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質押展期
法律分析:股票質押的展期就是將手中的股票質押獲得一筆資金,到期還款時解除質押的過程。股票質押融資期限為6個月,到期可展期6個月。只要合同還清了債務,可以重新簽訂新的合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B. 融資融券展期30天,日期怎麼計算
從展期的那一天算起 一般展期一次是半年。
根據現行規定,證券公司與客戶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不得超過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長期限,即6個月,且不得展期。簡單來說,就是投資者對兩融單筆的持有時間不得超過半年,在此期間內必須還款或還券。
而展期就是指延長投資者融資融券的持有時間。
今年1月,中信證券、海通證券等多家券商就曾因「存在違規為到期融資融券合約展期」的問題被暫停新開客戶信用賬戶3個月。
C. 融資,融券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且不得展期是什麼意思
1、融資融券期限就是對融資融券客戶融資買入或者融券賣出的時間限制;
2、最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就是你從證券公司融資買入股票或者融券賣出股票後6個月必須平倉;
3、不得展期就是到了6個月後必須平倉。
(3)股票融資展期標准規則擴展閱讀:
融資交易中,投資者向證券公司交納一定的保證金,融入一定數量的資金買入股票的交易行為。投資者向證券公司提交的保證金可以是現金或者可充抵保證金的證券。
而後證券公司向投資者進行授信後,投資者可以在授信額度內買入由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公布的融資標的名單內的證券。
如果證券價格上漲,則以較高價格賣出證券,此時只需歸還欠款,投資者就可盈利;如果證券價格下跌,融入資金購買證券,這就需要投資者補入資金來歸還,則投資者虧損。
融券交易中,投資者向證券公司交納一定的保證金,整體作為其對證券公司所負債務的擔保物。融券交易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方式和規避風險的途徑。
如果投資者預期證券價格即將下跌,可以借入證券賣出,而後通過以更低價格買入還券獲利;或是通過融券賣出來對沖已持有證券的價格波動,以套期保值。
D. 股票的融資合約期是多少
單筆融資融券合約持有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180天)。例如:客戶在2010年12月20日融資買入10萬元市值的萬科A,那麼在2011年6月17日之前,客戶就必須進行還款了結合約,否則將被強制平倉。
一般來說融資融券客戶與證券公司簽的合同是1年,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期1年。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從世界范圍來看,融資融券制度是一項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布公告,表示將於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開通融資融券交易系統,開始接受試點會員融資融券交易申報。融資融券業務正式啟動。
E. 融資可以展期多少次
一、融資可以展期多少次
1、融資展期沒有具體的辦理次數限制規定。當事人可以自行決定,但是根據相關銀行以及證券監管規定,單筆融資合約可以展期的次數最多不能超過三次。而且每次展期的期限最長是不得超過六個月的。
2、法律依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二十六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應當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運作。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資產,主要採取招標、拍賣等方式。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因債務人破產等原因得不到清償的,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處理。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制定。
二、間接融資的特徵是什麼
間接融資的特徵如下:
1、間接性,在間接融資中,資金需求者和資金初始供應者之間不發生直接借貸關系;
2、資金需求者和初始供應者之間由金融中介發揮橋梁作用;
3、資金初始供應者與資金需求者只是與金融中介機構發生融資關系;
4、相對的集中性,間接融資通過金融中介機構進行;
5、信譽的差異性較小,由於間接融資相對集中於金融機構,世界各國對於金融機構的管理一般都較嚴格,金融機構自身的經營也多受到相應穩健性經營管理原則的約束。
F. 融資融券合約展期的條件
若您賬戶內有負債即將到期,可在合約到期日前3個月內向廣發證券申請將本人信用賬戶內符合條件的融資融券合約期限展期不超過六個月,但辦理融資融券合約展期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高於150%;
2、信用賬戶所持單只證券集中度小於50%; 註:
(1)如不符合上述條件,建議您與開戶營業部聯系核實是否可進行融資融券合約個性化展期申請,具體展期結果以公司審批為准。
(2)未展期的融資融券合約,廣發證券仍將在合約到期日的下一交易日進行強制平倉處理。
G. 融資融券期限最長是多少是否可以展期每次展期期限最長是多少
,滬深交易所上周末向券商下發了修訂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的徵求意見稿。其中,投資者最為關注的融資融券期限放寬也在列,兩融合約期限有機會展期至18個月。
這次修訂內容主要集中在六大方面,包括放寬合約期限限制,允許融資融券合約展期;將貨幣基金等納入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等。
根據徵求意見稿,現行的合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的要求將維持,但允許合約到期後,券商根據客戶的申請辦理展期,展期次數不得超過兩次,且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辦理展期前,券商需對客戶的信用狀況、負債情況、維持擔保比例水平等進行評估。
這意味著,融資融券的期限最長將放寬至一年半。而根據現行規定,融資、融券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且不得展期。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且顯得不夠靈活,也增加了投資者的成本負擔。
