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知識 > 資產重組發行股票上市交易

資產重組發行股票上市交易

發布時間:2025-01-05 12:05:26

Ⅰ 上市公司重組發行股票購買資產,發行後的股票多久之後上市流通計不計入總股本參不參與分紅

首先,發行後就計入總股本,按照國內的同股同權原則,參與分紅;發行後多久流通上市的問題,一般24個月,甚至36個月或者48個月都有,這個要具體看每個重組的條款而定。

Ⅱ 公司改制重組上市需要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你好,企業重組上市是指將企業資產、業務和人員等要素進行重新組合,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的要求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並發行新股上市交易的活動。
企業重組上市的要求
一、對重組上市企業的主體資格要求
1、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2、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做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3、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時代學習網/收集/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5、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發行人運行規范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並且沒有下列情形:
①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人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2、發行人沒有下列情形:
①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但仍處於持續狀態。
②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
③最近36個月內曾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發行申請,但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或者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准;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干擾中國證監會及其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工作;或者偽造、變造發行人或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簽字、蓋章。
④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⑥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發行人符合下列條件:
①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時代學習網/收集/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②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③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④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⑤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2、發行人申報文件中沒有下列情形:
①故意遺漏或虛構交易、事項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②濫用會計政策或者會計估計;
③操縱、偽造或篡改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記錄或者相關憑證。
3、發行人不存在下列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
①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②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時代學習網/收集/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③發行人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④發行人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⑤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⑥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四、募集資金運用符合要求
1、募集資金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用於主營業務。
2、發行人建立了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Ⅲ 資產重組的股票,停牌後重新上市首日有沒有漲跌限制呢

一隻股票長期停盤,資產重組後重新上市,上市第一天沒有漲跌停版限制。

股票漲跌幅:

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44%)。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3)資產重組發行股票上市交易擴展閱讀

重組股是大股東進行資產重組,更換資產的股票,是對資源的重新配置。廣義而言,重組包括資產的重組和資本的重組,資產的重組其實是一種資產的置換行為,而資本的重組則主要是指公司控制權的更替,亦即我們常說的收購兼並。

當然,從更深的層面來分析的話,重組其實是一種利益的重新組合。由於本文所討論的重點都是我國股市的上市公司,因此,任何的重組行為都是股市中的大事件,當然對於當事的公司更是如此。

無疑的,由於這種行為的牽涉面太大,因此每一次的重組行為(或者說每一次的重組事件)都不是心血來潮的一時沖動,而是一種蓄謀已久的行為。

特點

當前國內重組股的原動力基本上都是因為虧損而起的,因此在二級市場中,很多投資者甚至把重組板塊理解為虧損板塊甚至帶"T"(ST、PT)的板塊。重組的誘因有時也是出於強強聯合的考量。重組股給被重組公司帶來新的機遇,並引導了資源在股市的優化配置。

對我國當前的股市來說,重組股的一個現實而深遠的意義在於,它把市場外的優質資源體面地嫁接到市場內部來,給股市帶來了巨大的新生活力。

Ⅳ 重大資產重組成功後的股票上市首日是不是沒有漲跌幅限制

重大資產重組成功後的股票上市首日沒有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
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為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漲跌幅限制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
(4)資產重組發行股票上市交易擴展閱讀
在下列幾種情況下,股票不受漲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
2、股改股票(S開頭,但不是ST)完成股改,復牌首日;
3、增發股票上市當天;
4、股改後的股票,達不到預計指標,追送股票上市當天;
5、某些重大資產重組股票比如合並之類的復牌當天;
6、退市股票恢復上市日。
上市公司編制的重組預案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況,包括公司設立情況及曾用名稱,最近3年的控股權變動情況、主營業務發展情況和主要財務指標(包括總資產、凈資產、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等,下同),以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概況。
(二)交易對方基本情況。交易對方為法人的,應當披露其名稱、注冊地、法定代表人,與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控制關系結構圖,最近3年主要業務發展狀況和主要財務指標,按產業類別劃分的下屬企業名目等;
交易對方為自然人的,應當按照本准則第十條第(五)項的相關規定披露。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Ⅳ 破產重組的股票首日上市交易有漲幅

破產重組的股票首日上市交易有漲幅,但是沒有漲幅限制。《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個交易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閉式基金
(二)增發上市的股票;
(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
(四)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發股票上市的;
(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
(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規則說明重大資產重組成功後上市首日沒有漲跌幅限制。不過,目前新股上市首日漲幅限制改為±44%。

