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證券市場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證券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包括證券市場參與者、證券市場交易工具和證券交易場所等三個方面。
證券市場參與者
1.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證券發行是把證券向投資者銷售的行為。證券發行可以由發行人直接辦理,這種證券發行稱之為自辦發行或直接發行。自辦發行是比較特殊的發行行為,也比較少見。20世紀末以來,由於網路技術在發行中的應用,自辦發行開始增多。證券發行一般由證券發行人委託證券公司進行又稱承銷,或間接發行。按照發行風險的承擔、所籌資金的劃撥及手續費高低等因素劃分,承銷方式有包銷和代銷兩種,包銷又可分為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
2.證券投資者
證券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資金供給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購買者。證券投資者類型甚多,投資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證券投資者可分為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兩大類。
(1)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指相對於中小投資者而言擁有資金、信息、人力等優勢,能影響某個證券價格波動的投資者,包括企業、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如養老基金、保險基金、證券投資基金)等。各類機構投資者的資金來源、投資目的、投資方向雖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具有投資的資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強、注重投資的安全性、可通過有效的資產組合以分散投資風險、對市場影響大等特點。
(2)個人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是指從事證券投資的居民,他們是證券市場最廣泛的投資者。個人投資者的主要投資目的是追求盈利,謀求資本的保值和增值,所以十分重視本金的安全和資產的流動性。
3.證券市場中介機構
證券市場中介機構是指為證券的發行與交易提供服務的各類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和其他證券服務機構,通常把兩者合稱為證券中介機構。中介機構是連接證券投資者與籌資人的橋梁,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證券中介機構的活動。通過它們的經營服務活動,溝通了證券需求者與證券供應者之間的聯系,不僅保證了各種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還起到維持證券市場秩序的作用。
(1)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是指依法設立可經營證券業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有承銷、經紀,自營、投資咨詢、購並、受託資產管理、基金管理等。證券公司一般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
(2)證券服務機構
證券服務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法人機構,主要包括財務顧問機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證券信用評級機構等。
4.自律性組織
自律性組織包括證券交易所和證券行業協會。
(1)證券交易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是提供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場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其主要職責有:提供交易場所與設施;制定交易規則;監管在該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以及會員交易行為的合規性、合法性,確保中場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2)證券業協會
證券業協會是證券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證券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由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加入證券業協會。證券行業協會應當履行協助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會員執行有關法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制定規則,組織培訓和開展業務交流,調解糾紛,就證券業的發展開展研究,監督檢查會員行為,以及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賦予的其他職責。
(3)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業務,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按照《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實行行業自律管理。我國的證券登記結算結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5.證券監管機構
在中國,證券監管機構是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它是國務院直屬的證券管理監督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進行集中統一監管。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行業性法規的起草,負責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負責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全國的證券發行、證券交易,中介機構的行為等依法實施全面監管,維持公平而有秩序的證券市場。
交易工具
證券市場活動必須藉助一定的工具或手段來實現,這就是證券交易工具,也即證券交易對象。證券交易工具主要包括:政府債券(包括中央政府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企業)債券、股票、基金及金融衍生證券等。
