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買賣價格如何確定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我們給予如下解答:
股票的價格是根據買賣雙方的委託來撮合的,委託會根據價格優先,同等價格時間優先的順序進行排序,只有當買賣價格達成一致才會成交,就像B想以10元賣1000股,c想以9元賣500股,D想以9買2000股,這時只會成交500股以9元成交。最新的成交價就是當前股價。
最後說的C以2元賣出,暫不說漲跌停製度,如果確實股票跌到這個位置並以這個價錢成交,這個會成為成交價,當然目前的漲跌停板制度下當日股票的漲跌幅不可能那麼大。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2. 買賣股票時,買入和賣出價格怎麼確定
1、委託買賣股票時,委託的價格要在現價的基礎上有所變動。如果是買入股票的話,則委託的價格要比現價要高,才能使成交率提高,如果低了,很可能成交不了。同理,如果是賣出股票,委託賣出的價格要比現價低,這樣才能更容易成交。
2、委託買賣股票又稱為代理買賣股票,是專營經紀人或兼營自營與經紀的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委託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託,依據買賣雙方各自提出的條件,代其買賣股票的交易活動。
3. 關於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收益確認的問題
首先題目問的是出售時確認的投資收益,購買時含的利息計入應收利息(不算收益的),持有期間收到的正常利息直接確認投資收益計入當期損益。還有購入時發生的交易費用在購入時確認投資收益(題目中是額外支付的)。這樣再算下來就沒問題了吧!
做出會計分錄就一目瞭然了
購入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400
應收利息 16
投資收益 2
貸:銀行存款 418
收到包含利息:
借:銀行存款 16
貸:應收利息 16
2013.12.31公允價值變動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4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4
收到利息
借:銀行存款 16
貸:投資收益 16
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43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4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4
投資收益 6
將前期因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不影響當期利潤)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4
貸:投資收益 24
4. 每日股票交易價格如何確定
9:30看盤後的變動是由買盤、外盤推動的,就像賣白菜一樣。
但開盤價則是由囤積白菜的業主(或菜販子)決定的。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
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賸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競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競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5上午9時30分 ~11時30分,下午1-3時,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採取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進行撮合。
1. 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1、時間優先原則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2、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
5. 交易性金融資產怎樣確認投資收益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以進一步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企業對此類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應著重反映相關市場變數變化對其價值的影響。在初始確認時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的,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在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確認為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處置該金融資產和負債時,其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穩健的看待上市公司的投資收益的同時,也把上市公司的動態利潤變動加以反映,體現了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投資收益」科目核算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期間取得的投資收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貸方登記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投資收益;借方登記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發生的投資損失。
「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借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將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記入「投資收益」科目。
由此我們不難發現:「投資收益」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兩個賬戶對交易性金融資產損益的核算,不僅在核算的時間上不同,而且在核算的內容上也不同。「投資收益」核算的是已經實現的收益,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僅僅是反映賬面上的損益,只有等到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時,才能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由此可以看出,這兩個賬戶有分開設置的必要,這樣設置體現了新會計准則下對原來的「投資收益」賬戶的改進。
[案例]
2008
年1
月1
日,A
公司支付價款106萬元購入B
公司發行的股票10萬股,每股價格10.6
元(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0.6元),另支付交易費用1200元,A
公司此股票列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且持有後對其無重大影響。2月15日,收到
B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6月30日,B
公司股票價格上漲到每股13元;7月20日,將持有的B
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每股15元。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A
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1)1月1日,購入B公司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A成本
1
000
000
投資收益
1
200
應收股利
60
000
貸:銀行存款
1
061
200
(2)2月15日,收到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60
000
貸:應收股利
60
000
(3)6月30日,確認股票價格變動: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0
000
(4)7月20日,將B公司股票全部售出:
借:銀行存款
1
5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0
000
貸:交易金融資產——A成本
1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300
000
投資收益
500
000
6. 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確認的投資收益,求解釋!
