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的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價值
取得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010000
貸:銀行存款 1010000
2008年市價是6.7一股,分錄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3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30000
如果2008年的市價為3.5一股,分錄為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10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10000
Ⅱ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計入投資收益。 2.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
這個應該是教材沒有寫清楚,實際上應該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應當取得」的利息或股利計入「投資收益」。如果是債券,按照權責發生制,應當取得的利息就是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利息,計入「投資收益」,實際收到的利息與「投資收益」之間的差額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這樣就按實際利率法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調整到了應該的」攤余成本「。
其實」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理,如果是債券,前面部分和」持有至到期投資「相同,但會多一步,就是在完成上面的處理後,再將其」攤余成本「與公允價值比較,差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從而使其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相同。
但是,下一個資產負債表日,按權責發生制來講,應該根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重新計算實際利率,再進行相關處理,但看教材上面說的是持有期間實際利率保持不變,這個不知為何,是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相對較短從而為簡單化不去重新計算嗎,還是有別的原因,還望高人指點!
Ⅲ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什麼科目是計入資本公積嗎
當然是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交易性金融資產才是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Ⅳ 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有什麼區別_
一、持有期限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持有期限是長期。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期限一般大於1年。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期限是短期。
二、目的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目的是長期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不明確。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短期差價。
三、股票債券類型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股票債券類型是債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類型是股票或債券。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類型是股票或債券。
四、風險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風險低。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風險不明確。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風險高。
五、初始計量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初始計量是賬面價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是歷史成本(實際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是完全公允價值。
Ⅳ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一定計入資本公積嗎
題目這句話不正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在確認減值損失時,應當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並轉出,計入減值損失 .
Ⅵ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投資持有期間猶豫恢復減值形成的其他綜合收益 在出售時的處理
可供出售的債務工具的減值通過當期損益即「資產減值損失」轉回;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的減值通過所有者權益即「其他綜合收益」轉回。這樣規定主要是因為債券的價值變動較小,通過損益轉回不容易被企業用來操縱利潤,所以可以通過損益轉回,而權益工具的價值變動容易出現較大的變化,容易被企業用來操縱利潤,所以權益工具的減值通過所有者權益轉回。
Ⅶ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7)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持有期間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般會計分錄: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Ⅷ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分配現金股利,應怎樣處理作為投資收益
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把應收股利計入投資收益,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時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股權投資因資產負債表日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兌損益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等。
4、可供出售外幣債權投資,因資產負債表日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兌損益,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
(8)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持有期間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後續計量
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對於以股票作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來進行會計核算的,資產負債表日都應當將公允價值的變動情況明確測試出來。
1、當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於其賬面的價值的時候,資產負債表日表示如下:
借: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一一公允價值的變動
貸:資本公積-- 其他的資本公積
2、當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小於其賬面的價值的時候,資產負債表日表示如下:
借:資本公積-- 其他的資本公積
貸: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
Ⅸ 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按照公司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因而不允許
摘要 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可以轉回,不過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
Ⅹ 判斷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
錯
首先,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計入初始入賬金額,構成成本組成部分,不計入當期損益。但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應確認為應收股利和投資收益,即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