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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股票轉讓提前終止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2024-08-24 16:32:37

① 什麼叫被動被動減持股票

樓主你好,被動減持指的是大股東自己並不想減持,即大股東不想賣出股票,但是因為某種原因不得不減持,比如,某股票大股東在該股票價格高位時質押了所持股票,然後該股票一路下跌,到了質押平倉線不得不平倉賣出股票了,也就是股市中的所謂「被動減持」。

② 長安汽車股價跌停!實控人已減持套現超21億元,這么做的原因是什麼

近期2個月,長安汽車上漲幅度最大超200%,6月28日總市值一度提升2000億元人民幣.股票價格破紀錄之時,長安汽車實際控制人及一致行動人提前終止股權減持方案或者因套現金額已超過預期。

信息表面,5月起,中間及地區汽車市場國家扶持政策聚集頒布。6月22日舉辦的國務院常務會強調,要進一步釋放出來車輛消費潛力。

在眾多國家扶持政策的推動下,汽車市場轉暖顯著。據汽車銷量最新數據,5月新能源客車零售量達135.4萬台,同比增長率29.7%,增長速度處在近6年同時期歷史時間最大值。6月,汽車零售再次強悍回暖,6月1日到19日,全國各地新能源客車銷售市場零售同比增加24%,同比5月提高43%。據汽車銷量預測分析,6月汽車零售同比增長率將由負轉正定級,完成15.5%的正增長,同比增長率35.2%。

③ 怎樣才能學好證券基礎知識和證券交易這兩門

按地域分類(境內資產證券化 離岸資產證券化) 證券化產品的屬性分類(股權型 債權型 混合型)
資產證券化當事人包括:發起人(原始權益人大型工商企業及金融機構) 特定目的機構(為發起人的資產為基礎發行證券化的產品機構)
資金和資產存管機構 信用增級機構 信用評級機構 承銷人 投資
證券發行市場無固定場所是一個無形市場 證券發行制度(注冊制 核准制)
我國股票實行核准制由審核委員會審核 證監會核准 保薦人及保薦代表應 勤勉盡責 誠實守信
我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詢價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初步詢價確定價格區間及市盈率區間,保薦機構在發行價格區間向詢價對像累計投票詢價
荷蘭式招標(最低中標價 最高收益率)短期貼現債券採用單一價格方式 美式招標按各自的價格成交《長期附息債券採用多種收益率的方式》
會員大會是交易所最高權力機構 ,理事會是交易所決策機構 交易所總經理由國務院證監會任免
《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中小企業板塊實施方案》包括四項基本原則(審慎推進 統分結合 從嚴監管 統籌兼顧)
中小板的「兩個不變」(尊守的法律法規不變 發行上市條件信息披露要求不變)「四個獨立」(運行獨立 監察獨立 代碼獨立 指數獨立)
基期加權股價指數又叫拉斯貝爾加權指數(採用基期發行量和成交易作為權數)
計算期加權股價指數又叫派許加權指數(採用計算期發行量和成交量為權數)
幾何加權股價指數又叫費雪理想式 (是對上面二種指數作幾何平均,實際很少用)
股票收益:股息收入 資本利得 公積金轉增收益 股息種類:現金股息 股票股息 財產股息 負債股息 建業股息(無盈利無股息的一個例外)
債券收益:債息收入 資本利得 再投資收益
公積金來源:A溢價發行的部份 B稅後利潤中提存的 C資產重估增值部分 D外部贈與資產
系統風險:政策風險 經濟周期波動 利率風險 購買力風險(通脹) 非系統性風險:信用風險 經營風險 財務風險
證券資產管理是實現委託資產收益的最大化
證券經紀業務及其它二項業務的董事會應設薪酬與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和風險控制委員會
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應當貫徹健全,合理,制衡,獨立的原則
經紀業務內部控制主要內容:防範挪用客戶資金資產 非法融入融出資金及結算風險
自營業務重點A防範規模失控,決策失誤 超越授權,變相自營,賬外自營,操縱市場,內幕交易 B建立決策程序加強決策管理 C合理的預警機制
投資銀行重點防盪法律風險 財務風險 道德風險 研究咨詢業務應重點防範傳播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無資格執業,違規執業及利益沖突
業務創新應重點防範違法違規,規模失控,決策失誤 分支機構應重點防範 越權經營,預算失控及道德風險
