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理財業務管理辦法
銀行理財最新管理辦法有哪些內容?從哪些方面解讀?銀行理財產品相對於其他投資理財產品來說,具有一定的穩定性,雖然銀保監會對於銀行理財產品做了相關調整和規范,但是在整個互聯網金融大環境下,銀行理財還是保守投資者的首選。那麼,銀行理財最新管理辦法有哪些內容?從哪些方面解讀?
12月2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與意見稿相比,正式下發的管理辦法在股權管理、自有資金投資、內控隔離和交易管控方面作了微調。
12月2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與意見稿相比,正式下發的管理辦法在股權管理、自有資金投資、內控隔離和交易管控方面作了微調。
隨著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的籌建和頒發,2018年以來,已有近20家銀行披露理財子公司成立計劃。
那麼,銀行理財子公司設立有何看點,又將會對資管市場產生怎樣的影響?
據梳理,《辦法》主要有八大看點:
第一,銀行理財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產品允許直接投資股票。
不過,只能投資上市交易的股票,不能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全部開放式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第二,銀行理財子公司不再設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
理財子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設置不同產品的銷售起點。根據相關規定,目前公募基金中,貨幣基金1元起投,非貨幣類基金1000元起投,而券商的資管產品5萬元起投。融360分析師劉銀平認為,理財子公司不設產品銷售起點,這一點相對於其它資管公司來說優勢很大,現金管理類產品及定開式產品將非常有競爭力。
第三,投資者首次購買理財產品不強制在線下網點面簽。
《辦法》規定,銀行理財子公司銷售理財產品的,應當在非機構投資者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前通過本公司渠道(含營業場所和電子渠道)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這意味著,既可以在營業場所做風險評估,也可以通過電子渠道做風險評估。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選擇電子渠道面簽時,即使理財產品通過其它渠道代銷,也需要在本行電子渠道進行風險評估。
第四,非標債權類資產投資余額不得超過理財產品凈資產的35%。
⑵ 理財新時代,投資者必須知道的幾點新規
理財新規劃重點
1. 9月28日,銀保監會正式下發《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對於市場較為關注的公募理財產品可否投資股票等問題,根據《辦法》,公募理財可以通過公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股票。
2. 明確非保本理財產品為真正意義上的資管產品;保本理財產品按照結構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進行規范管理。同時,《辦法》在附則中承接並進一步明確現行監管制度中關於結構性存款的相關要求。
3. 公募理財產品銷售門檻由5萬元降至1萬元,私募理財產品購買門檻和資管新規保持一致。
4. 在理財產品銷售方面,引入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要求,並進一步提高了條款表述的針對性和准確性。冷靜期明確只適用於私募理財產品,不適用於公募理財產品。
5.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辦法》第三十五條所列示資產之外,由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設立、不持有金融牌照的機構發行的產品或管理的資產,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的附屬機構依法依規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以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6. 針對理財產品投資范圍,根據此前徵求意見稿第35條,理財產品可以投資管產品,但資管產品不是底層資產,需要穿透至底層資產。目前市場較為關心的是投資ABN(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是否屬於底層資產。此次落地的《理財辦法》規定,「包括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確包含ABN。而徵求意見稿中的「銀行間市場信貸資產支持證券」表述並不包含ABN。
7. 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將先廣泛徵求社會意見,隨後擇日正式發布。在理財子公司業務規則中,將依法合規、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納入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范圍。
8. 《辦法》過渡期要求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過渡期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內,銀行新發行的理財產品應當符合《辦法》規定。同時,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未到期資產,但應控制存量理財產品的整體規模;過渡期結束後,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違反規定的理財產品。(大隊長金融)
9.另據中國證券網報道,監管層人士指出,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稿並沒有收緊的規定,所有的調整都是在符合資管新規基礎上的合理調整,甚至更寬松一點,所以盡早發布,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與理財新規相關的兩份重要文件——理財子公司、結構性存款相關規定也正在緊鑼密鼓地制定中。
⑶ 我買了代銷建信理財大灣區指數,最低持有180天,我持有183天了,怎麼贖不回來
我持有200多天了,是可以贖回,本來就沒賺到錢。贖回還得有0.5%的手續費。買這個的時候不知道,真有些「坑」啊
⑷ 公募基金 可以投資非上市股權投資嗎
不可以!
