應當按照本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具體情況,建立科學合理、控制嚴密、運行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並制定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三條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由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度、部門業務規章等部分組成。
公司內部控制大綱是對公司章程規定的內控原則的細化和展開,是各項基本管理制度的綱要和總攬,內部控制大綱應當明確內控目標、內控原則、控制環境、內控措施等內容。
基本管理制度應當至少包括風險控制制度、投資管理制度、基金會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監察稽核制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公司財務制度、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業績評估考核制度和緊急應變制度。
部門業務規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崗位設置、崗位責任、操作守則等的具體說明。
第四條 公司董事會對公司建立內部控制系統和維持其有效性承擔最終責任,公司經營層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承擔責任。
第二章 內部控制的目標和原則
第五條 公司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是: (一)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二)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受託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三)確保基金、公司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第六條 公司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並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二)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三)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四)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五)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製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第七條 公司制訂內部控制制度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合規性原則。公司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規定。 (二)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三)審慎性原則。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應當以審慎經營、防範和化解風險為出發點。 (四)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應當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
第三章 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第八條 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和內部監控。
第九條 控制環境構成公司內部控制的基礎,控制環境包括經營理念和內控文化、公司治理結構、組織結構、員工道德素質等內容。
第十條 公司管理層應當牢固樹立內控優先和風險管理理念,培養全體員工的風險防範意識,營造一個濃厚的內控文化氛圍,保證全體員工及時了解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使風險意識貫穿到公司各個部門、各個崗位和各個環節。
第十一條 公司應當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嚴禁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生,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公司的組織結構應當體現職責明確、相互制約的原則,各部門有明確的授權分工,操作相互獨立。公司應當建立決策科學、運營規范、管理高效的運行機制,包括民主、透明的決策程序和管理議事規則,高效、嚴謹的業務執行系統,以及健全、有效的內部監督和反饋系統。
第十三條 公司應當依據自身經營特點設立順序遞進、權責統一、嚴密有效的內控防線: (一)各崗位職責明確,有詳細的崗位說明書和業務流程,各崗位人員在上崗前均應知悉並以書面方式承諾遵守,在授權范圍內承擔責任。 (二)建立重要業務處理憑據傳遞和信息溝通制度,相關部門和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衡。 (三)公司督察員和內部監察稽核部門獨立於其他部門,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實行嚴格的檢查和反饋。
第十四條 公司應當建立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公司人員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建立科學嚴密的風險評估體系,對公司內外部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和分析,及時防範和化解風險。
第十六條 授權控制應當貫穿於公司經營活動的始終,授權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應當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職權,建立健全公司授權標准和程序,確保授權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公司各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和公司員工應當在規定授權范圍內行使相應的職責。 (三)公司重大業務的授權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授權書應當明確授權內容和時效。 (四)公司授權要適當,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應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對已不適用的授權應及時修改或取消授權。