Ⅵ 股票重組成功後,當天有漲幅和跌幅限制嗎

一隻股票長期停盤,資產重組後重新上市,上市第一天沒有漲跌停版限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的規定執行。公司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的,需要臨時停牌。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具體事項請投資者需要查閱公司公告及相關規定,並留意上述交易安排及相應的投資風險。這里,提示投資者注意的是,自重新上市後的第二個交易日開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為5%。
1、漲跌幅限制是指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上下波動的幅度。股票價格上升到該限制幅度的最高限價為漲停板,而下跌至該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為跌停板。
2、漲跌幅限制是穩定市場的一種措施。海外金融市場還有市場斷路措施與暫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別報價制度、申報價與成交價檔位限制、專家或市場中介人調節、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等措施。我國期貨市場常用的是漲跌幅限制、暫停交易和調整交易保證金比率三種措施。
拓展資料:
一、我國兩大證券交易所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當中,均沒有關於重大資產重組成功後的股票上市首日沒有漲跌幅限制的規定。
附《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相關規定。
3.4.13 本所對股票、基金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股票、基金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比例)。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首個交易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
1、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閉式基金;
2、增發上市的股票;
3、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股票;
4、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
5、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證券的漲跌幅比例。

Ⅶ 股票重組上會流程是怎樣的

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基本流程:
這里資產重組特指非上市公司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來取得上市的地位。
資產重組一般要經過兩個步驟:
首先是收購股權,分協議轉讓和場內收購;
其次是換殼,即資產置換。
本文將對我國資產重組的一般程序作簡單的介紹,實踐中應根據個案靈活處理。
第一部分 資產重組的一般程序
第二部分 資產重組流程圖
第三部分 資產重組的操作實務
資產重組的一般程序
第一階段買殼上市
第二階段資產置換以及企業重建
第一階段 買殼上市
目標選擇
明確並購的意圖與條件,草擬並購戰略
尋找、選擇、考察目標公司
評估與判斷
全面評估分析目標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制定重組計劃及工作時間表
設計股權轉讓方式,選擇並購手段和工具
評估目標公司價值,確定購並價格
設計付款方式,尋求最佳的現金流和財務管理方案
溝通:與目標公司股東和管理層接洽,溝通重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談判與簽約:制定談判策略,安排與目標公司相關股東談判,使重組方獲得最有利的金融和非金融的安排。

資金安排:為後續的重組設計融資方案,必要時協助安排融資渠道。
申報與審批:起草相應的和必要的一系列法律文件,辦理報批和信息披露事宜。
第二階段 資產置換及企業重建
宣傳與公關:
對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國有資產管理 部門以及目標公司股東和管理層開展公關活動,力圖使資產重組早日成功。
制定全面的宣傳與公共關系方案,在大眾媒體和專業媒體上為重組方及其資本運作進行宣傳。
市場維護:設計方案,維護目標公司二級市場。
現金流戰略:制定收購、注資階段整體現金流方案,以利用有限的現金實現盡可能多的戰略目標為重組後的配股、增發等融資作準備。
董事會重組
改組目標公司董事會,取得目標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制定反並購方案,鞏固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注資與投資
向目標公司注入優質資產,實現資產變現。
向公司戰略發展領域投資,實現公司的戰略擴張。
ESOP(員工持股計劃)
在現行法律環境下,為公司員工制定持股計劃。
資產重組流程圖
資產重組的操作實務
明確的合理的重組動機
重組目標的選擇
資產重組的前期准備
展開資產重組行動
申報與審批
企業重建
公共關系
明確的合理的重組動機
獲取直接融資的渠道
產業發展的戰略需求
二級市場套利
提高公司形象
資產上市套現
收購股權增值轉讓
目標公司的選擇
合適殼資源的一般條件:
符合重組戰略
合適的產業切入點
資產規模和股本規模
符合重組方的現金流
資源能被迅速整合
目標殼資源的評價指標:
目標不同的兩種重組方式:
戰略式重組關注
行業背景
公司運營狀況
重組難度
地域背景
財務式重組關注
股權設置
公司再出讓
融資能力
現金流
公司重組陷阱:
報表陷阱:大量應收帳款、無力收回的對外投資、連帶責任的擔保、帳外虧損。
債務現金:額外的債務負擔使重組方不能實現現金迴流,陷入債務現金。
重建陷阱:無法改組董事會、無法重組上市公司、受當地排斥。
資產重組的前期准備
1. 設定合適的收購主體
沒有外資背景:由於目前政策限制,人民幣普通股不允許外資投資,所以設計收購主體時,必須使它沒有外資背景。