公募基金是不能投資非上市股權的,也不能直接投入到實業。
公募基金(QDII除外)只能投資於國內A股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A股(權益類)股票、權證,債券市場上(固定收益類)的央票(貨幣市場工具)、國債(包括由財政部代發的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公司債(包含可轉債),銀行存單(大都是短期的定存或者通知存款)。
公募基金根據不同的品種和該基金基金契約的規定,在各種投資工具中做相應的配比。
最後,QDII基金,投資於全球的金融市場,他們不知可以買權益類、固定收益類產品,還可以根據合同要求做一些衍生品,買一些國外的基金。有些QDII基金還有投資地域的限制,比如上投摩根亞太優勢,這個主要投資都是亞太地區金融市場。
⑸ 銀行的低風險理財產品真的是安全的嗎
銀行的低風險理財產品只能說是相對安全。只要投資就會有風險,沒人敢保證他的投資百分之百安全無風險。銀行的低風險理財產品只是風險低點而非真的絕對安全毫無風險。
一般來說,銀行理財還是比較安全的,具體風險就要看產品類型了。銀行理財產品面臨的主要風險有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通貨膨脹風險、操作管理風險以及不可抗力風險等。
銀行的理財產品有風險。銀行理財產品分為自營業務和代銷業務。自營理財產品的基本風險不大,收益低。代銷理財產品的銀行存在風險,不能保證成本。需要自己承擔風險,因此購買理財產品必須謹慎。
銀行理財中,除了普通的銀行儲蓄,也就是活期、定期存款等;除此之外,還有各種理財產品,包括銀行各種風險等級的代銷理財產品。
最近銀行在售的理財產品中,非保本型產品佔比迅速攀升。截至2018年3月中旬,今年以來的所有銀行理財產品中,非保本型產品佔比為69.28%,比去年同期的61.21%增加明顯。
投資就一定會有風險,只是風險大小不同而已。非保本理財雖有可能出現本金損失,但到最後都能拿到合適的收益和本金安全。盡管如此,在投資時仍要注意風險。
風險程度(由高到低)可分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保本浮動收益型>保本保證收益型。
也就是說,非保本浮動收益型是風險最高的,顧名思義,就是說既不保證你的收益,更不保證你的本金,這類產品風險較高,建議在銀行專業理財經理指導下購買,適合風險喜好型客戶,可能在短期內實現遠高於銀行定期收益的投資計劃。
⑹ 做理財工作室的人能炒股票嗎
可以
可以,根據規定銀行私募理財可以直接投資股票,同時放開了公募理財不能投資股票的限制,公募理財雖然不能直接投資股票,但可以通過投資私募基金間接進入股市,另外銀行理財子公司發行的理財可以直接投資股票。
⑺ 如何購買建信理財子公司產品三種方式
建信理財子公司是中國建設銀行全資子公司,也是我國第一家理財子公司,於2019年6月正式開業運營。理財子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具備發行理財產品的資質,建信理財子公司就已發行包括乾元-睿鑫在內的多款產品,那麼如何購買建信理財子公司產品呢?⑻ 國內有哪些比較好的公募基金公司
8月31日,公募基金的2018年度半年報均已披露完畢。統計數據顯示,盡管上半年基金的整體表現不盡如人意,但是其管理費的增速卻達到了20%以上。
這就說明,基金公司賺不賺錢與基金收益的關系是不大的。
因為對於公募基金來說,不管基金是否賺錢,都是要收管理費的。基金規模越大,其管理費也就越大。因此有不少基金公司都把主要精力放在基金規模的擴大上。
那麼,到底都有哪些基金公司只顧著擴大規模,又有哪些基金公司在為投資者增收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這里需要引入「單位管理費產生的利潤」這個指標。
因為這個指標反映的是,每收1塊錢的管理費,基金公司到底能給基民帶來多少收益。具體計算公式為:單位管理費產生的利潤=基民利潤/管理費。
接下來,我們把所有基金公司旗下基金的利潤和管理費進行匯總,然後計算出兩者的比值,最後根據這個比值,就可以對所有基金公司進行排名了。
這也是一種判斷基金公司的方法,僅供參考。
⑼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可以提供個人理財服務嗎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可以提供個人理財服務
所謂「銀行理財子公司」,其實就是由商業銀行作為控股股東發起設立的,並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主要從事理財業務;獨立於母行,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像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等都獲批籌建了自己的理財子公司。
而之所以銀行要設立理財子公司,其實也是為了加強銀行理財業務的風險隔離,對於打破剛性兌付也有助力。
而銀行理財子公司除了發行理財產品,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以外,還提供有理財顧問和咨詢服務等等。其業務具體可以分為三大板塊:公募產品、私募產品、理財顧問和咨詢。
而銀行理財子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也是可以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的,還可以通過銀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代銷。
商業銀行的理財子公司和現在的理財部門相區別,相當於把銀行負責理財業務的內設部門拿出來,單獨作為一個子公司,原銀行是母公司。理財子公司在經濟上受銀行母公司的支配與控制,但在法律上,銀行母公司、理財子公司各為獨立的法人。
「擬在理財子公司業務規則中予以採納」的意見建議,也就是商業銀行的理財子公司可能會接觸的業務主要有三大部分:
進一步降低理財產品銷售起點,擴大銷售渠道,將依法合規、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納入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范圍,不強制要求個人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在銀行營業網點進行面簽,允許發行分級理財產品等。
允許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間接投資股票。
將依法合規、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納入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范圍。
拓展資料
因《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還未出台,理財子公司和銀行理財的區別無法具體了解。
但可以明確的是銀行理財業務和理財子公司參考文件不同:銀行理財業務,即「銀行尚未通過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的,銀行開展理財業務需同時遵守「資管新規」和《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而理財子公司參考的是《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擬作為《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的配套制度,其適用的監管規定與其他同類金融機構總體保持一致。
對於銀行類的理財產品,可以到辨險識財去查看各個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評價報告。這樣可以有效避免投資風險。
⑽ 銀行的理財子公司是什麼銀行理財將有這些變化!
這些理財子公司是什麼?顧名思義,它們主要負責發行銀行理財產品。銀行成立理財子公司,相當於把理財業務分離出來單獨做,銀行理財產品也有了一些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