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滬深兩市的委託方式有哪些分別是什麼意思
有 限價委託,就是你自己定價交易。閃電下單:以賣一或買一下單,但不一定成交。
『貳』 股票交易中的市價委託方式 各委託類型如何使用都是用於上海跟深圳交易所嗎
你好,市價委託指指定交易數量而不給出具體的交易價格,但要求按該委託進入交易大廳或交易撮合系統時以市場上最好的價格進行交易。市價委託的好處在於它能保證即時成交市價委託就是按照場內掛出的買入或賣出價格進行交易,不限製成交價格,這樣,就可以確保即時成交。
上海市價委託的類型
上海市價委託的類型有兩種,分別為: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詳細介紹如下: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
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與「最優五檔」 范圍內的對手方隊列成交或部分成交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立即自動撤銷的委託方式,一筆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1)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2)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允許與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撮合成交;
3) 若「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作撤單處理。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
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與「最優五檔」 范圍內的對手方隊列成交或部分成交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自動轉為限價的委託方式,一筆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1)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2)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委託」只允許與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撮合成交;
3) 若「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自動作為限價訂單留在申報簿中,其限價等於先成交部分的成交價。
4) 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沒有有效對手盤,交易主機直接對「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委託」作撤單處理。
深圳市價委託的類型
深圳市價委託的類型有五種,分別為:對手方最優價格、本方最優價格、最優五檔即時成
交剩餘撤銷、即時成交剩餘撤銷(FAK)、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FOK)。各類型的具體介紹如下: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
指投資者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1)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無需輸入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中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與當時對手方隊列中價格最優的申報成交;「價格最優的申報」是指集中申報簿中買方「買一」隊列或賣方「賣一」隊列。
2) 沒有完全成交的「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將以限價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本方隊列中,其指定價格為委託已成交部分的成交價,也就是委託申報進入交易主機當時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
3) 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沒有有效對手盤,交易主機直接對「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作撤單處理。
本方最優價格委託
是指投資者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范圍內本方隊列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1) 「本方最優價格委託」無需輸入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中集中申報簿的本方隊列存在有效申報,則以當時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指定價格以限價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機的集中申報簿中;
2) 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本方隊列中沒有有效申報,交易主機對「本方最優價格委託」作撤銷處理。
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
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立即成交部分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立即自動撤銷的委託方式,一筆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1) 「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2) 「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可以與不同價格的對手方委託撮合成交,直至無有效對手盤(即在漲跌幅限制范圍內或在最後一筆成交價為基礎的有效競價范圍內交易主機中現有的對手方隊列中無委託);
3) 若「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作撤單處理。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是為了避免市場價格波動過大而對「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的改良。其與「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方式的區別就在於「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直至無有效對手盤,而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能與一定范圍內的對手方隊列成交。
1)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2)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允許與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撮合成交;
3) 若「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作撤單處理。
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
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立即全部成交即予以撮合,否則委託全部撤銷的委託方式,該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1) 「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直至「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全部成交完畢為至;
2) 「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可以與數筆不同價格的對手方委託撮合,如果其無法一次性全部成交,交易主機對「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作撤單處理。
『叄』 股票委託類型「限價委託」是什麼意思
限價定單(又稱限價委託)是按客戶確定的價格或履約時間的價格進行外匯合同買賣的定單。它是外匯交易定單中第二類經常使用的定單,它規定了買者願意買的最高價格或賣者願意賣的最低價格。
『肆』 股票委託的市價類型有什麼區別
股票委託的市價類型的區別如下:
上海市價委託的兩種類型:
1: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是為了避免市場價格波動過大而對「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的改良。其與「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方式的區別就在於「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直至無有效對手盤,而「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能與一定范圍內的對手方隊列成交。
2: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與「最優五檔」 范圍內的對手方隊列成交或部分成交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自動轉為限價的委託方式,一筆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深圳市價委託的四種類型
1:對手方最優價格:指投資者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2:本方最優價格:是指投資者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范圍內本方隊列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3: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立即成交部分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立即自動撤銷的委託方式,一筆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4: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立即全部成交即予以撮合,否則委託全部撤銷的委託方式,該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伍』 股票交易的委託方式有哪些
你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3.2.5條規定,投資者可以採用限價委託或市價委託的方式委託會員買賣證券。
限價委託,是指投資者委託會員按其限定的價格買賣證券,會員必須按限定的價格或低於限定的價格申報買入證券;按限定的價格或高於限定的價格申報賣出證券。
市價委託,是指投資者委託會員按市場價格買賣證券。
『陸』 現在的股票交易有哪幾種委託方式
你好,常見的幾種交易方式:
一、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按照完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可以把股票交易方式分為直接交易和簡介交易。直接交易是股票買賣雙方直接洽談,就像菜市場一樣,最終達成的交易也由雙方自行清算和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乾脆利索。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通過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交易的方式。其中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就是一種典型的交易中介。
二、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從決定成交價格因素的不同,可以把股票交易方式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賣雙方面對面談價,通過討價還價完成最終的交易。它是一種場外交易。議價買賣一般是股票無法上市,交易量少,保密程度高或者是為了節省成本採用的交易方式。競價買賣的買賣雙方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買賣雙方進行雙向競爭,買方出價,賣方要價,最終在買方出價的最高價和賣方要價的最低價之間達成交易。競價買賣交易下,買方能夠自由選擇賣方,同樣賣方也能自由選擇買方,這種交易方式比較公平,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當今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三、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按照交割期限的不同,可以把股票交易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貨交易是指股票成交之後,立刻辦理交割清算手續。期貨交易是指股票成交後,按照相關交易合同規定的價格、數量,等若干時期之後在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