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債券投資有何風險
很多投資者對債券的認識存在誤區,認為債券沒有風險,實際上債券也有風險。
1、信用風險
看到圖5-1的走勢,您也許認為這是一支波動性很大的股票,因為突發利空而跳水。但實際上這是企業債11華銳01(122115)在2013年5月至8月期間的價格走勢圖。122115是華銳風電2011年發行的企業債,年預期年化利率6%。由於市場擔憂華銳風電公司因現金流問題出現而債務違約,導致該債券價格狂跌,從100元左右跌至74元,跌幅高達26%,100元附近買入該債券的持有者損失慘重。
圖5-1 11華銳01(122115)
2013年5月至8月走勢
那麼投資者如何避免碰到11華銳01這種債券呢,畢竟踩中地雷的話,賬戶虧損會非常嚴重。通常有兩種避免信用風險的方式:
1.買入高信用等級的債券,例如AAA信用評級的債券或者國債,但高信用等級的債券,通常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很低,例如國債的年預期年化利率比定期存款高不了太多,甚至跑不贏通貨膨脹,所以我不介紹用這種方法避免信用風險。
2.分散買入債券,每個債券(尤其是低信用評級債券)不能買太多,通過概率的方法平滑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舉個例子,假如某低信用評級債券年預期年化利率比AAA債券年預期年化利率高4%,債券違約的概率是1%(全部損失),如果倉位足夠分散,購買這種低信用評級債券獲得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反而比AAA債券年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高3%。因為4%的額外利差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彌補1%的壞賬損失,還剩剩餘3%的利差預期年化預期收益,一般情況下我建議分散倉位來避免債券的信用風險。
債券發行時,通常都有專業的評級機構進行評級,評級越高的債券,信用風險越小,表5-3國外某評級機構對債券的評級與違約概率的對應關系,通常BBB以上級別的債券都是投資級債券,違約概率較低,而BBB級以下的債券被稱為投機級債券,違約概率較高,又被稱為垃圾債券。
表5-3 國外某評級機構債券評級
與違約概率的對應關系
中國信用機構對債券的評級存在虛高的現象,絕大多數債券都被評級機構評為A級以上,而AAA級債券占據所有債券評級的30%以上,所以不能完全照搬國內評級機構的評級來衡量債券的信用風險,為了對企業債的償債能力進行評估,可以通過以下方法進行
1.與現金流相關的指標,包括稅前利潤、折舊攤銷及企業自由現金流量。
2.債務總額,資產負債率。
3.借貸成本,主要是利息費用。
4.可用於償還債券的其他流動性來源。
5)企業的經驗趨勢
2、預期年化利率風險
債券的價格和預期年化利率波動及債券到期時間有直接關系。
圖5-2是國債010303的價格走勢圖,您可能無法想像,一個由中國國家信用擔保的債券,居然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從100元以上跌到了73元,下跌幅度超過了27%。
圖5-2 國債010303
2003年6月至2004年5月走勢
債券內部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計算公式較為復雜,由於各大財經網站上都有債券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的實時計算數據,所以這里就不再做詳細介紹,但投資者需要抓住一個原則,那就是債券距離到期兌付的期限越長,債券價格對市場預期年化利率就越敏感,例如國債010303是20年期限的超長期國債,於2003年上市,而那段時期恰好處於市場預期年化利率的上升時期,造成了債券價格的猛跌。
那麼投資者如何避免因市場預期年化利率風險造成債券價格猛跌呢?這里需要抓住一個原則,就是當市場預期年化利率較低時,避免買入長久期的債券,應該盡量買入短久期的債券,即使當市場預期年化利率處於高位時,除非長久期債券的年化回報率已經非常吸引人,投資者認為每年靠拿利息已經能獲得滿意回報,否則不要輕易買入。
3、流動性風險
部分債券的流動性很差,投資者如果想賣出或者買入,需要較大的差價才能成交,相當於入場和離場的人,都需要給場內的玩家交一筆過路費。
如圖5-3所示,12鄭新債交易不活躍,買一和賣一的價格相差10元,此時投資者不論是想入場還是想離場,都很難辦。
為了避免流動性風險,建議投資者盡量購買流動性較好的債券,這樣當需要錢而賣出時,可以容易找到對手盤而出局。
圖5-3 12鄭新債(122711)盤口數據
B. 債券和股票的對沖問題
1,從理論上講是如此,但實踐中會有偏差,在目前中國股市,很少有做對沖的。對沖在期貨上還相對多些,因為對沖所用資金很大。
我上次牛市的高點就賣出股票買的債券,同時做了點認沽權證,都贏利了。
這個思路還是不錯的
2,這個我就不是太清楚了,一般我是判斷股市到頂點了就買債券,從招商銀行的一卡通在網上可以直接買。
企債和公司債都是債券,一般來說,他們的利息比國債高,但是風險也相對比國債高,因為國債是國家發行的,國家欠債不還的幾率相對小,而公司債是公司發行的,公司如果不景氣或者破產比國家倒台的幾率大些,當然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
C. 債券轉股票是利好嗎
對於債權人來說就是利好,對於先持股者就是利空。
很簡單的道理,手中有債券的人,可以可以通過債轉股可變通成股票,成為名副其實的股東,可享受一切該公司的權益。
但是對於先期持有該股股票的人來說,就是不好的消息,因為該股的數量會增加,給該股炒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拓展資料:
一、什麼是可轉債轉股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