證券交易場所
證券交易場所包括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種形式。場內交易市場是指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證券買賣活動,這是證券交易場所的規范組織形式;場外交易市場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它包括櫃台交易市場(又稱店頭交易市場)、第三市場、第四市場等形式。
⑵ 金融市場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一個完備的金融市場,應包括三個基本要素: (1)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包括政府、金融機構、企業事業單位、居民、外商等等,即能向金融市場提供資金,也能從金融市場籌措資金。這是金融市場得以形成和發展的一項基本因素。 (2)信用工具。這是借貸資本在金融市場上交易的對象。如各種債券、股票、票據、可轉讓存單、借款合同、抵押契約等,是金融市場上實現投資、融資活動必須依賴的標的。 (3)信用中介。這是指一些充當資金供求雙方的中介人,起著聯系、媒介和代客買賣作用的機構,如銀行、投資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商和經紀人等。 (4)價格。金融市場的價格指它所代表的價值,即規定的貨幣資金及其所代表的利率或收益率的總和。
⑶ 股市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一、市場主體:包括股票發行人和股票投資人。股票發行人指按照《公司法》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具備發行條件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企業、各類金融機構、各種社會基金、外國投資者等。在我國現今的股市上,個人投資者佔有絕對比重,約90%以上;而外國投資人只能投資於B股--境內外資股。
二、證券交易所:是提供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場所的機構。目前,中國有兩個證券交易所,即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
三、中介機構:指參與到股票發行、交易過程中的有關機構,主要包括:證券承銷商和證券經紀商;證券交易所以及證券交易中心;具有證券律師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證券評級機構;證券投資咨詢與服務機構。
四、自律性組織:指按照行業規定,實施自我監管,以保證市場公平、有效的組織。一般包括行業協會、證券交易所等,目前我國的自律組織主要有中國證券業協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五、監管機構:指按照證券法規和行業規定,對證券發行、交易活動及市場參與者行為實施監督和管理的機構。目前,我國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的機構主要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⑷ 證券市場的構成要素
簡介
證券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包括證券市場參與者、證券市場交易工具和證券交易場所等三個方面。
證券市場參與者
1.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證券發行是把證券向投資者銷售的行為。證券發行可以由發行人直接辦理,這種證券發行稱之為自辦發行或直接發行。自辦發行是比較特殊的發行行為,也比較少見。20世紀末以來,由於網路技術在發行中的應用,自辦發行開始增多。證券發行一般由證券發行人委託證券公司進行又稱承銷,或間接發行。按照發行風險的承擔、所籌資金的劃撥及手續費高低等因素劃分,承銷方式有包銷和代銷兩種,包銷又可分為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
2.證券投資者
證券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資金供給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購買者。證券投資者類型甚多,投資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證券投資者可分為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兩大類。
(1)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指相對於中小投資者而言擁有資金、信息、人力等優勢,能影響某個證券價格波動的投資者,包括企業、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如養老基金、保險基金、證券投資基金)等。各類機構投資者的資金來源、投資目的、投資方向雖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具有投資的資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強、注重投資的安全性、可通過有效的資產組合以分散投資風險、對市場影響大等特點。
(2)個人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是指從事證券投資的居民,他們是證券市場最廣泛的投資者。個人投資者的主要投資目的是追求盈利,謀求資本的保值和增值,所以十分重視本金的安全和資產的流動性。
3.證券市場中介機構
證券市場中介機構是指為證券的發行與交易提供服務的各類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和其他證券服務機構,通常把兩者合稱為證券中介機構。中介機構是連接證券投資者與籌資人的橋梁,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證券中介機構的活動。通過它們的經營服務活動,溝通了證券需求者與證券供應者之間的聯系,不僅保證了各種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還起到維持證券市場秩序的作用。
(1)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是指依法設立可經營證券業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有承銷、經紀,自營、投資咨詢、購並、受託資產管理、基金管理等。證券公司一般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
(2)證券服務機構
證券服務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法人機構,主要包括財務顧問機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證券信用評級機構等。
