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自己一天內多次買入再賣出,犯法嗎為什麼
不管你是多少次買入或賣出,你一天內多次賣出的都只能是你昨天買進的股,今天買進的今天是賣不出的,個人頻繁操作是不違規的,機構好像就會違規。
⑵ 個人多少資金以上頻繁買賣股票屬於惡意操縱股市
個人頻繁買賣沒關系的,多少資金也沒關系。只要沒有大幅影響股價算不上惡意操縱的。
證券和期貨監管法律下「惡意操縱股市」的認定
股市的主要監管法律是《證券法》(2014年修正)及配套規定,而股指期貨市場的主要監管法規是《期貨交易管理條例》(2012年修訂)(下稱「《條例》」)及配套規定。
《證券法》適用范圍不包括股指期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立法依據並未包含《證券法》,因此,一般認為兩者分屬不同的部門法。
作為「惡意做空」的「市場操縱」行為與「惡意做空」股市最具有關聯性的規定,是《證券法》第七十七條和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的「[證券]市場操縱」行為;並且,由於「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是通過在期貨市場的操作實施的,該行為也可能操縱了期貨市場,從而構成《條例》第四十條和第七十七條的「[期貨]市場操縱行為」。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2015年7月2日表態,證監會根據證券和期貨市場監察異動報告,「決定組織稽查執法力量對涉嫌市場操縱,特別是跨市場操縱的違法違規線索進行專項核查」,也表明監管層針對的「惡意做空」行為主要是市場操縱行為。
如果惡意做空者還「唱空」,即在操縱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的過程中,編造和散布關於股市或關於個股、股指等證券或衍生產品的虛假信息,這種活動不僅構成市場操縱行為的一部分,還可能構成「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受到《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和《條例》第四十條和第六十八條的規制。對此本文不進行專門分析和討論。
《證券法》和《條例》規定的「市場操縱」行為
《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列舉了「操縱證券市場」的主要表現形式:
「第七十七條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條例》第七十一條具體規定的操縱期貨交易市場行為包括下列行為: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合約,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
(二)蓄意串通,按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期貨交易,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期貨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影響期貨交易價格或者期貨交易量的;
(四)為影響期貨市場行情囤積現貨的;
(五)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
從行文來看,《條例》對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與《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基本類似。但是,《條例》不能直接適用於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行為,僅能適用於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為,但相關市場主體是否旨在通過操縱期貨市場來操縱證券市場則在所不問。
證券法,是指有關調整證券的發行、買賣和其他交易行為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對有價證券的發行、交易、清理等各方面活動進行規范,提供法律保證和限制的行為規范,它以證券交易法為主,同時包括公司法、破產法等法規中有關證券的相關條款。
《證券法》是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的法規,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按國際慣例、由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組織而非由政府某個部門組織起草的經濟法。
證券法 網路
⑶ 股票可以頻繁買入賣出嗎股票頻繁買入賣出會被罰嗎
在炒股的時候,有的新手看到股票賺錢了,就會及時贖回,看到股票虧損錢了也想贖回,想頻繁的買賣股票,那麼股票可以頻繁買入賣出嗎?股票頻繁買入賣出會被罰嗎?為大家准備了相關內容,以供參考。⑷ 股票頻繁低買高賣違規嗎
不違法,在低買高賣中,存在著這么個「2」定律,即低買高買有2情況:
定律1:絕對低位的買入股票,在相對高位賣出,就是我說的只做低位票的波動。
定律2:追強勢股票,甚至打漲停板,漲停板戰法。這是在高位買入,在更高的位置上賣出。這種戰法風險巨大,買不到妖股就是死路一條。
拓展資料:
⒈交易之道首先要選好標的,股票選不好,進去就虧錢,低買高賣是枉然的事情,最後變成高買低買了。
⒉交易之道要選好切入點,找好買點,買點好,那麼就完成了一半,買入就賺錢是非常愉快的事情,
⒊交易之道還要大膽止盈,賺錢准備走人是最基本准則,特別是在熊市中,一定要牢記這條。不要等漲停板,漲停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⒋交易之道要勇敢砸漲停板。在牛王閣實戰群,上午建議持有者掛漲停賣出,就是這個道理。
⒌交易之道兩個環節一買一賣才形成閉合,只買不賣是枉然,我強調的為賣而買就是這個道理。不賣股票永遠不能說賺錢。股市絕非賭博靠運氣,大家要不斷總結學習,只有深刻的了解市場,理解股市的規律,才可以長期生存。如果您手中持有個股被套或不會選股、把握不好買賣點的朋友,都可以來找股倉大護法,關注股倉大護法(同名公號)當鼎力相助。識別主力資金流向,不再一買就跌一賣就漲,解決你選股、買賣點和被套問題,並且清晰識別莊家操盤動向,希望大家可以形成自己的一套交易系統。
6.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