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
對於已經持有可轉債正股的投資者來說,除了可以享受配售小賺一筆之外,更關心的則是股票股價的走勢。公司發行可轉債對於股票到底有何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這才是關鍵。
二、可交換債券主要特徵
可交換債券和其轉股標的股分別屬於不同的發行人,一般來說可交換債券的發行人為控股母公司,而轉股標的的發行人則為上市子公司。
可交換債券的標的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為存量股,發行可交換債券一般並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總股本,但在轉股後會降低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可交換債券給籌資者提供了一種低成本的融資工具。由於可交換債券給投資者一種轉換股票的權,其利率水平與同期限、同等信用評級的一般債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換債券的轉換不成功,其發行人的還債成本也不高,對上市子公司也無影響。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關於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是利好還是利空的相關知識。
綜上所述,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是利好還是利空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區分對象,實踐中一般來說對於債權人來說就是利好,對於先持股者就是利空。
三、債轉股中的「債」是指可轉換債券,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可轉債。債轉股是指債券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時間、特定條件下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公司股票。可轉債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體包括三大特徵:
1、債權性:可轉債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債券持有者可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可轉債在轉換成股票後,原債券持有人就變成了公司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
3、可轉換性:債券持有人可按發行時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這是可轉債的重要標志。當然,債券持有人也可以選擇不轉成股票,而是在期滿時收取本息,或在流通市場出售。
D. 黃金是避險產品嗎黃金、債券、股票誰更避險
、、,這三個投資產品在金融危機中相信很多人都會偏向選黃金,誠然,股票絕不是個最佳選擇,但是黃金真的是避險產品嗎?股票、黃金、債券誰更避險?外媒Seeking Alpha 分析師Robert Singarella Jr.對此作了一個比對分析。
上周國際金價連續第四周錄得漲幅,其中原因之一是受疲軟經濟數據拖累,美元走軟,另一方面也是由於地緣政治上的緊張局勢,刺激黃金的避險需求。上周五歐盟與烏克蘭、喬治亞和摩爾多瓦三國簽署了全面的貿易和政治協定。俄羅斯外交部此後發表聲明警告稱,烏克蘭和摩爾多瓦與歐盟簽署全面貿易和政治協議將給兩國與俄羅斯的關系帶來嚴重後果。
談及黃金的避險需求,似乎任何經濟波動甚至政治動亂和軍事行動都構成了黃金避險需求的來源:1971-1973年的石油危機和第四次中東戰爭引發了戰後第一次黃金牛市;「9·11」事件當日,紐約金價急速上漲黃金的避險價值的根源來自於黃金殘存的貨幣屬性,即歷史上長期作為金屬貨幣或紙幣本位的黃金相對於各國發行的信用紙幣的保值功能。經濟波動乃至政治軍事突發事件動搖人們對於一國貨幣的信心,從而引發購買黃金以規避貨幣貶值風險的行為。因此,黃金避險需求是循著「經濟金融危機或政治軍事變亂——實體經濟下滑或者貨幣供應失控——貨幣貶值風險——拋出紙幣購買黃金」的邏輯鏈條而產生的。
美國投資資訊網站Seeking Alpha 分析師Robert Singarella Jr.以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股票、債券、黃金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進行對比分析,解讀這些投資產品的對沖功能。他稱,對於黃金作為一種可以對沖金融危機和政治危機帶來的風險這種描述太過模稜兩可,需要更明確的定義。因為投資者必須了解到危機逼近,需要對哪一種產品做空,還是只簡單持有現金。然而,事實是,危機到底在何時發生誰也無法給出肯定的答案,因此,需要對市面上主要投資產品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進行對比,從而得到進一步了解。
上圖從上至下分別是全球最大的黃金基金SPDR Gold Shares ETF、標普500指數以及債券指數ETF-iShares iBoxx投資級公司債(LQD)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6月1日期間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
Singarella將金融危機失控之前2008年1月1日作為制圖起點,以當天收盤價作為各個投資產品資產的價值基準。以2009年6月1日為終點,是因為在此之前各個投資產品資產均達到歷史地位,在此區間的變動幅度可以提供充足的信息來評估各個投資產品在危機期間損失程度。