4.自律性組織
自律性組織包括證券交易所和證券行業協會。
(1)證券交易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是提供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場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其主要職責有:提供交易場所與設施;制定交易規則;監管在該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以及會員交易行為的合規性、合法性,確保中場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2)證券業協會
證券業協會是證券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證券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由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加入證券業協會。證券行業協會應當履行協助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會員執行有關法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制定規則,組織培訓和開展業務交流,調解糾紛,就證券業的發展開展研究,監督檢查會員行為,以及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賦予的其他職責。
(3)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業務,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按照《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實行行業自律管理。我國的證券登記結算結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5.證券監管機構
在中國,證券監管機構是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它是國務院直屬的證券管理監督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進行集中統一監管。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行業性法規的起草,負責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負責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對全國的證券發行、證券交易,中介機構的行為等依法實施全面監管,維持公平而有秩序的證券市場。
交易工具
證券市場活動必須藉助一定的工具或手段來實現,這就是證券交易工具,也即證券交易對象。證券交易工具主要包括:政府債券(包括中央政府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企業)債券、股票、基金及金融衍生證券等。
證券交易場所
證券交易場所包括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種形式。場內交易市場是指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證券買賣活動,這是證券交易場所的規范組織形式;場外交易市場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它包括櫃台交易市場(又稱店頭交易市場)、第三市場、第四市場等形式。
⑸ 金融市場的構成要素是什麼
金融市場由四大要素構成,分別是金融市場主體、金融市場客體、金融市場組織形式和金融市場價格。
(一)金融市場主體
金融市場的主體是指金融市場的參與者。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非常廣泛,包括政府部門、中央銀行、金融機構、工商企業、居民個人等,它們或者是資金的供給者,或者是資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雙重身份出現。
其中中央銀行參與金融市場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而是為了貨幣政策操作;金融機構不僅充當資金的供給者與需求者,同時還充當金融市場上重要的中介機構,促進資金的供求雙方資金的融通。
(二)金融市場客體
金融市場的客體是指金融市場上交易的工具,即金融工具。
金融市場中貨幣資金的交易是以金融工具作為載體,資金供求雙方通過買賣金融工具實現資金的融通。
也就是說,金融工具是反映金融市場上資金供給者與資金需要者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憑證。
金融工具種類繁多,各具特色,如屬於基礎性金融工具的票據、債券、股票等,以及屬於衍生性金融工具的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等。
(三)金融市場組織形式
金融市場組織形式是指金融市場的交易場所,金融市場的交易既可在有形市場進行,也可在無形市場進行。
其具體組織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有固定場所的有組織、有制度、集中進行交易的方式,如證券交易所;二是櫃台交易方式,即在金融機構的櫃台上由買賣雙方進行面議的、分散的交易方式;三是藉助電子計算機網路或其他通信手段實現交易的方式。
(四)金融市場價格
金融市場價格是由資金供求關系決定的,以金融工具或金融產品交易為依據形成的具體價格,有利率、匯率、證券價格、黃金價格和期貨價格等,其本質都是資產的價格。
⑹ 金融市場的構成要素包括( )。
A,B,C,D
答案解析:
[解析]
金融市場是指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雙方通過一定的金融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場所,其構成要素包括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金融工具、交易價格、組織方式等。
⑺ 股票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
股票的基本要素包括:面值,市值,股息,分紅和股權。
具體如下:
(一)面值
面值是股份公司在發行的股票票面上所標明的金額,即票面金額。股票面值通常以每股為單位,股票上市發行公司將其資本額分為若乾股,每一股所代表的資本額,即為每股面值。股票的面值是固定的。亦有某些股票是沒有面值的。股票面值的作用之一是可以確定每一股份對股份公司所佔有的一定比例。
(二)市值
市值即為股票的市場價值,亦可以說是股票的市場價格,它包括股票的發行價格和交易買賣價格。股票的市場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股票的面值和市值往往事不一致的。股票價格可以高於面值,也可以低於面值,但股票第一次發行的價格一般不低於面值。股票價格主要取決於預期股息的多少,銀行利息率的高低,及股票市場的供求關系。其公式為:股票價格=(預期股息)/銀行利息率。
