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居民可以用人民幣資金購買它們發行的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產品,間接投資於境外證券市場
中國證監會公布允許符合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申請QDII資格,運用所募集的資金,以資產組合方式投資於境外證
『貳』 保險QDII會去境外投什麼
陳天翔去年7 月25 日,內地保險公司被允許遵照《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可以運用自有外匯或購匯進行境外投資。至此,保險資金出海閘門放開。截止到去年年底,有超過20家的保險公司獲得QDII的資格。 既然資格已經具備,那麼去境外市場投什麼呢?這毫無疑問地成為了市場關心的話題。按照上述管理辦法的規定,保險資金可以投資商業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等貨幣市場產品,結構性存款、債券、可轉債等固定收益產品,以及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權等權益類產品。在這些可投資的品種當中,投資什麼樣的股票又是「重心中的重心」。 總體上來講,投資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越來越高,而銀行存款的比例卻越來越低。這是由保險資金追求更高投資收益所決定的。但是,保險資金也會隨著市場的變化而作出靈活的調整,由於市場的波動和震盪加大,同時存款利率上調,投資資產的比例在2007年11 月向下調整了2個百分點,從65.4%下降到了63.4%,銀行存款占總資產的比例同時提高了2個百分點。因此,銀行存款與投資資產之比也從38.7%上升至了43.7%。這種調整是保險資金運用靈活性的表現,並不代表一種趨勢。 招商證券行業分析師羅毅認為,投資渠道的拓寬可以提高保險公司的長期投資回報率,而且香港很多股票的估值是較A股大幅折價的,投資香港股票,從長期看,收益率應該更高。對於「保險資金如果去海(境)外,會買什麼?」的話題,該人士認為,首先是與A股較大折價的股票,因為擁有A股的估值標桿,安全邊際應該更大。中國人壽與中國平安在H股的股票,預計會成為保險公司境外投資對象的候選標的。 其次,他認為,金融行業股票會優於其他行業股票。羅毅表示,從保險股的戰略入股對象與參股對象的調查中可以發現,保險股對金融股是情有獨鍾,中國人壽對廣發行、中信證券的投資,中國平安對中國人壽、深圳商行等投資都可以說明這點。「主要是因為金融行業是沒有天花板的行業,隨著人口的增加、財富的積累、金融需求的擴大、服務種類的擴展,都可以使金融行業從長期來看,是較其他行業增速更快的,同時也是產業升級的必然路徑。」 再次,羅毅認為,保險公司更加傾向選擇保險股作為投資標的。他表示,在和保險同業的交流中,很明顯感到保險同業非常看好自身行業的發展前景,這主要因為我國與發達國家在保險密度與深度上的差距都非常巨大,而保險是消費升級的必然選擇,同時資本市場的繁榮、加息周期、經濟的增長、保險的長期投資地位,都使得保險能夠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率,實現股東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他們預計如果保險公司去境外投資,中國人壽、中國平安將成為首選投資標的。 中金的研究報告稱,他們對中國保險資金未來所面臨的投資環境表示樂觀,例如,升息和通脹預期將可能進一步推動債券收益率曲線繼續上升,從而使保險公司最重要的投資資產——債券的收益率繼續上升。 「如果說利率上升對保單銷售不利的話,那麼對於壽險公司的投資還是有利的,因為保險公司的新增資產和到期後再投資資產可以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率。」中金認為,中國保險公司的投資渠道仍然在不斷拓寬,如股權投資比例獲得提升、獲准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獲准境外投資、未來可能獲准房地產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等。這些不同的投資渠道將既能提升未來投資收益率,又能有效分散和控制風險。應該說,中國保險業的投資環境長期向好,能夠分享中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
『叄』 保險資金運用的形式及其禁止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節資金運用范圍
第六條保險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資金從事境外投資的,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
第七條保險資金辦理銀行存款的,應當選擇符合下列條件的商業銀行作為存款銀行:
(一)資本充足率、凈資產和撥備覆蓋率等符合監管要求;
(二)治理結構規范、內控體系健全、經營業績良好;
(三)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四)連續三年信用評級在投資級別以上。
第八條保險資金投資的債券,應當達到中國保監會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且符合規定要求的信用級別,主要包括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債券。
第九條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十條保險資金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其基金管理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治理良好,凈資產連續三年保持在人民幣一億元以上;
(二)依法履行合同,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最近三年沒有不良記錄;
(三)建立有效的證券投資基金和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之間的防火牆機制;
(四)投資團隊穩定,歷史投資業績良好,管理資產規模或者基金份額相對穩定。
第十一條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它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
第十二條保險資金投資的股權,應當為境內依法設立和注冊登記,且未在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