從圖可以看出,標普500指數2009年3月9日觸及最低點數收於點,跌幅是其他的兩倍。三種產品並沒有在同一時間觸及最低點。
通過這些數據,可以大膽的說,黃金相對於股票是避風港;然而,與LQD相比,並不見得如此。與LQD相比,黃金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率收窄幅度較小, 但黃金波動幅度明顯比LQD高。當LQD下降時,黃金也是如此。隨後黃金有一個快速反彈,但是之後又是一個崩潰。黃金和LQD在2009年初達到盈虧平衡水平,但LQD又在達到盈虧平衡前又面臨10%下降。
盡管從圖表反映的投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來看,黃金是比LQD更好的避風港,但未能考慮投資者心理。兩種投資產品在危機期間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收窄, Robert Singarella認為黃金預期年化預期收益收窄,比LQD更有可能導致投資者在最低點附近賣出。所以,他得出的結論是,在危機期間,投資級債券與黃金相比,是一個更好「安全港」,但是Singarella也承認這個結論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總而言之,投資級債券,股票,黃金預期年化預期收益對比表明黃金在金融危機期間是一個相對安全的避風港這點並不是毫無根據。股票顯然是在危機最糟糕的選擇。比起其他資產,失去了超過兩倍的價值。但是對於投資級債券和黃金之間,誰是最佳選擇這點還需進一步分析。
E. 在什麼情況下將轉債換成股票是合理的
什麼是可轉債?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基本收益:
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最大優點: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投資風險: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第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投資防略: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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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債的根本還是"債",需要還本付息;
但是這種債有個特殊性,就是債權人有權利根據債務人的股票價格的情況把債轉換為股票,相應得,債權也就轉換為股權.
當你認為該公司的業績增長會比較好而股價表示很高時,就是將"轉債"轉換為股票的時候.
轉債,全名叫做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CB)
以前市場上只有可轉換公司債,現在台灣已經有可轉換公債。
簡單地以可轉換公司債說明,A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言明債權人(即債券投資人)於持有一段時間(這叫閉鎖期)之後,可以持債券向A公司換取A公司的股票。債權人搖身一變,變成股東身份的所有權人。而換股比例的計算,即以債券面額除以某一特定轉換價格。例如債券面額100000元,除以轉換價格50元,即可換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市價以來到60元,投資人一定樂於去轉換,因為換股成本為轉換價格50元,所以換到股票後利即以市價60元拋售,每股可賺10元,總共可賺到20000元。這種情形,我們稱為具有轉換價值。這種可轉債,稱為價內可轉債。
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價以跌到40元,投資人一定不願意去轉換,因為換股成本為轉換價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該公司股票,應該直接去市場上以40元價購,不應該以50元成本價格轉換取得。這種情形,我們稱為不具有轉換價值。這種可轉債,稱為價外可轉債。
乍看之下,價外可轉債似乎對投資人不利,但別忘了它是債券,有票面利率可支領利息。即便是零息債券,也有折價補貼收益。因為可轉債有此特性,遇到利空消息,它的市價跌到某個程度也會止跌,原因就是它的債券性質對它的價值提供了保護。這叫Downside protection 。
至於台灣的可轉換公債,是指債權人(即債券投資人)於持有一段時間(這叫閉鎖期)之後,可以持該債券向中央銀行換取國庫持有的某支國有股票。一樣,債權人搖身一變,變成某國有股股東。
可轉換債券,是橫跨股債二市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由於它身上還具有可轉換的選擇權,台灣的債券市場已經成功推出債權分離的分割市場。亦即持有持有一張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投資人,可將債券中的選擇權買權單獨拿出來出售,保留普通公司債。或出售普通公司債,保留選擇權買權。各自形成市場,可以分割,亦可合並。可以任意拆解組裝,是財務工程學成功運用到金融市場的一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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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期間,因以下情況下暫停交易:
暫停原因及停牌時間
公布因發行股票、送股等引起股本變動 暫停交易半天。
如在交易日內披露,則見報當天暫停交易半天;如在非交易日披露,在見報後第一個交易日暫停交易半天。