凈資本=凈資產-金融產品投資風險調整-應收款的風險調整-其它流動資產項目的風險調整-長期資產的風險調整-或有負債的風險-/+證監會認定的其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設立條件:A自有資金不少於2億元 B必要的場所及設施 C主要管理及從業人員要有從業資格 D其它條件
證券市場監管手段:法律手段 經濟手段 必要的行政手段
證券市場監管的意義:保障投資者權益 B維護市場良好秩序 C發展和完善證券市場體系 C准確全面的信息利於參與者的決策
國際證監會公布了監管的三個目標:保護投資者 保證市場公平效率和透明 降低系統風險
信息披露:全面性 真實性 時效性
操縱市場行為:A單獨或合謀集中資金持股優勢連續賣買 B與他人串通事先約定時間,價格,方式影響價格和數量 C在自已的賬戶間對倒
內幕信息包括:1分配股利或增資計劃 2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3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4 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報廢一次超過資產的30%
5公司主要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承提重大損失賠償責任 6上市公司的收購方案
證券業協會三大職能:自律 服務 傳導
證券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內容:正直誠信 勤勉盡責 廉潔保密 自律守法
交易(數字類)
1986.08沈陽開辦企業債券轉讓業務(新中國證券市場建立的標志) 1988.04起我國先後在61個大中城市開放了國庫券轉讓市場
1992年B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證券交易所會員受理在受理之後20個工作日做出是否同意決定
每月7個工作日內報送上月統計表及風險控制指表監管表 深圳1個標准流速為15筆/秒
單個企業年金計劃最多開產10個證券帳戶 證券自營開產多帳戶每500萬注冊資本開一個
證券發行人在發行結束2個交易日向登記公司申請發行登記 1998.04.01上交所開始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申報最小變動單位:上交所 基金,權證為0.001 深交所 基金為0.001
B股為 0.001美元 B股 0.01港元
** 債券質押回購0.005 , A股,債券,買斷回購0.01 A股,債券,質押回購0.01
上交所申報時間:9:15~9:25, 9:30~11:30, 13:00~15:00 (9:20~9:25為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不能撤單)
深交所申報時間:9:15~11:30, 13:00~15:00 (9:20~9:25, 14:57~15:00 不能撤單集合競價階段)9:25~9:30隻申報
中小企業板連續競價時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3%,開盤集合競價沒有成交的連續競價開時是調整為前收盤價的上下3%
上交所無漲跌幅限制的證券時,集合競價階段申報要求:A)股票不高於前收盤價的900%不低於前收盤價的50%
B)基金,債券申報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50%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 [債券回購無限制]
連續競價階段申報要求:A)申報價格不高於實時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不低於實時最高買入價格的90%
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最低申報價格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平均數的70%
深交所無漲跌幅限制的證券時,股票首日集合競價為發行價的900% ,( 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債券首日集合競價為發行價的上下30%, ( 同上一樣,都是10% )
質押回購非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為最近成交價的100%
證券公司收取的傭金不得高於證券交易金額的3‰,不足5元按5元收,B股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還1美元或5港元收
