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交所是如何監管投資者買入風險警示股票超限行為的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八條,投資者違反上述規定的,上交所可依據相關規則,對其實施書面警示、暫停投資者賬戶交易等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