公布進行收購、兼並或改組等活動
公布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
公布發生涉及公司的重大
訴訟案件
公布中期報告或年度報告
公布股東收益分配方案
公司公布有關股份變動涉及
調整轉換價格的信息暫停交易一天。
在交易日召開股東大會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上述的規定,當可轉換債券公司在交易日召開股東大會,從召開當日到信息披露需要一天半的時間,這點也與A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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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債券作為兼具股票和債券雙重屬性的衍生品種,其條款之復雜遠遠超過了單純的股票或債券,而近期雅戈爾等轉債發行條款的修改,又使得判斷其投資價值變得更加撲朔迷離。那麼,投資者應如何分析,才能做到簡單明了而又不失准確呢?
可轉換債券條款雖多,但最影響其投資價值判斷的,無非是四條:利率條款、轉股價格、贖回條款、回售條款。
票面利率只具有象徵意義
與一般債券相比,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比較低的,目前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徵意義,利率的高低對可轉換債券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從實踐上看,目前的規定是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不超過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債券的年利率要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從另一方面看,可轉換債券的利率越高,說明其債券屬性上升而股票屬性下降,投資者從轉股獲得的收益相應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償失。總而言之,票面利率不應是投資者關注的重點。
轉股價格是所有條款的核心
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越高,越有利於老股東而不利於可轉債持有人;反之,轉股價格越低,越有利於可轉債持有人而不利於老股東。由於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公司控制在老股東手中,所以發行人總是試圖讓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接受較高的轉股價格。
目前新發行可轉換債券的二級市場價格普遍低於面值,正是這種思路的體現。陽光轉債發行以後,各家發行人及承銷商都接受了這樣的"國際化思路":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要高於二級市場價格一定幅度,最好在30%以上。殊不知,簡單的拿來主義勢必造成嚴重的水土不服:與國際市場不同,國內市場股票的價格與流通盤的大小有相當大的關系,可轉換債券全部轉變為股票以後,必然造成流通盤的大幅度增加,進而必然拉低發行人的二級市場股票價格。由於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在條款設計上,與轉換前的二級市場價格掛鉤,這樣,一旦可轉換債券的轉股期開始以後,投資者就會發現,初始轉股價格原來如此高高在上。這里僅僅論及流通盤的因素,更不要說可轉換債券轉股造成收益的稀釋(在目前的A股市場,這幾乎是必然的)、股性的呆滯、對當時指數位置的判斷等等。
為了吸引投資者盡快把債券轉換為股票,應對二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波動和利潤分配等造成的股本變動,一般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轉股價格的修正條款。為分配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現金分紅等設計的調整公式雖然復雜,但這個公式一般是嚴密而周全的,對發行人和投資者都能夠做到公平合理;關鍵在於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一般而言,由於轉股價格相對保持不變,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的走高能夠給投資者帶來收益,促使其積極轉股,有利於發行人和投資者雙方達到最初目的,所以轉股價格一般不會向上調整;但是,如果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的低迷,甚至長期低於轉股價格,投資者行使轉股權就要出現虧損,不利於發行人達到轉股的目的,也不利於投資者獲取收益。所以,可轉換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向下修正條款。也就是說,在股票價格低於轉股價格並且滿足一定條件時,轉股價格可以向下修正,直至新的轉股價格對投資者有吸引力,並促使其轉股。應該說,向下修正條款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134737.html?wtp=tt
可轉債轉成股票有幾種情況