50%的投資限制:根據《公司法》的要求,公司的對外投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因此,重組方應該因目標而異選擇收購主體。
2. 買方形象策劃
推介廣為人知、實力雄厚的股東
實力雄厚、信譽卓著的聯合收購方
展示優勢資源、突出賣點
能表現實力、信任感的文字材料
比如政府、行業給公司的榮譽,媒體的正面報道、漂亮的財務報表、可信的資信評估證明。
詳盡的收購、重組計劃
印製精美的公司簡介材料
展開資產重組行動
1. 資產重組的基本原則
合理的利益安排
積極的與各方溝通
處理好與關聯方的關系
2. 股權收購價格確定
兩大基本方式:
以凈資產為基礎,上下浮動
以市場供求關系決定
重組方尤其應該關注現金流出總額,而不是價格本身。價格只是交易的一部分,應該與交易的其他條件結合。
3. 資產重組的典型方式
方正科技模式(二級市場收購)
青鳥天橋模式(先收購,再授讓股權)
新太科技模式(反向收購)
托普科技模式(先注資,後收購)
創智科技模式(合資新公司,間接控股)
科利華模式(帳面對沖)
申報與審批
1. 重組中的各種組織
管理部門
財政部和地方各級國資局
中國證監會及地方證管辦
滬、深交易所
中介機構
律師事務所
會計師或審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
並購顧問
2. 國有股權收購申報文件
①轉讓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報告
②政府或有關部門同意轉讓的意見
③雙方草簽的轉讓協議
④公司近期的財務報告
⑤資產評估資料
⑥公司章程
⑦提供有關部門對公司產業政策的要求
⑧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3. 向證券監管部門申報
將國有股權轉讓獲財政部批准後簽署的正式合同或法人股轉讓簽定的合同向中國證監會申報。
向深、滬證交所申報分兩種情況:
若轉讓不超過總股本30%,僅需向相應證交所報告並申請豁免連續披露義務及申請公告和辦理登記過戶。
若轉讓超過總股本30%,則應先後向中國證監會和相應證交所申請豁免全面收購以及連續披露義務並申請公告和辦理登記過戶。
4. 上市公司收購申報程序
公告:當獲得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後,應在指定的報紙上進行公告。
過戶:法律意義上講,股權過戶是收購行為完成的標志。公告發布後,雙方應該去證券登記公司辦理過戶登記。
企業重建
1. 管理整合
改組董事會及管理層
文化融合
制度整合
人力資源問題
部門機構調整
2.戰略協同
調整公司經營戰略
收購方結合重組調整經營戰略
①確立上市公司作為重組方發展的地位;
②優良資產注入上市公司,轉移不良資產;
③合理處理上市公司的業務與資產。
確立上市公司經營戰略
①注重公司專業形象,提高凈資產收益率;
②注意避免同業競爭。
重構公司核心優勢
選擇和突出產品的競爭優勢,擴大生產規模,降低成本開支,或加強技術開發、市場營銷。
組織現金流
對原有資產保留經營或出售,投資建設新利潤增長點,包括配股、增發、發行企業債券、股權質押貸款、抵押貸款等。
周期一般是18~23個交易日

Ⅷ 重大資產重組限售股上市流通是利好嗎

你好:
1、一般重組後,有些股票是有時間鎖定限制的,到期才能夠上市流通
2、重組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肯定不是利好,相對利空股價
3、限售股的上市,增加市場上的流通份額,對做莊的主力不利
4、由於限售股的價格較低,減持獲利幾乎是沒有問題的
5、但是,如果股票本身的價格處於相對低位,那麼限售股減持或許成為主力吸籌的機會,若是這樣,股價有可能上行
祝:好!

閱讀全文

與資產重組發行股票上市交易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工銀新金融股票基金贖回 瀏覽:769
美股稅公司股票 瀏覽:745
法拉第未來ff91股票怎麼買 瀏覽:772
銠上市公司股票 瀏覽:418
股票群推薦期權 瀏覽:503
外交 瀏覽:948
買股票都有什麼稅 瀏覽:498
能進行股票期權的股票在哪裡找 瀏覽:633
籌碼分析炒股 瀏覽:336
手機怎麼交易不了股票 瀏覽:237
長江股票模擬軟體 瀏覽:627
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成本屬於什麼會計要素 瀏覽:106
股票配資平台漲8頂尖a 瀏覽:157
王一博公司股票 瀏覽:219
配資不用股票交易賬號的嗎 瀏覽:173
股票自動交易現狀 瀏覽:310
張左己 瀏覽:720
300264股票行情 瀏覽:71
股票查詢300176 瀏覽:523
信宜 瀏覽: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