第十三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不得使用各項准備金購置自用不動產或者從事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
第十四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應當滿足有關償付能力監管規定。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的保險子公司不符合中國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要求的,該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不得向非保險類金融企業投資。
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應當限於下列企業:
(一)保險類企業,包括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以及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機構;
(二)非保險類金融企業;
(三)與保險業務相關的企業。
第十五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存款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二)買入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的股票;
(三)投資不具有穩定現金流回報預期或者資產增值價值、高污染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的企業股權和不動產;
(四)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
(五)從事創業風險投資;
(六)將保險資金運用形成的投資資產用於向他人提供擔保或者發放貸款,個人保單質押貸款除外;
(七)中國保監會禁止的其他投資行為。
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有關情況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禁止性規定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六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應當符合下列比例要求:
(一)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二)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三)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四)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五)投資於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於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六)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七)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前款(一)至(六)項所稱總資產應當扣除債券回購融入資金余額、投資連結保險和非壽險非預定收益投資型保險產品資產;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總資產應當為集團母公司總資產。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是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的以未上市企業股權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或者投資基金等;
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是指不動產投資管理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的以不動產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或者投資基金等;
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是指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專業管理機構根據有關規定,發行投資計劃受益憑證,向保險公司等委託人募集資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等,按照約定支付本金和預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應當控制投資工具、單一品種、單一交易對手、關聯企業以及集團內各公司投資同一標的的比例,防範資金運用集中度風險。
保險資金運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有關情況對保險資金運用的投資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七條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和非壽險非預定收益投資型保險產品的資金運用,應當在資產隔離、資產配置、投資管理、人員配備、投資交易和風險控制等環節,獨立於其他保險產品資金,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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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保險公司資產如何投資股市
《辦法》規定,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而對於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將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一,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二,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第三,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險資投資基金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公司總資產的20%,而調整後將改為投資股票型基金與股票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0%。
