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銀行工作人員不能炒股
銀行監管部門有明文規定不準員工經商和炒股,但現在似乎不準炒股也成了一紙空文,很多員工在工作之餘或工作之中炒股的人還是不少;但對經商現象是查得比較嚴厲的。當然,經商是絕對不行的,而炒股就要看炒股的資金了。如果是銀行工作人員自己的合法勞動所得就可以炒,如果是貸款所得就不可以炒。因為商業銀行是企業,不是政府機關公務員,對這方面的尺度放得相對寬些,我們現在黨政機關的公務員開始規定不準經商的,也不允許炒股,但現在對炒股這個規定好像也執行不是很嚴格了。因為炒股是自己的投資的私事,所以沒有特別嚴禁。而經商怕利用權利是樹權商交易,因而經商是在嚴禁之例。
炒股知識:
1、 想學炒股,除了要知道一些常識,一定要實際操作才行,可以先從模擬操盤開始。 現在大部分證券軟體都有模擬炒股的功能,投資者可以用其所學的理論知識來進行模擬操作,通過模擬炒股不僅可以先熟悉炒股規則,還可以鍛煉操盤技術。
2、 新手在炒股之前,需要對股票的基礎知識有一定了解,比如,st、*st股票是被特別處理的股票,股票前加dr表示當天是這只股票的除息、除權日,股票前加xr,表明當日是這只股票的除權日等等;其次需要了解股票的交易規則,目前A股市場實行的是t+1的交易制度,即股票今日買入,明天才可以賣出。
3、 在進行反復的模擬操作後,投資者可以適當的進行實盤操作,在實盤操作總,形成自己的交易體系。在模擬操作時,雖然操作方式都一樣,但用的資金是虛擬資金,其盈利與虧損對投資者的實際資金都不會造成影響,但是實盤操作就不同了,所以實盤操作需要投資者有良好的心態,不要因為盈利或虧損而影響自己的判斷。
4、 由於股市風險大,所以出現虧損的可能性也比較高,因此建議大家最好使用家裡的閑錢來投資,千萬不要用家庭必要資金來投資股票,以免一旦發生虧損造成自己難以承受的後果。 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貳』 商業銀行為什麼不能直接進行股票投資
我國目前商業銀行業務與投資銀行業務是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的,商業銀行如果直接進行股票投資就成了混業經營了,金融風險會放大很多倍,不利於金融行業的正常發展
『叄』 為什麼不能買銀行股
這是我轉載的,比較有權威的,我們是散戶,經不起莊家折騰,你看看吧,我感覺分析的很有道理。
清議:二十年不買銀行股
(這是我10月16日為今天出版的《理財周報》撰寫的一篇文章,其中也反映了我對近期大盤走勢的部分憂慮)
不經意間,A股市場在銀行股上市道路上犯下一個大錯誤。如不及時糾正,必將釀成重大長期性風險
我在8月底撰寫並發表在《理財周報》上的一篇題為「銀行股的軟肋」的文章,事後遭到一些人的抨擊。大致的意思是說我不了解銀行的運作,對國內上市銀行業績過度依賴央行及政府的判斷存在重大失誤等。
沒錯,論及商業銀行如何內部控制信貸風險,以及為什麼長期向儲蓄客戶支付微薄利息卻在他們有朝一日成為住宅按揭貸款客戶後收取高額利息,還有像是如何對待違規客戶等一系列事關內部運作的問題上,我的確知之甚少。但是,我一向關注會計標准,也熟悉銀行業所遵循的資本標准,後者實際上是區別於一般企業的會計標准。
國內商業銀行業績過度依賴政府信用毋庸置疑
批評者說,雖然來自國債、央行票據以及其他歸根結底具有政府信用的債權投資的利息收入,占國內商業銀行營業利潤的比例平均高達七成以上,但是,該等資產佔用並非沒有成本,在扣減相應的付息成本後,其凈利息收益占營業利潤的比例就會大大降低,以至於所謂的國內商業銀行業績過度依賴政府信用的說法不能成立。
面對以上批評,我倒是對批評者所具備的銀行業常識持懷疑態度。依據巴塞爾協議,銀行的資產是按照風險權數劃分的。其中,國債、央行票據以及其他歸根結底具有政府信用的資產,其風險權數為0,而一切商業貸款的風險權數為100%。在會計上,這意味著前者無需壞賬撥備,而後者必須按照五級分類法確認相應的壞賬撥備。
推而論之,鑒於國內商業銀行平均不良貸款比例遠超過5%,而壞賬撥備比率(已建立的壞賬撥備對不良貸款的比率)正常情況下應達到100%;鑒於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大多將四成以上的付息債務用於上述具有政府信用的資產佔用,而對這一部分資產不予壞賬撥備或做其他減值准備;鑒於國內商業銀行從上述具有政府信用資產當中獲得的凈收益率大大高於撥備後的存貸款利差收益率,因此,一旦失去政府信用的支持,出於資產風險權數以及壞賬撥備的考慮,商業銀行業的盈利能力必然受到沉重打擊,不誇張地說可能會出現虧損。