2008.04.24,交易印花稅由3‰下調為1‰
大宗交易時間:上交所為9:30~11:30 13:00~15:30 深交所為9:15~11:30 13:00~15:30
股票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前1個交易日發布公告 中小板退市警示的情形:A一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對外提保超過1億元且占凈資產的100% B為關聯方提供資金超2000萬元或者占凈資產值50%以上 C24個月內再次受到公開譴責 D 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面值
E 連續120個交易日成交量低於300萬股 上交所收盤價,深圳集合競價無法產生收盤價的以最後一筆交易前1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
交易席位超過10%無法申報或者行情中斷的營業部超過10%以上的異常情況實行臨時停市
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於2007.07.25開始試行,(交易時間為9:30~11:30, 13:00~14:00),每筆買賣報價數量為5000手的整數倍
固定收益平台實行凈價申報,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漲跌幅為10% ,1手為1000元面值
公布賣買最大5家營業部的條件:A收盤價偏離值達±7%的前3隻股票(基金) B價格振幅達到15%的前3隻 C換手率達到20%的前3隻
異常波動情形:A連續3個交易日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20%的 B ST,*ST連續3個交易日漲跌幅偏離值達±15%
C連續3個交易日日均換手率與前5個交易日換手率比值達到30倍且連續3個交易日累計換手率達20%
QFII境 內 證券投資制度啟動於2002年年底 OFII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過10%,所有QFII持有一家總數不超過20%
分紅派息公告時間為股權登記日3個工作日前 R+1日紅股到帳 配股認購於R+1日開始,認購期為5天。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在R+1~R+6日停牌
如開股東大會上市公司提前30天公告 基金認購申報最小為100,單筆最大不超過99999900元 。但單筆贖回份額不超過99999999份
權證存續期滿前5個交易日,權證終止交易,行權 以現金方式結算行權的以前1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的平均數來計算 行權時過戶費為面額的0.05%
代辦股份轉讓的證券公司應具備年度凈資產不低於8億,凈資本不低於5億 報價轉讓的每筆委託數量應在3萬股以上,股份和資金T+1到帳
IB業務的資格條件:1)前6個月風險指標合規 2)資金第三方存管 3)控股期貨公司或者同時被控股 4)公司總部5名,營業部2名具有期貨從業資格人員 5)已建立相關的業務規則,內部控制,風險隔離制度 6技術系統達標
證券自營最低注冊資本1億,凈資本不低於5000萬 自營股票規模<凈資本的100% 自營證券規模(按成本價計)<凈資本200 % 自營持有一種非債券證券成本<5%該證券市值 一種非債券的成本<凈資本的30% 證券自營相關原始憑證保存20年
每半年,一年後的30日報證監會證券自營的情況
資產管理業務要求凈資本不低於2億元,3年以上證券自營,資產管理的從業經歷人員不少於5人
集合資產管理要求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凈資本不低於3億,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的凈資本不少於5億元
定向資產管理,單個客戶不低於100萬元 ,限定性集合單個客戶不低於5萬,非限定性不低於10萬
集合資產計劃批准後6個月內啟動推廣,60個工作日完成設產工作開始投資運作
證券公司參與一個集合計劃的自有資金不得超過計劃規模的5%且不超2億,參與多個計劃不得超過公司凈資本的15%
資產管理客戶資產投資一個股票不超該證券的10%,一個集合計劃投資於一個公司不得超過該計劃的10%
資產計劃投於關聯公司不得超計劃的3%,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應通過會籍辦理系統每月前5個工作日向上交所提供上月資產凈值,4個月報年度審計