第四,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第五,投資於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於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六,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第七,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伍』 保險公司 境外收購
保監會官方數據顯示,2015年保險業總資產為12.36萬億元,按照「境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上年末總資產的15%」的投資比例限制來計算,2016年的投資總額上限為1.854萬億元,但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險資境外投資規模只有2000多億元,僅占可投資總額的10.79%。不難看出,險資境外投資的實際投資額距離政策規定的投資上限相差甚遠,境外投資市場潛力巨大。
險資青睞境外投資的兩大原因
我國保險機構偏愛境外投資,主要得益於兩方面的因素:
一是主觀因素。中國保監會於2014年和2015年先後發布了多項法令,拓寬了保險機構境外投資范圍,給予保險機構更多資產自主配置空間。政策利好,使得險資出境大受鼓舞。
二是客觀因素。當下人民幣匯率波動加劇、經濟增速下滑,國內「資產荒」的形勢愈演愈烈。境內金融產品和工具難以滿足保險資金配置需求的現狀也加速了險資出境步伐。整體來說,險資投資的境外資產比較優質,尤其是不動產類項目。
我國保險機構境外投資的趨勢進一步增強
數據來源:保險投資網根據新聞資料信息收集統計
註:匯率按照9月30日收盤價計算,$1=RMB6.68;EUR1=RMB7.49;GBP1=RMB8.65
從投資金額和投資頻率來看,海外不動產一直是國內保險機構最關注的領域。這類資產無論是轉租,還是出售變現都很容易,能夠為險企帶來穩定的現金流。股權投資,是另一種較為傳統的境外投資手段。其主要形式是收購境外市場佔有率高、經營狀況穩定的險企。在股票投資中,港股獨占鰲頭,佔比98%。2016年前三季度,險資對境外股票的投資額迅速提升,共計100.17億元。這與保監會批准險資參與滬港通試點息息相關,千億險資蓄勢待發,預計今後險資投資港股的金額會進一步增大。
值得注意的是,相對於2015年,2016年前三季度險資境外投資發生了幾點變化:第一,多次出現終止交易。第二,險資開始投向溫哥華和特拉維夫等新的市場,克服了區域的局限。第三,越來越多的保險機構開始對境外投資領域展開探索。
目前,涉及境外投資的,只有國壽、人保、平安、安邦和復星幾家比較活躍。據保監會官網批復數據統計,已具備投資境外資質的保險機構共有16家。這意味著保險機構正在積極准備,等待時機進入境外投資市場,謀求更高的投資回報。
一方面,就近兩年險資境外投資的數據來看,投資金額一直處於上升的趨勢。主客觀因素協同作用,使得險資出海愈發勢不可擋。
另一方面,值得關注的是,在國家給險資以及投資范圍「松綁」,且數以萬億的險資渴望尋找境外投資出口的同時,其中所存在的風險並沒有隨之消除。
對險資境外投資趨勢的預測
險資境外投資,不動產和股權投資是重點
保險資金對於不動產的投資一直格外熱情,不外乎是因為不動產看得見、摸得著,容易估值。事實上,一方面,保險機構資金雄厚,資金要求安全第一,因此險資格外青睞美國、英國以及中國熱門城市的地標性建築;另一方面,保險機構收購地標性建築也相當於為自己進行了全球性的廣告宣傳,於保險機構本身也帶來了相應的好處。
重點關注「一帶一路」相關項目
保險資金參與「一帶一路」可以採用三種方式:第一,保險資金可以在境內投資,即投資支持那些「走出去」的中資公司;第二,如果在「一帶一路」上有較好的基礎設施項目並具有潛在投資價值,那麼保險資金可以直接參與;第三,通過產品投資,保險資金可以與境外其他投資機構進行合作。
收購境外相關金融機構或設立境外投資平台是對接長期優質資本的絕佳途徑
就收購境外保險公司來說,可以通過相關保險公司繼續投資其他海外資產,實現公司資產配置的多元化,並滿足高端客戶的資產配置需求。這樣既可以幫助他們拓展海外保險市場,實現戰略協同效應,又可以使其利用海外低成本保險資金在海外眾多行業深耕布局,助力其成為多元化經營的跨國金融集團。而收購境外銀行,可以使其擁有較大資金優勢。此外,從近兩年的保險資金投資趨勢來看,與境外的相關機構成立合資公司或合作設立投資平台的手段也並不罕見。
歐美依舊是熱門,香港股市蘊藏大機遇
今年第三季度新出現的2起股票型基金投資案例均發生在香港地區,均為對華寶香港中小盤基金的申購。保險投資網認為,這兩起案例的發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其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保監會於2016年9月8日發布的《關於保險資金參與滬港通試點的監管口徑》,這使得保險資金可參與滬港通試點業務。因此,香港股市有望迎來大量的內地資金增量,與此同時國內保險公司的資產配置壓力得以緩解,多元化投資組合更有利於分散險資的投資風險。
加強與PE機構的直接及間接合作
除了海外不動產和股權投資的方式之外,險資還積極尋求與基金或PE等機構開展合作,通過間接投資方式參與海外投資,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就是最常見的間接投資方式。政策層面,保監會於2015年9月11日印發了《關於設立保險私募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該《通知》明確險資不僅可以作為LP參與項目投資,還可以以GP身份獨立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
境外投資要認准時機,量力而行
2016年險資境外投資的案例中,不乏最後放棄與終止的交易。實際上,最終的放棄有利有弊,要看站在什麼角度考慮問題。正面影響是,交易的終止不僅避免了當地市場變動可能帶來的種種風險,而且險企不再需要支付目標公司的收購對價,也不需要對項目進行債務融資,可降低險企的財務杠桿。負面影響是,險企錯失了進一步獲得其他國家客戶認可的機會,從而減緩了其進軍國際、打造全球知名綜合性金融服務集團的步伐。這樣看來,放棄境外投資交易的好壞並無定論,重要的是,是否進行交易,或者進行多少金額的交易,都要三思而後行,量力而為。
險資將加強境外投資的風險管控
首先,要建立健全金融風險預判機制,積極關注國際金融動態,提升全球范圍內的戰略資產組合配置能力;其次,事前的盡職調查一定要謹慎細致,增加對於目標市場以及投資對象的全面了解,從而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再次,我國的保險專業人才數量有限,合格的境外投資專業人員較為匱乏,加大與境外投資相關的保險專業人才培養力度迫在眉睫;最後,境外投資普遍存在信息不對稱、聯系溝通困難、反映不及時等情況,只有外部監管和內部監管並重,才能有效降低投資風險。