資本充足率同樣依賴政府信用
所謂銀行資本充足率,是按照不同定義下的資本對加權風險資產合計的比率。顯然,分子數值越大,分母數值越小,所得出的資本充足率就越高。
在這一情況下,拋開分子不談,如果低風險權數資產(更不必說0風險權數的資產)佔加權風險權數資產合計的比例越高,加權風險權數資產合計或資本充足率計算公式當中的分母就越小,結果必然導致資本充足率上升。
於是,當我們必須承認目前國內商業銀行業績過度依賴政府信用的同時,也必須注意到銀行業資本充足率也存在過度依賴政府信用的問題。
在很大程度上,近幾年國內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之所以快速提升,除銀行股上市募集資金極大地擴張了商業銀行核心資本規模以至於分子數值迅速擴大之外,越來越多的資產被投入到具有政府信用的資產當中以至於分母相對變小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無證據表明後工業化經濟需要一個龐大的銀行體系
為什麼經濟總量只要美國九分之一的中國會在很短的時間內出現三個以股票市值計算的世界銀行業巨無霸呢?這個在別人眼中的好事在我眼裡卻不是什麼好事。
說到底,後工業化經濟並不需要一個龐大的銀行體系,或者說擁有龐大銀行體系只是初級工業化經濟的特徵。眾所周知,美國目前的銀行體系是由中小商業銀行構成的,至少相對於非銀行業企業所具有的規模而言是如此。國際經驗表明,伴隨企業資金籌措逐漸由間接融資為主向直接融資為主轉變,銀行業在全社會金融服務當中所扮演的角色將趨於弱化,取而代之的是發達的資本市場。想想看,這是否意味著現有過度龐大的國內銀行體系不會與GDP同比增長,以至於需要長期看淡銀行股業績成長性呢?
或許有人以為,放寬商業銀行對外投資限制,允許商業銀行將過剩的流動性投入股市,可以避免其業績增速鈍化,當然也足以實現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近日的確有報道說,工商銀行已開始進入IPO市場。在我看來,沒有什麼比這更壞的消息了。
耐人尋味的是,金融監管機構一向強調負債投資股票是最最危險的金融活動,可偏偏在銀行資金直接進入股市的時候忘記了這一警告。無論如何,銀行是負債率最高的經營體,高到即使一個客戶的貸款出現壞賬,就可能吞嗤全部凈資產。無論如何,股市的風險遠遠大於信貸市場,允許商業銀行投資股票,等同於放大其資本風險。無論如何,日本股市泡沫的基本教訓就是銀行業大量持有股票。
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晚些時候開始,為增強銀行業盈利水平,不允許銀行業持有國債的禁令被打破,結果是國內銀行業大量持有國債,由此形成嚴重的銀行對財政透支。從長計議,這是國內金融體系一個十分嚴重的問題,要害是加大了長期財政預算平衡壓力。如今,已到了防止出現為顧及銀行業盈利水平而忽視金融業交叉風險的時候了。打算透過允許商業銀行投資股票的途徑而消化其過剩流動性嗎?這未免太短視了吧。
最大的風險在於銀行股集中度已嚴重透支
實際上,即使目前尚未明確允許商業銀行投資股票,但銀行業與股票市場之間的交叉風險已經形成,而且非常之高。
近日身體不適,隨拜託我的老朋友《創富志》雜志主編張信東幫我收集一項有關目前銀行股合計佔A股上市公司股本合計比例的數據。結果不出預料,截至9月底,14家A股上市銀行股本合計佔全部A股上市公司股本合計的比例已接近50%。
國內金融業的銀行本位主義思想,或者說成是自私自利的行為導向,在此暴露無遺。眾所周知,銀行業監管條例當中有一項不可逾越的規定:針對單一客戶的貸款比例不得超過全部貸款的10%。其目的是為了防止那種因一個客戶的貸款損失而吞嗤全部凈資產的至高無上的風險,也就是所謂貸款集中度風險,或者是將太多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的風險。那麼,在銀行股上市為商業銀行募集了巨額資金並由此大大提高了資本充足率的同時,對股市構成的股本集中度風險可以避而不談嗎?這已使得中國股市看上去是一個銀行業主導的市場,其他上市公司不過是上市銀行的陪襯罷了。
令人更加不安的是,幾乎人人都知道,未來銀行股上市的步伐還將加快,不僅有另一個巨無霸――農業銀行,還有數十家城市商業銀行,甚至還可能包括更多的農信社等。照此走下去,銀行股合計佔全部上市公司股本合計的比例註定要進一步提升。這太不可思議了!