融資融券試點的條件:A經紀業務滿3年的創新類證券公司 B高管2年內沒有違法和處C最近2年各項風險控制指標合規定6個月凈資本在12億
證監會派出機構收到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向證監會出具是否同意申請人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書面意見
標的證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交易所上市滿3個月 融資買入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者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少於8億元 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3個月內日均換手率不低於指數日均換手率的20%,日均漲跌幅與指數的偏離值不超4%, 波動幅度不超500% (基準指數指上海綜合指數,深圳綜合指數和中小板指數)
有價證券沖抵保證金的折算率:上證180成份股和深圳100成份股折算率不超過70%,其他股票不超過65%
開放式基金折算率不超過90% 國債不超過95% ,其他上市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不超過80%
客戶維持擔保比例不低於130%,追加後的維持擔保比例不低於150%,。維持擔保比例超300%後可提現,但提現後擔保比例不低於300%
對單一客戶融資融券規模不得超過凈資本的5%,接受單只擔保股票市值不超過該股票的20%
上交所1993.12 深交所1994.10分別開辦了以國債為主的質押式回購交易
上交所2002.12.30 深交所2003.01.03分別推出了企業債的回購交易
上交所新質押式(買斷式)國債回購分為: 1 2 3 4 7 14 28 91 182(9種) 上交所質押式企業債品種有:1 3 7 (3種)
深交所質押式國債回購品種:1 2 3 4 7 14 28 63 91 182 273(11種) 深交所質押式企業債品種:1 2 3 7 (4種)
2002年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回購期限最短1天,最長1年(最小交易數額為債券面額10萬,交易單位為債券面額1萬)
銀行間1997年6月5日老的回購期限:7天 14天 21天1個月 2個月 3個月 4個月七種
結算備付金利息每季結一次,結息日為第三個月的20日 資金交收透支結算公司按透支金額的120%暫扣託管證券
國債買斷式回購到期購回結算交收時點為R+1日(R為到期日)14:00 權證交收上海市場是T日日終,深圳為T+1日日終
交易[總結]
證券交易特徵:收益性 風險性 流動性 證券交易 公開原則的核心是實現市場信息的公開化
證券交易的對象是委託合同中的標的物(股票交易 債券交易 基金交易 其他衍生工具交易)
證券交易的方式:現貨交易 遠期交易 期貨交易 債券回購交易(屬於短期融資歸屬於貨幣市場) 信用交易
證券交易市場的作用:1提供充分交易的條件 2提供充分的價格競爭發現合理的價格 3 實施公開,公正及時的信息披露 4提供便捷的交易和服務
場外市場的交易活動呈現非集中性,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品種:政府債,金融債和央行債)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場外交易市場
自主報價:分為公開報價(單邊,雙邊)和對話報價 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用於技術故障,操作失誤,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成交的優先原則主要有:價格,時間,比例分配,數量,客戶,做市商,經紀商優先原則
證券交易機制的目標:流動性(速度 價格) 穩定性(重要措施提高市場透明度) 有效性(高效率 低成本)
定期交易系統特點:A價格穩定 B 成本想對較低 指令驅動系統是一種競價市場 也叫訂單驅動市場
連續交易系統特點:A交易的即時性 B 交易過程中提供更多的信息 報價驅動系統是一種連續交易商市場也叫做市商市場
證券交易所會員由交易所理事會批准 存在問題的會員採取的措施:口頭 書面 整改 談話 調查 暫停業務 提請證監會處理
普通席位(A股席位)買賣 A股,債券,基金 專用席位(B股席位 債券專用席位 質押席位 剩餘賣出席位 基金租用席位)