2008.4.1 購入時 :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200w
應收股利 6w
投資收益 0.5W
貸:銀行存款 206.5W
2008.4.30 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6W
貸:應收股利 6W
2008.12.31 公允價值上升 :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80W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80W
2009.2.20 出售股票時: 借:銀行存款 300W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280W
投資收益 20W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80W
貸:投資收益 80W
投資收益金額=80+20-0.5=99.5W,我算的是出售時的累計收益,扣除了開始的手續費。
為了保證「投資收益」數字正確,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要將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形成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轉入「投資收益」。該項結轉影響處置時計入「投資收益」科目,但由於屬於損益內部之間的結轉,所以不影響利潤總額即不影響處置損益。
如果只是確認2009年出售時確認的投資收益,可以這樣 206-6=200 萬元(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實際收到的貨款300-成本200=100萬元 即可
7. 如何確定一隻股票的價值
股票的價值
股票是虛擬資本的一種形式,它本身沒有價值。從本質上講,股票僅是一個擁有某一種所有權的憑證。股票所以能夠有價,是因為股票的持有人,即股東,不但可以參加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決策施加影響,還享有參與分紅與派息的權利,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同理,憑借某一單位數量的股票,其持有人所能獲得的經濟收益越大,股票的價格相應的也就越高。
股票的價值可分為:面值、凈值、清算價格、發行價及市價等五種。
1.面值
股票的面值,是股份公司在所發行的股票票面上標明的票面金額,它以元/股為單位,其作用是用來表明每一張股票所包含的資本數額。在我國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面值均為壹元,即每股一元。
股票面值的作用之一是表明股票的認購者在股份公司的投資中所佔的比例,作為確定股東權利的依據。如某上市公司的總股本為1,000,000元,則持有一股股票就表示在該公司佔有的股份為1/1,000,000。第二個作用就是在首次發行股票時,將股票的面值作為發行定價的一個依據。一般來說,股票的發行價格都會高於其面值。當股票進入流通市場後,股票的面值就與股票的價格沒有什麼關系了。股民愛將股價炒到多高,它就有多高。
2.凈值
股票的凈值又稱為帳面價值,也稱為每股凈資產,是用會計統計的方法計算出來的每股股票所包含的資產凈值。其計算方法是用公司的凈資產(包括注冊資金、各種公積金、累積盈餘等,不包括債務)除以總股本,得到的就是每股的凈值。股份公司的帳面價值越高,則股東實際擁有的資產就越多。由於帳面價值是財務統計、計算的結果,數據較精確而且可信度很高,所以它是股票投資者評估和分析上市公司實力的的重要依據之一。股民應注意上市公司的這一數據。
3.股票的清算價格
股票的清算價格是指一旦股份公司破產或倒閉後進行清算時,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實際價值。從理論上講,股票的每股清算價格應與股票的帳面價值相一致,但企業在破產清算時,其財產價值是以實際的銷售價格來計算的,而在進行財產處置時,其售價一般都會低於實際價值。所以股票的清算價格就會與股票的凈值不相一致。股票的清算價格只是在股份公司因破產或其他原因喪失法人資格而進行清算時才被作為確定股票價格的依據,在股票的發行和流通過程中沒有意義。
4.股票的發行價
當股票上市發行時,上市公司從公司自身利益以及確保股票上市成功等角度出發,對上市的股票不按面值發行,而制訂一個較為合理的價格來發行,這個價格就稱為股票的發行價。
5.股票的市價
股票的市價,是指股票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達成的成交價,通常所指的股票價格就是指市價。股票的市價直接反映著股票市場的行情,是股民購買股票的依據。由於受眾多因素的影響,股票的市價處於經常性的變化之中。股票價格是股票市場價值的集中體現,因此這一價格又稱為股票行市。
8. 交易中的股票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一個極端情況:假如一隻在正常交易的股票昨日收盤10元,今日剛完成的一筆成交價格也是10元,那麼現在股價就應該是10元(對嗎?即時的股價是看最近一筆成交價格是嗎?跟所掛的買單賣單無關是嗎?)
是的!
然後突然所有的賣單都撤掉了,隨後買單封至漲停價11元,但沒有任何成交,最近一筆交易價格還是10元。那麼現在該股票的價格是10元還是11元?如果這個情況(無成交)持續直至收盤,那收盤價格是10元還是11元?該股票今日算不算漲停?明天的漲停價回事12.1(11*110%)元嗎?
