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員工可以炒股嗎
可以的 只有一些特殊人群不可以交易股票,銀行員工不在限制范圍之內
法律明文規定了以下人員不能炒股票:
1、未成年人,因為未具有行為能力,其所做的炒股行為無效。
2、我國《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註:證券基金從業人員是可以購買基金和期貨的,但是不能購買股票。
B. 請問:銀行工作人員能開戶炒股嗎
銀行從業人員可以開通股票賬戶,並且買賣股票。但是,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不允許擁有股票賬戶並持有股票,政府官員也不允許。
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
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
(2)銀行員工能從事股票投資嗎擴展閱讀:
炒股開戶的注意事項:
1、務必本人辦理開戶手續。首先,要開立上海、深圳證券賬戶;其次,開立資金賬戶,即可獲得一張證券交易卡。然後,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應辦理指定交易,辦理指定交易後方可在營業部進行上海證券市場的股票買賣。
2、開立證券賬戶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開立資金賬戶還須攜帶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如需委託他人操作,需與代理人(代理人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一起前來辦理委託手續。
3、一張身份證可以開立多個證券賬戶。
C. 銀行正式職員能否成為企業的股東
目前沒有統一的明文規定禁止銀行工作人員投資其他企業,但各商業銀行對其員工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性規定。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
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三、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D. 銀行從業人員可否投資基金或股票
這個是可以的,很多證券公司為和銀行合作,都在搞資產置換,銀行職員很多時候都去開通了證券賬戶。
E. 銀行從業人員是否可以投資股票、基金,是否有持股金額、比例限制
銀行從業人員當然可以投資股票、基金啦,沒有比例限制
只怕你不想買,農行還要求員工必須購買他代售的基金類
F. 銀行從業人員不能炒股嗎如果去銀行上班就不能投資證券了嗎
工作守則規定,銀行人員在工作時間不得買賣股票,非工作時間是可以的
G. 中國銀行的職員可以炒股嗎
可以炒股,但是根據《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買賣證券若干規定》(2008年版)嚴禁下列行為
(一)挪用、借用公款或客戶資金買賣證券;
(二)個人或以親屬名義貸款買賣證券;
(三)以單位或個人名義集資買賣證券;
(四)私自代客戶買賣證券;
(五)在工作時間離崗到行外交易場所進行證券交易活動;
(六)在工作時間利用辦公電腦、電話查詢與履職無關的股票信息或委託交易;
(七)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H.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員工能炒股嗎
當然可以,連公務員都可以進行股票投資,更何況農行職員。但農行投行部的職員不能投資與之業務有關的二級市場
I. 中國銀行員工不能股票投資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關於投資股票,只有證券相關的具有從業資格證這一塊的人員是不可以參與股票投資的,但其實也可以間接參與,家人朋友的賬號啊之類的,像你只是中國銀行的員工那就更加不會有限制了,甚至你們銀行跟券商合作了,銀行還會建議你自己開戶,多拉人開戶呢。
J. 中國銀行雙十禁是不是規定職員不能做股票投資
閃牛分析:櫃員十禁:一、嚴禁復制、共用、超許可權持有櫃員卡、授權卡、密碼,或在同一系統中同時持有櫃員卡和授權卡;二、嚴禁在未簽退系統、未保管好櫃員卡、授權卡、密碼、個人名章、業務印章、現金、有價單證、重要空白憑證等物品情況下離櫃、崗;三、嚴禁未履行交接手續,將本人保管的業務印章、有價單證、重要空白憑證等重要物品交他人使用;四、嚴禁利用客戶帳戶過渡本人資金,或通過本人、他人帳戶過渡銀行、客戶資金;五、嚴禁代客簽名、設置、重置密碼(代發薪業務除外)、操作電話、網上銀行業務等;六、嚴禁私自代客保管存單、折、卡、票據、印鑒、證件;七、嚴禁借銀行名義私自代客投資理財;八、嚴禁泄露客戶信息;九、嚴禁本人經辦自己的業務;十、嚴禁復核櫃員、授權櫃員、業務經理、理財經理等非臨櫃人員到前台操作櫃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