股票市場是一個波動的市場,股票市場價格亦是不斷波動的。股票的市場交易價格主要有:開市價,收市價,最高價,最低價。收市價是最重要的,是研究分析股市以及抑制股票市場行情圖表採用的基本數據。
(三)股息
股息是指股份公司按股票分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股票持有者的收入。股息是股份公司把每股投資應得的收入所為利息配給股東。優先股的股息是固定的,按一定的比率取得;普通股的股息可以隨公司利潤的增減而增減。
股息一般以三種形式存放:
1.現金股息,以現金的形式支付股息;
2.股票股息。
3.財產股息,即以公司的其他證券等財產形式分配股息。對投資者來說,以現金形式分配股息的方法較為理想,其次是股票形式分配股息。但是,客觀因素很多,因此,公司以何種形式發放股息要取決於該公司的實際可能。
在股息的分配程序上,一般有四個日期:1.股息宣布日。2.除去股息日,投資者在該日期購買這種股票不能參與股息的分配。3.股權登記日。投資者在該日期辦理股權登記才有權分配股息。4.股息發布日。公司向投資者發放股息的日期。
(四)分紅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股份公司分紅主要有兩種形式:1.現金分紅。以現金支付紅利。2.股票分紅。以本公司的股票作為分紅。
股息和分紅是有區別的,在數量上,股息的比率一般是固定的,而分紅卻隨公司的贏利狀況可多可少;在時間上,股息發放時間於年初或年底,也可以分期多次發放,而分紅一般在次年年初發放;在來源上,股息不一定從贏利中發放,而分紅必須從贏利中發放;在對象上,普通股不一定獲得股息,視公司的狀況而定,而優先股一般有股息收入的保障。
(五)股權
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股東根據所持股票份額的大小,享用參與公司經營的不同權力;股東有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股東可以根據所持股票份額的大小,獲得一定的收入和分紅;股東具有公司剩餘財產的索償權,即公司解散或破產時,股東可以根據所持股份要求賠償,但股東按其所持股份對債權人承擔有限責任。
⑻ 金融市場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一、金融市場的參加者
——是指參與金融市場的交易活動而形成證券買賣雙方的單位。
1、政府部門:通過發行債券籌集資金。
2、工商企業:即是籌資者,也可能是資金供應者。
3、金融機構:是金融市場最重要的參與者。主要有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中央銀行。
4、個人:是市場上的資金供應者。
二、金融工具
——是在信用活動中產生,能夠證明金融交易金額、期限和價格的書面文件。
金融工具的特徵:
1、償還性:是指債務人必須歸還本金以前所經歷的時間。
2、流動性:是指金融工具迅速變為貨幣而不致遭受損失的能力。
3、風險性(安全性):是指購買金融工具的本金和預期收益所具有的風險程度或其安全的保障程度。
4、收益率(盈利性):是指金融工具所取得的收益和本金的比率。
三、金融市場的組織形式
是指進行金融交易所採用的方式。
1、在固定場所進行的有組織的集中交易方式。
「雙邊拍賣」方式成交
買方的最高出價=賣方的最低要價
2、分散交易方式,通過金融機構的櫃台進行。
「討價還價」 方式成交,也稱為店頭交易。
3、場外交易方式
藉助於先進的通訊手段完成交易。
四、金融市場的管理
是指中央銀行及有關監管當局為維護金融市場的正常秩序而進行的管理。
(一)管理的原則
完全公開原則
制止背信原則
(二)管理的內容
1、證券市場的管理
(1)限制投機活動
提高信用交易中的保證金比率;
交易之前,買方預存款項,賣方預存證券;
限制交易數量;
必要時停止隨行就市委託;
限制或停止信用交易。
(2)禁止不良交易行為
散布虛假信息
操縱市場
聯合操縱
洗售:是指證券出售者立即重新購回自己出售的證券的行為。
知內情者交易
證券公司的作弊行為
2、票據市場的管理
對票據的簽發、承兌、貼現和使用的管理
3、同業拆借市場的管理
市場准入、拆借資金用途、期限等的管理
(8)股票市場交易的基本構成要素擴展閱讀:
金融市場具有自己獨特的特徵:
第一,金融市場是以資金為交易對象的市場。
第二,金融市場交易之間不是單純的買賣關系,更主要的是借貸關系,體現了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
第三,金融市場可以是有形市場,也可以是無形市場。
金融市場的形成條件
1、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社會上存在著龐大的資金需求與供給。
2、擁有完善和健全的金融機構體系。
3、金融交易的工具豐富,交易形式多樣化。
4、有健全的金融立法。
5、政府能對金融市場進行合理有效的管理。
⑼ 資本市場的構成四要素
(1)國債市場。這里所說的國債市場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以國家信用為保證的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基本建設債券、保值公債、特種國債的發行與交易市場。
(2)股票市場。包括股票的發行市場和股票交易市場。
(3)企業中長期債券市場。
(4)中長期放款市場,該市場的資金供應者主要是不動產銀行、動產銀行;其資金投向主要是工商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擴建和新建;資金借貸一般都需要以固定資產、土地、建築物等作為擔保品
⑽ 簡述金融市場的構成要素
金融市場的構成要素大致概括起來為五點:
金融市場交易的主體(即參與者),最初,金融市場的主體(參與者)主要是貨幣資金盈餘或短缺的企業、個人以及金融中介機構。
金融市場交易的客體(即貨幣資金),貨幣資金成為金融市場交易的對象。
金融市場交易的媒介(即金融工具,亦稱為金融性商品),金融市場交易媒介是指各主體憑以交易貨幣資金的工具。從性質上來看,金融工具包括債權債務憑證(如票據、債券)和所有權憑證(如股票)。它們有很多種類,並各有其特點,能夠滿足資金交易者的不同要求。
金融市場交易的價格(即利息率),在金融市場上,利率是貨幣資金商品的「價格」,其高低主要由社會平均利潤率和資金供求關系決定。
金融市場交易的管理、組織形式與交易方式金融市場的管理主要包括管理機構的日常管理、中央銀行的間接管理、國家的法律管理等。金融市場的組織形式主要有交易所和櫃台交易。交易方式主要有現貨交易、期貨交易、信用交易等。
(10)股票市場交易的基本構成要素擴展閱讀:
金融市場是指經營貨幣資金借款、外匯買賣,有價證券交易、債券和股票的發行、黃金等貴金屬買賣場所的總稱,直接金融市場與間接金融市場的結合共同構成金融市場整體。
金融市場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按融資期限,可分為短期金融市場和長期金融市場。短期金融市場亦叫貨幣市場,包括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存貸款市場、短期債券市場和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市場等。
長期金融市場亦稱資本市場,包括長期貸款市場和證券市場。按交易對象,可分為本幣市場 (包括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