綜合以上因素,我不得不認真地建議:應當盡快暫停銀行股上市進程,拿出足夠多的時間和精力去重新審視銀行股上市風險。千萬不要忘記陳雲講過的那句話:我們要用90%以上的時間去弄清情況,用不到10%的時間去決策。
鑒於銀行股的問題十分復雜,我相信不可避免地要對A股市場構成一連串影響,包括股指期貨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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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議
現任經濟觀察研究院院長,中國國情與發展研究所經濟學研究員,曾任《新財富》學術顧問、《中國證券期貨》雜志執行社長、CCTV「中國證券」欄目上市公司年報財務顧問等。
『肆』 為什麼國家禁止商業銀行投資股票
控制商業銀行的風險呀 要不倒閉了和霸陵銀行一樣那損失最大的就是儲戶,畢竟我國的市場經濟現狀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伍』 銀行為什麼不能單獨做股票業務
國際金融領域,一直有「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兩種模式。歐洲大陸國家的金融機構,多採取混業經營模式。美國從1933年格拉斯‧迪格爾法案頒布後,採取分業經營模式。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的規定,我國採取分業經營的模式。
1986年,英國開始金融體制改革,將金融監管機構合並為一個機構,金融機構業務可以混業經營。
1996年日本效仿英國,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體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業經營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開始陸續施行。
1999年11月,美國柯林頓總統簽署《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將實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迪格爾法廢除。新法案放棄了分業經營限制,允許金融業的混業經營。
我國目前還是採取金融業分業經營的國家。例如,我國商業銀行經營范圍還限於傳統業務,而不允許經營證券投資與信託業務。我國對經營范圍的限制是非常嚴格的:「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的不動產。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同樣,證券公司的經營范圍也是按照分業經營來制定的。我國證券公司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前者的業務范圍比較寬,可經營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等。經紀類證券公司只允許專門從事證券經紀業務,不能做自營業務。為了防止其他資金流入證券市場,法律還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在具體實踐中,進行了一些證券市場資金渠道多元化探索,採取了放寬的政策。現在,政府允許保險資金通過證券投資基金的形式,間接進入股市,也允許銀行資金通過股票抵押方式,對證券公司提供融資。還允許包括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企業的資金,通過投資基金的方式,間接進行證券投資。
「分業經營」與「混業經營」反映出金融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也反映出各國政府對金融風險的不同處理哲學:分業經營的哲學是避免風險,而混業經營的哲學是管理風險。如何對待風險,除了政府之外,還要依靠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金融機構監管人員的監管經驗,金融市場投資者的理性與成熟程度。分業經營對金融機構的自律機制、監管人員經驗、投資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後者的要求條件似乎更高。
我國金融業將來是否能夠搞「混業經營」,要看條件是否具備?條件成熟時,再提出改革並不晚。
『陸』 銀行資金可以投資於股市嗎
銀行理財資金原則上不得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未上市公司股權。而面向私人銀行客戶、高資產凈值客戶及機構類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則不受上述限制。銀行理財資金對股市的投資,屬於「限制性投資」,而非「禁止投資」。
『柒』 中國的商業銀行能否投資股票市場
不能.
現在的銀行只能投資國債的買賣,同業拆借等市場,對資本市場,股權投資都是禁止的.
『捌』 為什麼大多數國家立法限定商業銀行證券投資的范圍
因為商業銀行實際上不能算是真正的投資機構,雖然商業銀行主要目的也是以贏利為主,但實際上銀行更注重的是保證資金安全,降低投資風險。所以政府都會出台政策干預商業銀行對風險較大的證券市場過多的投入資金。所以商業銀行會出很多的理財產品投入到證券市場,但是都要通過投資公司投資。而且需要向銀監局報批
『玖』 目前中國的商業銀行能否將其吸收的存款用於股市的投資其中的重要原因是什麼
中國的商業銀行不能將其吸收的存款用於股市的投資。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
第四十三條 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這個規定基本杜絕了銀行投資房市和股市的可能。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原因是分業經營、風險隔離的考慮,就是為保護儲戶存款的安全,防止股市等投資風險向儲戶存款蔓延,因此禁止銀行將儲蓄資產投資於高風險的領域,包括股票市場。
『拾』 【急求】為什麼我國商業銀行法不允許我國銀行投資股票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不允許商業銀行在境內從事信託和股票業務,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同時又允許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和部分保險業務。根據相關法規,我國商業銀行完全可以在現行法律框架內拓展商業銀行業務:(1)可以在境外從事全能銀行業務;(2)從事部分投資銀行業務和保險業務,如發行金融債券,兌付政府債券,代理保險業務等;(3)推進金融創新,注重發展與資本市場相關的中間業務,如開辟有關企業並購業務、客戶理財業務、項目融資業務、券商資金結算與清算業務等。在法律明確放開投資限制之前,商業銀行一定要積極在上述幾方面中拓展業務並設置相應的機構及配套體系,以積累更多的投資經驗和增強風險防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