第十七條 公司應當建立完善的資產分離制度,基金資產與公司資產、不同基金的資產和其他委託資產要實行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建立科學、嚴格的崗位分離制度,明確劃分各崗位職責,投資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會計和公司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有人員的重疊。重要業務部門和崗位應當進行物理隔離。
第十九條 公司應當制訂切實有效的應急應變措施,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和程序。
第二十條 公司應當維護信息溝通渠道的暢通,建立清晰的報告系統。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當建立有效的內部監控制度,設置督察員和獨立的監察稽核部門,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持續的監督,保證內部控制制度落實。
公司應當定期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據市場環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術應用和新的法律法規等情況,適時改進。
第四章 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第一節 投資管理業務控制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當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投資管理業務的性質和特點嚴格制定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和崗位手冊,明確揭示不同業務可能存在的風險點並採取控制措施。
第二十三條 研究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研究工作應保持獨立、客觀。 (二)建立嚴密的研究工作業務流程,形成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 (三)建立投資對象備選庫制度,研究部門根據基金契約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和維護備選庫。 (四)建立研究與投資的業務交流制度,保持通暢的交流渠道。 (五)建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體系。
第二十四條 投資決策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投資決策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符合基金契約所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投資組合和投資限制等要求。 (二)健全投資決策授權制度,明確界定投資許可權,嚴格遵守投資限制,防止越權決策。 (三)投資決策應當有充分的投資依據,重要投資要有詳細的研究報告和風險分析支持,並有決策記錄。 (四)建立投資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在設定的風險許可權額度內進行投資決策。 (五)建立科學的投資管理業績評價體系,包括投資組合情況、是否符合基金產品特徵和決策程序、基金績效歸屬分析等內容。
第二十五條 基金交易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基金交易應實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經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員下達投資指令或者直接進行交易。 (二)公司應當建立交易監測系統、預警系統和交易反饋系統,完善相關的安全設施。 (三)投資指令應當進行審核,確認其合法、合規與完整後方可執行,如出現指令違法違規或者其他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報告相應部門與人員。 (四)公司應當執行公平的交易分配製度,確保不同投資者的利益能夠得到公平對待。 (五)建立完善的交易記錄制度,每日投資組合列表等應當及時核對並存檔保管。 (六)建立科學的交易績效評價體系。
場外交易、網下申購等特殊交易應當根據內部控制的原則制定相應的流程和規則。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當建立嚴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當關聯交易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資涉及關聯交易的,應在相關投資研究報告中特別說明,並報公司相關機構批准。
第二節 信息披露控制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有相應的部門或崗位負責信息披露工作,進行信息的組織、審核和發布。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當加強對公司信息披露的檢查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辦法,對信息披露出現的失誤提出處理意見,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條 公司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在信息公開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內容。
第三節 信息技術系統控制
第三十一條 公司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原則,嚴格制定信息系統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術系統的設計開發應該符合國家、金融行業軟體工程標準的要求,編寫完整的技術資料;在實現業務電子化時,應設置保密系統和相應控制機制,並保證計算機系統的可稽性;信息技術系統投入運行前,應當經過業務、運營、監察稽核等部門的聯合驗收。
第三十二條 公司應當通過嚴格的授權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門禁制度、內外網分離制度等管理措施,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第三十三條 計算機機房、設備、網路等硬體要求應當符合有關標准,設備運行和維護整個過程實施明確的責任管理,嚴格劃分業務操作、技術維護等方面的職責。
第三十四條 公司軟體的使用應充分考慮軟體的安全性、可靠性、穩定性和可擴展性,應具備身份驗證、訪問控制、故障恢復、安全保護、分權制約等功能。