(1)自願轉股: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絲綢轉債1手,即1000元面值。在該轉債限定的轉股期限內,此 人將其持有的絲綢轉債全部申請轉股,當時的轉股價(R)假定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 統接到這一申請,並核對確認此1000元有效後,會自動地將這1000元轉債(P)進行轉股 。轉股後,該投資者的股東帳戶上將減少1000元的絲綢轉債,增加S數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吳江絲綢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盡的零債部分,交 易系統自動地以現金的方式予以返還,即該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上增加C數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現金。
(2)有條件強制性轉股:
如某可轉債所設有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當本公司正股價連續30個交易日高於當時生效的轉股價達到120%時,本公司將於10個交易日內公告三次,並於第12個交易 日進行強制性轉股,強制轉股比例為所持可轉債的35%,強制轉股價為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的102%。」假設某日因該強制轉股條件生效而進行強制轉股時,某投資者擁有面值 為1000元的可轉值,而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為4.38元,則該投資者被強制轉股所得股票數量為S,S=P'/R'的取整部分,P'為被進行強制轉股的可轉債數量=(1000×35%)四舍五 入後所得的整數倍=400,R'為強制轉股價=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夠轉成一股的零債部分以現金方式返還,返還數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終,這次有條件強制轉股結束後,該投資者股東帳戶上該種可轉債和股票的增減數量為:減400元面值的可轉債,增89股相應的股票;現金帳戶上增加3.06元。
(3)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
以絲綢轉債為例,該可轉債設有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在可轉債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轉換為股票的可轉債,將於到期日強制轉換為本公司股票, 若2003年8月27日並非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則於該日之下一個交易日強制轉換為 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個交易日,本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報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可轉債持有人。可轉債持有人無權要求本公司以現金清償可轉債 的本金,但轉股時不足一股的剩餘可轉債,本公司將兌付剩餘的票面金額。」
該可轉債最後一年利率為1.80%,假設其到期強制轉股價格為4.08元,如某投資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絲綢轉債1000元,則該投資者所持有的1000元轉債將被全部進 行強制轉股。其轉股所得股數為S=1000/4.08的取整部分=245,轉股後的剩餘零債則予 以返還本金和最後一年利息,本息計算公式:C=(1000-245×4.08)×(1+1.80%)=0.41(元)。
這樣,該可轉債持有人的股東帳戶上將沒有絲綢轉債,而增加吳江絲綢股票245股 ,其現金帳戶上將增加0.41元現金,該持有人也由債權人完全轉為吳江絲綢公司的股東。
F.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它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券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三、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雙重特點,對企業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國政府決定選擇有條件的公司進行可轉換債券的試點,1997年頒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極大地規范、促進了可轉換債券的發展。
G. 非投資級債券和市場利率的關系
負相關性。
利率是決定資金成本高低的重要因素,往往是一定時期內利息額與借貸資金的比率。債券價格是債券發行時的市場出售價格,也是大家一目瞭然的債券面值。
從市場因素來分析,在經濟發展上行時,企業往往會順勢大力發展,招集更多的員工,引進更多的設備、器材、原材料等企業物質,這時在短期內除了找銀行貸款,就是拋售手中的股票和公司債券,這樣對於債券價格也會有一定的下跌影響。特別是一些企業由於缺少資金,會進行公開發放公司債券,並附上一定的票面利息率,這也會導致債券市場短期內的供大於求,從而導致債券價格的下降。這種情況下市場利率往往是上升的,騎牛看熊認為絕大多數情況,市場利率和債券價格依然主要呈現負相關性。
H. 債券與股票的關系
呵呵
1 反映的關系不同.債券反映債權債務關系。債務人無論財務狀況怎樣,到期都需償還本金與利息.股票是所有權關系.依據經營狀況發配紅利,在虧損狀態下不用支付股東紅利.
2 收益與風險程度不同.我們知道風險與收益是正比的關系.債券因為有固定的利率,風險相對股票會小很多.而股票根據公司經營狀況決定分配股東的股息與紅利多少,風險比較大,但收益比債券大很多.這里的風險不是只指虧錢,也包括盈利.這是經濟學里的含義與我們一般所說的風險不大一樣.
