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競價原則有哪些
只要有收盤價,成交原則,申報原則,最後的競價規則。
1.收盤價:證券的收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收市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時,以當日最後一筆證券交易前一分鍾所有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格(一般為14:59)作為收盤價。股市收盤前三分鍾內即14:57-15:00進行拍賣。晚拍和早拍在規則上幾乎沒有區別。但相比前期競價,後期競價的交易量更大,會影響股價的漲跌。
2.成交原則:在證券交易中,證券交易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集合競價也不例外。掛單價格相同時,掛單先交易,掛單後交易;上市時間相同時,先交易高價,後交易低價。
3.申報原則:早盤競價,投資者可在早盤集合競價開始前取消訂單;後期聯合競價,投資者只能發出交易委託,不能申請撤銷。
擴展信息:
1.尾盤集合競價:是指收市前或收市後,按照不高於買入價、不低於買入價和最大交易量的標准,收集所有委託報價的成交價格,並以此價格作為該時間段內所有委託交易的收盤價和成交價格。在最後三分鍾的行情中,採用最後一次競價來促進成交,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收盤價。
2.在最終拍賣階段,企業不承擔投資者訂單的取消申報,因此投資者必須考慮拍賣時間。當日股票收盤價確實出現了集合競價。因為無論是前期還是後期的總競價都是採用最大交易量原則,即以此價格即當日股票收盤價獲得最大交易量。
3.尾盤競價買入技巧:記住並確定尾盤交易的具體時間,關注日k線變化,觀察價格,最後一分鍾的價格走勢,關注收盤當天的資金情況,收盤最後半小時的變化,關注有利股。
㈡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什麼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條件:成交量最大。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嫌耐返(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2)股票競價交易原則包括擴展閱讀: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芹飢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畝衫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㈢ 競價交易規則
股票競價分為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集合競價規則:1、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的,採取最大成交量價格成交的原則,最大成交量構成股票當天的開盤價和收盤價;2、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3、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4、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
連續競價規則:1、連續競價採取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2、交易時間內都能撤單;3、滬深兩市申報價格不得高於或者低於昨日收盤價的10%,創業板和科創板申報價格不得高於或者低於昨日收盤價的20%。
股票競價分為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集合競價規則:1、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的,採取最大成交量價格成交的原則,最大成交量構成股票當天的開盤價和收盤價;2、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3、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4、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
連續競價規則:1、連續競價採取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2、交易時間內都能撤單;3、滬深兩市申報價格不得高於或者低於昨日收盤價的10%,創業板和科創板申報價格不得高於或者低於昨日收盤價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