信息技術系統設計、軟體開發等技術人員不得介入實際的業務操作。用戶使用的密碼口令要定期更換,不得向他人透露。
資料庫和操作系統的密碼口令應當分別由不同人員保管。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對信息數據實行嚴格的管理,保證信息數據的安全、真實和完整,並能及時、准確地傳遞到會計等各職能部門;嚴格計算機交易數據的授權修改程序,並堅持電子信息數據的定期查驗制度。
建立電子信息數據的即時保存和備份制度,重要數據應當異地備份並且長期保存。
第三十六條 信息技術系統應當定期稽核檢查,完善業務數據保管等安全措施,進行排除故障、災難恢復的演習,確保系統可靠、穩定、安全地運行。
第四節 會計系統控制
第三十七條 公司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企業財務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訂基金會計制度、公司財務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並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統控制。
第三十八條 公司應當明確職責劃分,在崗位分工的基礎上明確各會計崗位職責,嚴禁需要相互監督的崗位由一人獨自操作全過程。
第三十九條 公司對所管理的基金應當以基金為會計核算主體,獨立建賬、獨立核算,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簿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基金會計核算應當獨立於公司會計核算。
第四十條 公司應當採取適當的會計控制措施,以確保會計核算系統的正常運轉。
(一)公司應當建立憑證制度,通過憑證設計、登錄、傳遞、歸檔等一系列憑證管理制度,確保正確記載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 (二)公司應當建立賬務組織和賬務處理體系,正確設置會計賬簿,有效控制會計記賬程序。 (三)公司應當建立復核制度,通過會計復核和業務復核防止會計差錯的產生。
第四十一條 公司應當採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學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在估值時點的價值。
第四十二條 公司應當規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權范圍內,及時准確地完成基金清算,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
第四十三條 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成本控制和業績考核制度,強化會計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
第四十四條 公司應當制訂完善的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財會部門應妥善保管密押、業務用章、支票等重要憑據和會計檔案,嚴格會計資料的調閱手續,防止會計數據的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四十五條 公司應當嚴格制定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和費用報銷管理辦法,自覺遵守國家財稅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五節 監察稽核控制
第四十六條 公司應當設立督察員,對董事會負責,經董事會聘任,報中國證監會核准。
根據公司監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會授權,督察員可以列席公司相關會議,調閱公司相關檔案,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
督察員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董事會應當對督察員的報告進行審議。
第四十七條 公司應當設立監察稽核部門,對公司經營層負責,開展監察稽核工作,公司應保證監察稽核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第四十八條 公司應當明確監察稽核部門及內部各崗位的具體職責,配備充足的監察稽核人員,嚴格監察稽核人員的專業任職條件,嚴格監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組織紀律。
第四十九條 公司應當強化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第五十條 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應當重視和支持監察稽核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應當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中國證監會有權對公司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監督,公司應當將內部控制制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中國證監會在對公司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時,會充分考慮各公司內外環境的因素和公司的自身特點,對公司內部控製作出實事求是的評價。
第五十二條 本指導意見由中國證監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三條 本指導意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8. 誰手頭有基金公司的員工個人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防止出現利益沖突,防止員工個人投資交易中的不正當行為影響公司聲譽和業務活動開展或者對公司構成重大合規風險,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特製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根據《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關於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制訂。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為全體與公司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的員工,包括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及派遣制員工(以下統稱「員工」)。
第四條 本制度所規范的證券和股權投資行為包括:
1、 股票投資,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如權證、股指期貨等) 投資;
2、 證券投資基金投資;
3、 股權投資,指投資於未公開上市的公司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設立時的初始投資以及通過股權轉讓、贈與、繼承或增資等方式對公司進行投資。
第五條 本制度中所指直系親屬,指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章 交易行為准則
第六條 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只能從事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允許的交易行為。不得利用內幕信息及其他未公開信息違規進行交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進行交易活動或做出投資決策,不得為他人提供交易信息或建議,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當利益,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輸送。
第七條 公司員工應堅持勤勉、謹慎、盡責原則,誠實、公正地對待基金份額持有人,遵守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信守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監管機構和公司做出的承諾,不得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不得從事任何與履行工作職責有利益沖突的活動。
第八條 員工進行證券投資或股權投資應該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並認真履行有關信息披露、申報、處置義務。
第三章 交易限制
第九條 公司員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原則,防範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應當樹立長期投資的理念,強化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意識,公平對待公司管理的基金,不得為牟取短期利益從事損害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 公司員工持有一隻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得少於6個月,持有期不足6個月的,不得賣出、贖回或轉換為其他基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管理的基金份額以及基金經理持有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得少於1年。投資貨幣市場基金以及其他現金管理工具基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員工多次投資同一基金的,應根據先進先出原則,分別計算單次投資基金份額的持有期限。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投資本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其投資行為所適用的認(申)購、轉換或贖回費率等應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公告等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公司鼓勵員工、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等購買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產品或者基金經理購買本人管理的基金產品,並鼓勵員工通過定期定額或者其他方式進行長期投資。
第十三條 員工進行直接或間接的股權投資,應事先報公司備案,並應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和公司利益優先的原則,避免利益沖突的情況。
第十四條 員工進行股權投資的限制:
1、不得投資於與公司有或者可能有重大業務關系、競爭關系或利益沖突的公司;
2、不得投資於從事證券投資、證券投資咨詢等與證券投資和交易有關業務的公司;
3、不得在其投資的公司中兼職並領取薪酬;
4、不得進行其它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股權投資;
5、不得進行無論在規模上還是性質上會影響員工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股權投資。
第十五條 員工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原未上市的股權投資轉為上市的,應按下述流程進行處置:
1、公司管理的基金或投資組合參加該股權投資的詢價和投資的,持有該股權的員工應本著避免利益沖突的原則,不得參加有關投資決策,並主動向公司提出迴避;
2、該股權投資可以公開交易的,員工應在3個月內賣出。
第四章 交易信息報告、備案管理和信息披露
第十六條 員工應如實填寫《員工首次申報股票/基金/個人股權投資情況備案表》(具體格式見附件 1),向公司申報其在加入本公司前所持有的股票、基金和個人股權投資情況,並應自加入公司後3個月內對所持的禁止投資的股票進行處置。
第十七條 員工應在入職後3個工作日內,如實填寫《員工及親屬基本信息申報表》(具體格式見附件2),申報本人及直系親屬的詳細信息(包括姓名、與員工關系、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及職務等),並提交相應的身份證原件掃描件。其中,公司高管、基金經理、投資經理等人員的親屬信息范圍比照任職資格登記表要求確定(即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本人關系密切或有重大利益關系的人士。)任職期間,上述信息如有變化,員工應在3個工作日內重新填寫該表,並上報公司。
第十八條 公司根據員工提交的《員工直接/間接股權投資備案表》對員工的股權投資進行備案審查和登記。
第十九條 公司對股權投資的備案審查應以避免與基金、公司或公司所開展的各類業務發生實際或可能的利益沖突為主要原則。如果公司在審查中發現員工的股權投資符合第十四條所述內容的,應要求其停止該股權投資,並說明理由。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決定。如員工拒不接受的,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如果超過10個工作日公司未對員工進行書面回復,視為公司對員工該項股權投資行為不持異議。
第二十條 員工應當保證其向公司申報的投資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當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交易公告書以及相關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中披露下列信息:
1、本公司基金從業人員持有基金份額的總量及占該只基金總份額的比例;
2、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持有該只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
3、該只基金的基金經理持有該只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
第2、3項所指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為0、0至10萬份(含)、10萬份至50萬份(含)、50萬份至100萬份(含)、100萬份以上。
公告中的相關數據由公司相關部門統計編制,並由法務部門進行復核。人力資源部應協助提供所有員工姓名、身份證號以及職務等信息。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條 登記和監察工作,包括:
1、在收到員工關於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的備案申請後進行登記; 2、對員工上報的個人及親屬信息與其提交的身份證(含掃描件)進行核對,如員工有特殊困難無法提供身份證原件掃描件的,應要求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並採用合理方式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信息進行核對;
3、妥善保管公司員工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的申報或備案材料;
4、定期或不定期對員工投資行為等進行檢查,包括每季度從基金事務部獲得公司員工投資基金的統計數據,並對其合規性進行檢查,以期發現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規定的行為;
5、妥善保存公司員工投資基金的相關記錄。
法務部應做好檢查留痕,並對工作所獲知的相關信息負嚴格保密義務。
第二十三條 公司基金事務部負責定期(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統計公司員工投資基金的明細和余額情況,並編製法規規定的相關信息披
露文件。法務部應對其進行復核。
第二十四條 公司在檢查員工的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行為以及員工直系親屬的股票投資行為時,若發現存在利益沖突可能的,有權要求員工限期對該投資行為作出處置。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決定。如員工拒不接受的,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新員工入職時,未及時申報或虛假申報的,即為該新員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將不予轉正。人力資源部在員工試用期轉正之前應征詢法務部意見,以確定該員工是否已經完成個人入職申報。
第二十六條 員工未按規定定期申報個人及親屬投資信息的,法務部將給予郵件提醒一次,如經提醒仍未申報的,法務部將給予書面提示函。如雖經出具書面提示函仍不申報的,法務部將作為違規行為,填寫《日常合規監察異常情況報告表》上報公司。
第二十七條 員工未准確更新個人及親屬信息、及時准確申報基金投資和股權投資信息的,法務部發現後將作為違規行為,填寫《日常合規監察異常情況報告表》上報公司。
第二十八條 如員工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本管理制度,公司將視情節
嚴重情況給予罰款或/和紀律處分。罰款金額為每次人民幣叄仟元加不當獲利金額的兩倍。紀律處分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和解僱。對於員工違規情節輕微,且未對公司財產或聲譽造成影響的,公司將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等處罰;對於情節嚴重,或者對公司財產或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向中 員工個人證券和股權投資管理制度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報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責任。員工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依法向員工追償。
第二十九條 公司對員工備案信息予以嚴格保密,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隨意查閱或探聽,但下列情況中,經履行適當審批程序,法務部可以向被授權人提供相關信息:
1、法務部履行工作職責;
2、司法機關或監管機關依法對員工個人投資進行調閱、查詢或檢查;
3、因工作需要,經總經理批准後,對員工個人投資進行調閱和查詢。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在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未許可之前,公司員工不得投資於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如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對於基金公司員工的投資行為有新的規定的,公司將相應對本制度進行修訂。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首次頒布執行後,所有員工應在10個工作日內如實填寫《員工首次申報股票/基金/個人股權投資情況備案表》(具體格式見附件 1)和《員工和親屬基本信息申報表》(具體格式見附件2),向公司申報其所持有的股票、基金和個人股權投資情況,以及直系親屬的詳細信息。
第三十二條 公司將適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公司業務的發展情況和公司內部執行的情況對本制度作進一步調整和完善。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XXX有限公司
2015年 月 日
9. 幫忙寫份公司禁止員工工作時間炒股的通告
禁止員工工作時間炒股的通告
針對少數工作人員在上班期間利用單位辦公電腦查看股市行情或炒股、娛樂的現象,經公司各部門協商,規定如下:
1.嚴禁單位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擅離職守,進行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2.嚴禁利用辦公電腦、電話等通信設備進行查詢、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3.嚴禁利用辦公電腦上網聊天、玩電腦游戲、觀看影片。
如有發現,將對其辦公電腦進行清理,刪除股票、聊天及游戲軟體,對未按通知要求清理的,發現一起,嚴肅查處。
希望大家能夠配合!
僅供參考!