3 投資收回方式不同.債券有到期日,到期還本付息.沒到期之前也可能通過貼現等方式提前融資.購買公司股票以後只能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沒有到期日,因為股票的存續期和公司一致.公司在股票就在.除非,破產了,清償.
可以分很多細點,比如收益分配方式不同(一個是固定利息,一個是不確定的紅利)等等,不過在裡面都有陳述了,就不像教科書一樣說那麼多了.^_^
你說的,在資產價格(房地產和股票)下跌的時候,會引發金融危機,而這時候主要應持有現金和債券。當然了.股票,房地產都是某種資產,發生金融危機的時候很多人會套現,賣出資產,變成現金在手中比較有安全感.不過相對來說,金融危機一旦發生,會引起通脹等情況,現金在手中也不一定不貶值,要看政府的宏觀調控了.而債券因為前面說了,固定的利息率,與到期必須償還的特性,也是能保證資金保值增殖的好途徑.(在通脹不嚴重的情況下)因為經濟不景氣使對於資產的投資風險變大,這樣的情況下,人們趨向於把資產變現成現金持有.^_^
I. 債券與股票之間有何關系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債券與股票都是有價證券,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發行募集資本的融資手段。由此可見,兩者實質上都是資本證券。
二者基本沒什麼關系,要說關系也就是,他們都是金融產品
(9)投資級債券利率對沖股票實情擴展閱讀:
債券作為一種債權債務憑證,與其他有價證券一樣,也是一種虛擬資本,而非真實資本,它是經濟運行中實際運用的真實資本的證書。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
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J. 股票和債券能對沖
單一的只是關系的話股票和債券是同向變化關系,選擇兩種不同的金融工具在實際中進行對沖套期保值的話,會存在基差風險
對沖基金操作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市場趨勢策略。如宏觀策略, 主要是基金經理力求預測宏觀環境變化,並據此尋找機會。 如預估一個國家宏觀經濟不穩,貨幣可能貶值, 則對沖基金通常會賣空該國貨幣,以在未來貨幣實際貶值時獲利。 這就是老虎基金1985年預期美元下挫時進行獲利的方法。 二、重大事件驅動策略。利用重大事件,如並購、破產等進行投資, 多頭買入被兼並的公司,而空頭則賣出兼並公司等。 三、套利策略。如股票市場中立策略,同時持有股票的空頭和多頭, 空頭通過調整貝塔系數來對沖多頭的系統性風險, 以使整個投資組合對整個市場變動的風險暴露非常有限, 然後通過個股的選擇來獲利。 由於對沖基金的操作方法靈活多變, 可以運用市場上大量的衍生工具,所以可以有效地降低風險。同時, 對沖基金之間, 以及對沖基金與其他傳統資產類別之間的相關性均較低, 因此在進行資產配置時,可以幫助組合有效地分散風險。 對沖基金有這么多好處,那究竟風險大不大呢?對沖基金的風險, 主要來自三類: 一是市場風險。 賣空和衍生工具是對沖基金最常用的規避風險的方法。但是, 對沖基金也經常選擇保留一定的風險暴露倉位,加上杠桿操作, 虧損時會放大風險;另一方面,並非所有的風險都能得到對沖。 二是流動性風險。如果基金經理的預期與市場有較大出入, 導致投資組合凈資產值大幅下降時, 投資人可能出現大量贖回及提供融資杠桿方削減信用額度, 對沖基金將不得不在市場上緊急拋售組合,可能遭遇流動性風險。 三是信用風險。這包括所投資的低等級或危機債券的信用風險, 也包括對手方的信用風險。除此之外,很多對沖基金都是私募的, 其公開性和透明度較低,而費用較高。 比較著名的對沖基金,如喬治·索羅斯的量子基金,及朱里安· 羅伯林的老虎基金,都曾有過高達40%至50% 的復合年度收益率,業績耀眼。當然, 1998年長期資本管理公司的崩潰,也揭示了這個行業的高風險。 國內雖然暫時還沒有相關品種, 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提到的認購和認沽權證, 已經用到了一些基本的衍生工具,投資人可以相應關注,先人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