報導引述資深兩融業務人士稱,目前兩融客戶在6個月到期後都須將借錢買入的股票賣出,連本帶息歸還券商後再行訂立新合約。這無疑將增加長線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同時,也存在因為市場波動而無法購回原先持有數的可能性。此外,在極端情況下,合約到期集中了結也可能對市場造成沖擊。
徵求意見稿還放寬了信用賬戶的功能限制,並將貨幣基金等納入可充抵保證金證券范圍等。這對兩融客戶而言,同樣是一大利好。
H. 融資融券合約展期的條件
賬戶內有負債即將到期,可在合約到期日前3個月內向我司申請將本人信用賬戶內符合條件的融資融券合約期限展期不超過六個月,但辦理融資融券合約展期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高於150%;
2、信用賬戶所持單只證券集中度小於50%;
註:
(1)如不符合上述條件,建議您與開戶營業部聯系核實是否可進行融資融券合約個性化展期申請,具體展期結果以公司審批為准。
(2)未展期的融資融券合約,我司仍將在合約到期日的下一交易日進行強制平倉處理。
(8)股票融資展期標准規則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交易,與普通證券交易相比,在許多方面有較大的區別,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保證金要求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須提交100%的保證金,即買入證券須事先存入足額的資金,賣出證券須事先持有足額的證券。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則不同,投資者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進行保證金一定倍數的買賣(買多賣空)。
在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上漲而手頭沒有足夠的資金時,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證券,並在高位賣出證券後歸還借款;預測證券價格將要下跌而手頭沒有證券時,則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並在低位買入證券歸還。
2、法律關系不同。
投資者從事普通證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只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而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其與證券公司之間不僅存在委託買賣的關系,還存在資金或證券的借貸關系,因此還要事先以現金或證券的形式向證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並將融資買入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交付證券公司一並作為擔保物。投資者在償還借貸的資金、證券及利息、費用,並扣除自己的保證金後有剩餘的,即為投資收益(盈利)。
I. 融資融券期限最長是多少是否可以展期每次展期期限最長是多少_百度...
若您咨詢的是融資、融券合約期限,證券公司與客戶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自客戶實際使用資金或使用證券之日起計算,融資、融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合約到期前,證券公司可以根據客戶的申請為其辦理展期,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證券公司在為客戶辦理合約展期前,應當對客戶的信用狀況、負債情況、維持擔保比例水平等進行評估。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19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
J. 融資融券合約展期如何操作
賬戶內有負債即將到期,可在合約到期日前3個月內向我司申請將本人信用賬戶內符合條件的融資融券合約期限展期不超過六個月,
但辦理融資融券合約展期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高於150%;
2、信用賬戶所持單只證券集中度小於50%;
註:
如不符合上述條件,建議您與開戶營業部聯系核實是否可進行融資融券合約個性化展期申請,具體展期結果以公司審批為准。
未展期的融資融券合約,仍將在合約到期日的下一交易日進行強制平倉處理。
利息的話一般是可以根據你的資金量進行調節的,資金量越大,利率越劃算,歡迎咨詢成本價融資融券開戶
拓展資料:
利息是貨幣在一定時期內的使用費,指貨幣持有者(債權人)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人(債務人)手中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發生的利息。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傭工人所創造的剩餘價值。利息的實質是剩餘價值的一種特殊的轉化形式,是利潤的一部分。
定義
1、因存款、放款而得到的本金以外的錢(區別於'本金')。
2、利息(interest)抽象點說就是指貨幣資金在向實體經濟部門注入並迴流時所帶來的增值額。 利息講得不那麼抽象點來說 一般就是指借款人(債務人)因使用借入貨幣或資本而支付給貸款人(債權人)的報酬。又稱子金,母金(本金)的對稱。利息的計算公式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也就是時間)。
利息(Interest)是資金所有者由於借出資金而取得的報酬,它來自生產者使用該筆資金發揮營運職能而形成的利潤的一部分。是指貨幣資金在向實體經濟部門注入並迴流時所帶來的增值額,其計算公式是:利息=本金×利率×存期x100%
3、銀行利息的分類
根據銀行業務性質的不同可以分為銀行應收利息和銀行應付利息兩種。
應收利息是指銀行將資金借給借款者,而從借款者手中獲得的報酬;它是借貸者使用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也是銀行利潤的一部分。
應付利息是指銀行向存款者吸收存款,而支付給存款者的報酬;它是銀行吸收存款必須支付的代價,也是銀行成本的一部分。
產生因素
延遲消費
當放款人把利息金錢借出,就等於延遲了對消費品的消費。根據時間偏好原則,消費者會偏好現時的商品多於未來的商品,因此在自由市場會出現正利率。
預期的通脹
大部分經濟會出現通貨膨脹,代表一個數量的金錢,在未來可購買的商品會比現在較少。因此,借款人需向放款人補償此段期間的損失。
代替性投資
放款人有選擇把金錢放在其他投資上。由於機會成本,放款人把金錢借出,等於放棄了其他投資的可能回報。借款人需與其他投資競爭這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