在當下低利率的市場投資環境下,險資未來的海外資產配置會更加強調價值投資、分散投資、另類投資的理念。不跟風投資、盲目追逐收益,而是分散投資到主要市場的各大資產類別,並制定長期有效的風險防範措施,在防範風險的同時獲得長期、穩健的超額收益,成為保險資金的重要投資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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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保險資金運用行為,防範保險資金運用風險,保護保險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保險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活動適用本辦法規定。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保險資金,是指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以本外幣計價的資本金、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各項准備金以及其他資金。第四條保險資金運用必須以服務保險業為主要目標,堅持穩健審慎和安全性原則,符合償付能力監管要求,根據保險資金性質實行資產負債管理和全面風險管理,實現集約化、專業化、規范化和市場化。
保險資金運用應當堅持獨立運作。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的股東不得違法違規干預保險資金運用工作。第五條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依法對保險資金運用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第二章資金運用形式第一節資金運用范圍第六條保險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投資股權;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資金從事境外投資的,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規定。第七條保險資金辦理銀行存款的,應當選擇符合下列條件的商業銀行作為存款銀行:
(一)資本充足率、凈資產和撥備覆蓋率等符合監管要求;
(二)治理結構規范、內控體系健全、經營業績良好;
(三)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四)信用等級達到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標准。第八條保險資金投資的債券,應當達到中國保監會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且符合規定要求的信用級別,主要包括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債券。第九條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保險資金開展股票投資,分為一般股票投資、重大股票投資和上市公司收購等,中國保監會根據不同情形實施差別監管。
保險資金投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股票,以及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第十條保險資金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其基金管理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治理良好、風險控制機制健全;
(二)依法履行合同,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三)設立時間一年(含)以上;
(四)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設立未滿三年的,自其成立之日起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建立有效的證券投資基金和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之間的防火牆機制;
(六)投資團隊穩定,歷史投資業績良好,管理資產規模或者基金份額相對穩定。第十一條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是指土地、建築物以及其他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第十二條保險資金投資的股權,應當為境內依法設立和注冊登記,且未在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第十三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購置自用不動產、開展上市公司收購或者從事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應當使用自有資金。第十四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應當滿足有關償付能力監管規定。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的保險子公司不符合中國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要求的,該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不得向非保險類金融企業投資。
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應當限於下列企業:
(一)保險類企業,包括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以及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機構、保險公估機構;
(二)非保險類金融企業;
(三)與保險業務相關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是指經中國保監會同意,依法登記注冊,受託管理保險資金等資金的金融機構,包括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