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綜指與深成指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1、深成指性質: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股指。按一定標准選出50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為樣本股,用樣本股的自由流通股數作為權數,採用派氏加權法編制而成的股價指標。
2、深綜指性質: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以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
二、計算方法不同
1、深成指計算方法: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50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自由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
2、深綜指計算方法:
(1)綜合指數類:股份數=全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數
(2)成份股指數類:股份數=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數
(3)即日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
(1)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並公布的以全部上市股票擴展閱讀:
深綜指與深成指的基日指數:
(1)深證綜合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日,1991年4月4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為100。
(2)深證A股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日,1992年10月4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
(3)深證B股指數以1992年2月28日為基日,1992年10月6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
(4)成份指數類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1995年1月23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0。
(5)深證基金指數以2000年6月30日為基日,2000年7月3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0。
Ⅱ 深指和滬指分別指的是什麼啊索要詳細答案!!~~
深指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指數
深證綜合指數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以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
深證綜合指數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從1991年4月3日開始編制並公開發表的一種股價指數,該指數規定1991年4月3日為基期,基期指數為100點。綜合指數以所有在深圳證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為計算范圍,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其基本計算公式為:即日綜合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每當發行新股上市時,從第二天納入成份股計算,這時上式中的分母下式調整。
新股票上市後「基日成分股總市值」=原來的基日成分股總市值+新股發行數量×上市第一天收盤價
1. 指數種類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有:
(1) 綜合指數:深證綜合指數,深證A股指數,深證B股指數
(2) 成份股指數:包括深證成份指數、成份A股指數、成份B股指數、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金融類指數、地產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企業類指數。
(3)深證基金指數
2、基日與基日指數
(1)深證綜合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日,1991年4月4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為100。
(2)深證A股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日,1992年10月4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
(3)深證B股指數以1992年2月28日為基日,1992年10月6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
(4)成份指數類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1995年1月23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0。
(5)深證基金指數以2000年6月30日為基日,2000年7月3日開始發布。基日指數定為1000。
3、計算范圍
(1) 納入指數計算范圍的股票稱為指數股。
(2) 綜合指數類的指數股是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股票均用於計算深證綜合指數,其中的A股用於計算深證A股指數;B股用於計算深證B股指數。
(3) 成份股指數類的指數股(即成份股)是從上市公司中挑選出來的四十家份股。成份股中A股和B股全部用於計算深證成份指數,其中的A股用於計算成份A股指數,B股用於計算成份B股指數。成份股按其行業歸類,其A股用於計算行業分類指數。
4、計算方法
(1)綜合指數類和成份股指數類均為派氏加權價格指數,即以指數股的計算日股份數作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
(2)兩類指數的權數分別為:
綜合指數類:股份數=全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數
成份股指數類:股份數=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數
(3)指數計算公式是
即日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
(4)指數股中的B股用上周外匯調劑平均匯率將港幣換算人民幣,用於計算深證綜合指數和深證成份指數。深證B股指數和成份B股指數仍採用港幣計算。
(5)每一交易日集合競價結束後,用集合競價產生的股票開市價(無成交者取昨收市價)計算開市指數,然後用連鎖方式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
每日連鎖計算公式:
今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今日即時指數股總市值/經調整上日指數股收市總市值)
指數股總市值=指數股A股總市值+指數股B股總市值。
指數股A股總市值=∑ (指數股A股股價×指數股A股之股份數)。
指數股B股總市值=∑ (指數股B股股價×指數股B股之股份數)×上周外匯調劑平均匯率。
(6)基金指數的計算方法與成份股指數計算方法相同,以在深交所直接上市新基金單位數(即可流通基金單位數)為權數。
為保證成份股樣本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成份股不搞終身制,深交所定期考察成份股的代表性,及時更換代表性降低的公司,選入更有代表性的公司。當然,變動不會太頻繁,考察時間為每年的一、五、九月。
根據調整成分股的基本原則,參照國際慣例,深交所制定了科學的標准和分步驟選取成份股樣本的方法,即先根據初選標准從所有上市公司中確定入圍公司,再從入圍公司中確定入選的成份股樣本。
1. 確定入圍公司。確定入圍公司的標准包括上市時間、市場規模、流動性三方面的要求:
(1) 有一定的上市交易日期,一般應當在3個月以上。
(2) 有一定的上市規模。將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占市場比重(3個月平均數)按照從大到小的順序排列並累加,入圍公司居於90%之列。
(3)有一定的市場流動性。將上市公司的成交金額占市場比重(3個月平均數)按照從大到小的順序排列並累加,入圍公司居於90%之列。
2.確定成份股樣本。根據以上標准確定入圍公司後,再結合以下各項因素確定入選的成份股樣本:
(1) 公司的流通市值及成交額;
(2) 公司的行業代表性及其成長性;
(3) 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考察過去三年);
(4) 公司兩年內的規范運作情況。對以上各項因素賦予科學的權重,進行量化,就選擇出了各行業的成份股樣本。
滬指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股價指數(簡稱上證指數、上證綜指、滬綜指或滬指)是中國反映上海股市總體走勢的統計指標。
上證指數於1991年7月15日公開發布,於1992年2月21日,增設上證A股指數與上證B股指數,1993年6月1日,又增設了上證分類指數,即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地產業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業類指數、以反映不同行業股票的各自走勢。
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以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為計算范圍,
上證綜合指數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從1991年7月15日起編制並公布的、以全部上市股票為樣本、以股票發行量為權數,按加權平均法計算的股價指數。它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點。
以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上證綜合指數綜合反映上交所全部 A股、B股上市股票的股份走勢。該指數自l991年7月15日起開始實時發布。基期及基點:1990.12.19 =100 指數計算: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 / 基 期 × 基期指數;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股數)。樣本選擇標准: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上市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