深交所:A股席位(普通席位 投資基金專用 網上委託專用) B股席位(會員B股 境外B股) 特別席位(國債 基金 股票質押 代辦股份轉讓)
境內經營機構要取得B股席位須外管局的許可證 境外經營機構要取得B股席位須證監會的外資股業務資格證書
交易席位轉讓要會員部審核批准,方能轉讓 上交所交易單元是交易許可權的技術載體
證券經紀業務分櫃台代理和交易所代理二種 證券經紀商的作用:A充當買賣媒介 B提供咨詢 C提高了證券市場的充動性和效率
《風險提示書》提示的風險有:宏觀經濟風險,政策風險,公司經營風險,技術風險,不可抗力風險
委託人的權利:1選擇經紀商 2要求經紀商忠誠辦理受託業務 3對自己的股票有持有權和處置權 4交易過程的知情權 5尋求司法保護權
證券經紀業務的特點:1業務對象的廣泛性 2經紀商的中介性 3客戶指令的權威性 4客戶資料的保密性
證券帳戶開戶代理機構:證券公司 商業銀行 中國結算公司境外B股結算會員 證券投資基金帳戶可以買賣上市國債
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開戶,需提供證監會發的證券經營機構許可證和《證券賬戶自律管理承諾書》
證券登記按證券種類分為:股份登記 基金登記 債券登記 按性質劃分:初始登記 變更登記 退出登記
同一證券公司的不同席位之間當日買入可以轉託管,不同證券公司席位間當日買入不可以轉託管
委託指令內容:賬戶號碼 證券代碼 買賣方向 委託數量 委託價格
市價委託優點:1沒有價格上的限制 2指令執行較容易 3成交迅速成交率高
全價交易指 買 賣債券時以含有應計利息的價格申報並成交的交易 上交所公司債現貨交易採用凈價交易
凈價交易指 買賣買賣債券時以不含應計利息的價格申報並成交的交易 深交所公司債券現貨交易仍採用全價交易
非櫃台委託:電話委託 傳真委託 函電委託 自助終端委託 網上委託
集合競價有二個以上符合要求的條件,深交所以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成交 ,上交所以二個價位的中間價成交
我國債券和權證實行當日回轉交易。
固定平台交易商中 「一級交易商」提供雙邊報價及對詢價提供成交報價的交易商。(做市商)雙邊報價中斷時間不超過60分鍾,收益率差小於10個基點單筆不得低於5000手
營業部經紀業務內部控制的重點:防範挪用客戶結算資金 非法融入融出資金 業務操作的合規性 結算風險
證券經紀業務的風險:法律風險 管理風險(防範:1嚴格操作規程2提高員工素質 3嚴格內部管理 4提高差錯的處理效率) 技術風險
網上發行的優點:經濟性 高效性 網上累計投標詢價和網上定價市值配售屬於網上定價發行模式
新股申購過程:T+0投資者申購 T+1資金凍結,驗資及配號(承銷商需做回撥要在驗資當日通知交易所) T+2搖號抽簽,中簽處理 T+3資金解凍
上海A股現金紅利派發日程:T-5 向結算公司提交申請材料 T-3結算公司做出答復 T-1申請信息披露 T日發布分派公告 T+3權益登記
T+4除息日 T+8紅利放發日
我國A股的配股權證不掛牌交易,不允許轉託管 配股繳款是向場內申報賣出配股權證(實質是買入股票) 配股不收傭金,過戶費,印花稅
深交所認購基金以基金份額為單位申報
ETF基金當日申購的可以賣出但不可贖回 當日買入的證券當日可以用於申購
當日買入的可以贖回不可以賣出 當日贖回的證券當是可以賣出但不可以申購
權證發行人不可以買賣自己的權證 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不可以賣出 現金方式行權是自動行權,持有人無需申報指令
代辦股份轉讓時委託指令是以集合競價方式成交。證券公司不得自營所主(代)辦的股份
代辦股份轉讓採用多邊凈額清算(交易所也採用這種) 非上市股份報價轉讓採用諑筆全額非擔保交收結算
櫃台自營買賣的特點:交易量小,交易手續簡單,費是少 自營業務的風險:法律風險 市場風險 經營風險
自營業務的特點:決策的自主性(行為,方式,品種) 交易的風險性 收益的不穩定性
自營三級體制:董事會(最高決策機構)――投資決策機構(最高管理機構)――自營業務部(執行機構)
自營業務的內部控制:1建立防火牆制度 2自營帳戶集中管理和訪問許可權 3決策和操作檔案管理 4獨產的實時監控 5風險監控報告機制
6風險監控的糾正和處理 7業績考核和激歷制度 8全面稽查 9自營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
定向資產管理業務的基本原則:1)公平公正,誠實守信 2)健全內控,規范運作 3)投資風險客戶自擔

④ 上市公司董監高減持新規2022

因規則繁多且復雜,上市公司股份減持一直是合規領域的重點和難點。據信公君觀察,最近2個月又有多例涉及違規減持的情形,受到監管機構處罰。因此,反復強調合規減持的重要性也不為過。作為上市公司股東,要想搞清楚減持的問題,應當首先明白合規減持應當分幾步走?