可以加一些,比如可以利用中午休息時間炒股,但上班期間是絕對不能的,影響工作。
10. 股票投資風險的防範方法主要有哪些
1.分散系統風險
股市操作有句諺語:「不要把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里」,這話道出了分散風險的哲理。辦法之一是「分散投資資金單位」。
辦法之二是「行業選擇分散」。證券投資、尤其是股票投資不僅要對不同的公司分散投資,而且這些不同的公司也不宜都是同行業的或相鄰行業的,最好是有一部分或都是不同行業的,因為共同的經濟環境會對同行業的企業和相鄰行業的企業帶來相同的影響,如果投資選擇的是同行業或相鄰行業的不同企業,也達不到分散風險的目的。只有不同行業、不相關的企業才有可能次損彼益,從而能有效地分散風險。
辦法之三是「時間分散」。就股票而言,只要股份公司盈利,股票持有人就會定期收到公司發放的股息與紅利,例如香港、台灣的公司通常在每年3月份舉行一次股東大會,決定每股的派息數額和一些公司的發展方針和計劃,在4月間派息。而美國的企業則都是每半年派息一次。一般臨近發息前夕,股市得知公司得派息數後,相應得股票價格會有明顯得變動。短期投資宜在發息日之前大批購入該股票,在獲得股息和其他好處後,再將所持股票轉手;而長期投資者則不宜在這期間購買該股票。因而,證券投資者應根據投資得不同目的而分散自己得投資時間,以將風險分散在不同階段上。辦法之四是「季節分散」。股票的價格,在股市的淡旺季會有較大的差異。由於股市淡季股價會下跌,將造成股票賣出者的額外損失;同樣,如果是在股市旺季與淡季交替期貿然一次性買入某股票,由於股市價格將由高位轉向低位,也會造成購買者的成本損失。因此,在不能預測股票淡旺程度的情況下,應把投資或收回投資的時間拉長,不急於向股市注入資本或抽回資金,用數月或更長的時間來完成此項購入或賣出計劃,以降低風險程度。
2.迴避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來自各種因素,需要綜合運用迴避方法。一是要掌握趨勢。對每種股票價位變動的歷史數據進行詳細的分析,從中了解其循環變動的規律,了解收益的持續增長能力。例如小汽車製造業,在社會經濟比較繁榮時,其公司利潤有保證,小汽車的消費者就會大為減少,這時期一般就不能輕易購買它的股票。二是搭配周期股。有的企業受其自身的經營限制,一年裡總有那麼一段時間停工停產,其股價在這段時間里大多會下跌,為了避免因股價下跌而造成的損失,可策略性低地購入另一些開工、停工剛好相反的股票進行組合,互相彌補股價可能下跌所造成的損失。三是選擇買賣時機。以股價變化的歷史數據為基礎,算出標准誤差,並以此為選則買賣時機的一般標准,當股價低於標准誤差下限時,可以購進股票,當股價高於標准誤差上限時,最好把手頭的股票賣掉。四是注意投資期。企業的經營狀況往往呈一定的周期性,經濟氣候好時,股市交易活躍;經濟氣候不好時,股市交易必然凋零。要注意不要把股市淡季作為大宗股票投資期。在西方國家,股市得變化對經濟氣候的反映更敏感,常常是在經濟出現衰退前6個月,股價已開始回落。比如1991年2月,美國經濟進入新的一個衰退期的前6個月,著名的道·瓊斯工業指數已開始下跌,而在經濟開始復甦前半年,股價即已開始回彈。根據歷史資料分析,還可知道它的經濟繁榮期大多持續48個月。因此,有可能正確地判定當時經濟狀況在興衰循環中所處的地位,把握好投資期限。
3.防範經營風險
在購買股票前,要認真分析有關投資對象,即某企業或公司的財務報告,研究它現在的經營情況以及在競爭中的地位和以往的盈利情況趨勢。如果能保持收益持續增長、發展計劃切實可行的企業當作股票投資對象,而和那些經營狀況不良的企業或公司保持一定的投資距離,就能較好地防範經營風險。如果能深入分析有關企業或公司的經營材料,並不為表面現象所動,看出它的破綻和隱患,並作出冷靜的判斷,則可完全迴避經營風險。
4.避開購買力風險
在通貨膨脹期內,應留意市場上價格上漲幅度高的商品,從生產該類商品的企業中挑選出獲利水平和能力高的企業來。當通貨膨脹率異常高時,應把保值作為首要因素,如果能購買到保值產品的股票(如黃金開采公司、金銀器製造公司等股票),則可避開通貨膨脹帶來的購買力風險。
5.避免利率風險
盡量了解企業營運資金中自有成份的比例,利率升高時,會給借款較多的企業或公司造成較大困難,從而殃及股票價格,而利率的升降對那些借款較少、自有資金較多的企業獲公司影響不大。因而,利率趨高時,一般要少買或不買借款較多的企業股票,利率波動變化難以捉摸時,應優先購買那些自有資金較多企業的股票,這樣就可基本上避免利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