現在的價格是10元。該股票沒有漲停。明天漲停價是11元
9. 一支股票的價值如何確定
如何確認股票投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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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主義經濟進入二十世紀之後,經濟更加發達,一般大企業則越來越依賴
社會大眾的零星資金,僅打算賺取股利以及差價利益,而且對參與企業經營毫無
興趣的中小股東人數越來越多,有與經營分離的色彩隨著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發
展而越來越濃厚。而公司本身逐漸成為獨立自主自立成長的經營體,尤其法律上
成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團體;投資人也逐漸致力於探討股票的特點如何?從經濟的
眼光看,股票作用如何?基礎價值又何在?關於股票價值理論的探討逐漸受到人
的注目。
最初提出股票的價格與價值分離的是美國的帕拉特(S·S·Pratt),他在
1903年出版的《華爾街的動態》(The mork of wall street,1903)一書
中,提出股票價值的經濟本質在於股息請示權其影響因素中,諸如:股息企業收
益、經營者素質以及企業收益能力,其中以前者最為重要,其他的重要因素均屬
影響股息的間接因素。帕拉特認為,在理論上股票價格與真實價值是一致的,但
實際上兩者差異頗大。但他認為兩者差異的現象並不限於股票,其他財產也有這
種情形,只是股票比較特殊而已。因為就價格的形成而言,是由供需因素來決
定,不見得就會與真實價值完全一致。而且,除了形成股票價格的主要決定因素
真實價值之外,仍有許多其他的影響因素,諸如:這種好壞消息、證券市場結
構、「股市人氣」、投資氣氛等,加上絕大多數對上市公司的生產事業外行的投
資人結合成的各種判斷,帕氏雖然強調證券市場的分析,但其理論尚缺乏「嚴謹
性」,不明確之處頗多。
其後,哈布納(S·S·Hebner) 在《證券市場》(TheStock Market,1934)一
書將帕氏的論點加以補充,哈布納以股票價值和價格的關系作為投資的指針,而
且利用財務分析來把握股票價值,並強調股票標價格和市場因素與金融的關系,
他認為「股票價格傾向與其本質的價值一致」,就長期的股價變化因素而言,與
其本質的價值有關的即為長期預期收益與資本還原率。他認為,「就長期來看,
股票價格的變化,主要是依存於財產價值的變化。」此外,哈布納還致力於證券
分析與證券市場分析的結合。
賀斯物在《股票交易》(The Stack Exchange)一書中,則站在證券市場分
析的立場,除了區別股票的價值與價格之外,再進一步確認股票的本質價值在於
股息,強調股票價格與一般商品價格的根本區別點在於股票價值與市場操作有所
歧異。
與帕拉特同時代的莫迪(J·Moody) 在《華爾街投資的藝術》( The Art Of
Wall Street Investing,1906)一書中,則認為普通股的權利重點不僅僅是領取
股利權利而已,還要看「發行公司負擔其支出,諸如:公司債息、董事、監事酬
勞、利息支出之後的可分配於股息之純收益之多少的大小來看。因為,大部分上
市股票有限公司的收益情況變動幅度大,有時候扣除其他費用之後,企業收益變
成虧損的情形也頗為常見。因此,對於普通股的議決權(參加經營權)與公司資
產價值的的評價,需要加上「投機性」因素。
莫迪更強調上市公司產業別「質」的考慮,當時的兩大產業--鐵路與工業
股票之中,前者富有安定性、發展性,後者具有較大的投機性。即使兩者收益一
致,價格也會有所差別。因此,莫迪的著作中更進一步強調了資本還原率和風險
因素對股票市場價格的影響。
探討股票價值本質的,還有戴斯(D·A·Dace)和埃特曼(W·J·
Eiteman)兩人。他倆合著了《股票市場》(StockMarket,1952)一書。在該書
中,作者從歷史,法律的觀點來探討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從法律上規定股東的權
利來把握股票本質。他們指出,股東有三個基本權利:(1)參加公司的經營決
策權;(2)剩餘財產分配權;(3)股利請求權。但是由於現代證券流通市場
的發達,中小股東越來越多,大部分的股東都沒有參與企業經營的打算,而且以
分配剩餘財產目的才購買股票的已絕無僅有。從而,購買股票的目的於領取股
息,而分配股息的多少又取決於企業收益,因此,作者認為,「投資人購買股票
之際,實際上是買進企業現在和將來收益的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