第一步:判斷股東羨禪身份或持有的股份性質
從股東身份看,是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科創板適用),還是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從股份性質看,是持有首發前股份的股東,還是持有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股東......有混合身份的,還需要同時看各類身份的規則要求。
第二步:判斷股份來源
如果大股東持有的股份是來自集中競價增持的,可不受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兄型塵《減持細則》」)的約束。
第三步:確定減持方式和減持數量
是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大宗交易減持,還是協議轉讓?科創板首發股東還有詢價減持和配售減持(具體參考《獨家!科創公司什麼減持方式這么香?》)的選擇,不同的減持方式限制要求不同;以及考慮要減持多少股份,是否有進度安排等。
第四步:考慮減持注意事項
綜合上述三點,考慮是否有禁止減持、減持比例限制、減持預披露、減持過程披露等要求。
信公君提示
在減持前,建議股東翻閱招股說明書等文件,看是否涉及其他減持限制或預披露等承諾,如有承諾,需嚴格按承諾執行。
接下來,信公君為大家整理了不同身份的股東,在減持合規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項。
1
董監高減持
(一)禁止減持的情形:
1.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
3.上市時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在前述期間內離職的,應當繼續遵守本款規定。公司實現盈利後,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科創板、創業板);
4.涉嫌違規違法後的禁止減持:
(1)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董監高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5. 涉及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禁止減持: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自租慎相關決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者恢復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詐發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詐發行罪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3)其他重大違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東及第一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6.敏感期禁止
此外,科創板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不得在下列時間啟動、實施或者參與詢價轉讓:
1 科創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實際公告前一日);
2 科創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 自可能對科創公司股票的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 科創公司處於年度報告披露期內但尚未披露年度報告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參與詢價轉讓。
7.短線交易禁止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二)減持比例限制
1.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中登系統會將董監高直接持股按比例鎖定,如果董監高對其間接持有的股份也有「每年減持不超過25%」的承諾,也需要遵守)。
2.上市公司董監高在任期屆滿前離職的,在離職半年內不得減持股份,在剩餘未滿任期及任期滿後的半年內也還應遵守每年減持不得超過25%的比例要求。
(三)減持預披露要求
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無論任何股份來源(即使是集中競價增持的),無論減持多少,都需要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
(四)減持過程預披露要求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需要披露減持進展公告,包括時間過半、減持數量過半、高送轉、重大資產重組、減持完畢、期限屆滿等,各板塊要求有細微差別,但均有格式指引可參考。
2
核心技術人員(科創板適用)減持
(一)禁止減持情形
1.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首發前股份;
2.離職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首發前股份;
3.上市時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在前述期間內離職的,應當繼續遵守本款規定。公司實現盈利後,前兩款規定的股東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實現盈利後,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
4.科創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還有詢價轉讓窗口期禁止要求(詳見「董監高減持」之「6.敏感期減持」)。
(二)減持比例限制
自所持首發前股份限售期滿之日起4年內,每年轉讓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上市時所持公司首發前股份總數的25%,減持比例可以累積使用。
(三)減持披露要求
無預披露和減持過程的披露要求。
3
大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減持
(一)禁止減持情形
1.《減持細則》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通過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除外: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大股東因違反交易所業務規則,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2.短線交易禁止
同「董監高減持」。
(二)減持比例限制
1.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任意連續90自然日,不超過1%,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2.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任意連續90自然日,不超過2%,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3.協議方式轉讓股份的:
1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價格比照大宗交易;
2 減持後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的,出讓方、受讓方6個月共同遵守任意連續90日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數量合計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1%的規定,即共享該1%的減持額度;同時各自遵守集中競價預披露和進展披露的規定。
