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被st條件
股票被st條件: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ST股票:1998年4月2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和其他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英文為specialtreatment,縮寫為「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