(三)減持預披露要求
1.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需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不受限制。
2.即使不具備大股東身份後,仍需要看下IPO承諾中是否有提前3個交易日預披露的條款,如有則需遵守。
(四)減持過程披露要求
1.持股比例每減少1%,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並公告(注意這里無需暫停減持)。
2.每減少5%的披露要求
1 通過大宗交易或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減持的比例每達到5%(上下一手),需要停止交易並履行信披義務,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3個交易日內,禁止買賣。
2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的,減持的比例每達到或超過5%,需履行信披義務,在公告前不得買賣。
3.大股東減持比例雖未達到5%,但減持後持股比例降至5%時點(上下一手),需要停止減持並履行信披義務。
4.因上市公司增發股份等原因導致持股比例被動降至5%以下,後又主動減持股份的,需要履行信披義務。
5.《減持細則》要求的減持過程披露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需要披露減持進展公告,包括時間過半、減持數量過半、高送轉、重大資產重組、減持完畢、期限屆滿等,各板塊要求有細微差別,但均有格式指引可參考。
4
控股股東、實控人減持
(一)禁止減持情形
1.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但轉讓雙方存在控制關系,或者均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經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諾。
科創板: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二)》第6問:對於發行人沒有或難以認定實際控制人的,為確保發行人股權結構穩定、正常生產經營不因發行人控制權發生變化而受到影響,要求發行人的股東按持股比例從高到低依次承諾其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鎖定36個月,直至鎖定股份的總數不低於發行前A股股份總數的51%。
位列上述應予以鎖定51%股份范圍的股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上述鎖定36個月規定:員工持股計劃;持股5%以下的股東;非發行人第一大股東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投資基金股東。
2.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在公司實現盈利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公司實現盈利後,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科創板、創業板適用)。
3.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投資者收購上市公司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但持股比例低於30%的,也應當遵守上述規定)。
4.敏感期禁止
滬主板、深主板與創業板已經取消了控股股東、實控人在敏感期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份的規定。科創板僅禁止控股股東、實控人在敏感期內增持。
5.短線交易禁止
同「董監高減持」。
6.涉及違規違法的禁止減持,減持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6個月的;
(2)大股東因違反交易所業務規則,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本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7.涉及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的禁止減持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觸及退市風險警示標準的,自相關決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或者恢復上市前,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得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詐發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詐發行罪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3)其他重大違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東及第一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通過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除外。
(二)減持比例限制
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個會計年度和第5個會計年度內,每年減持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並應當符合《減持細則》關於減持股份的相關規定(科創板、創業板適用)。其餘要求同大股東。
(三)減持預披露要求
1.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需提前15個交易日預披露,通過集中競價增持的部分除外。
2.注意看IPO減持承諾中是否有提前3個交易日預披露的條款。
3.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限售期滿後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應當明確並披露未來十二個月的控制權安排,保證公司持續穩定經營。(科創板、創業板適用)
(四)減持過程披露要求
《減持細則》要求,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在減持時間區間內,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的,還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就該事項做出公告。(新《證券法》對於5%以上的股東,也增加了持股比例每變化1%需要披露的要求)其餘要求同大股東。
5
持有首發前股份的股東減持
這部分探討的是首發前股份的減持,重點在股東持有股份的性質,而不是股東身份性質。⑤ 拍板減持復星醫葯,不是郭廣昌決定的曾坦誠此舉是一敗筆

近期復興國際有限公司郭廣昌在一個交流會上表示,減持復星醫葯的股票是一大敗筆,並且其實拍板減持復星醫葯的決定,並不是郭廣昌本人決定的,而在交流會之後,復興高科也宣布提前終止減持復星醫葯的這一計劃,並且表示一年內不會再減持。



這一舉動能否挽救復興醫葯也需要和復星國際後面的行動來證明,至於復星國際之後還會有什麼動作,大家拭目以待,不過復星國際涉及的領域如此之多,還是希望不要把能夠穩定帶來收入的業務給丟掉,否則面臨的境地會越來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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