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漲幅超過多少就要進行公告
根據交易規則之規定,股票漲幅連續三天超過20%就應當進行公告。
㈡ 個人或公司持有多少股票要公告
投資人在證券市場的二級市場上收購的流通股份超過該股票總股本的 5%或者是5%的整倍數時,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必須馬上通知該上市公司、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刊上進行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
㈢ 股票什麼類的公告
股票公告主要分為以下幾類:重大事項公告、業績預公告、並購重組公告和其他相關公告。
詳細解釋:
一、重大事項公告
重大事項公告是股票市場中最為重要的公告之一。這類公告通常涉及公司的核心業務發展、戰略規劃、重大合作等,對投資者決策產生直接影響。例如,公司推出新產品或拓展新業務領域、簽訂重要合同等,均會發布重大事項公告。此類公告有助於投資者了解公司的發展方向和前景。
二、業績預公告
業績預公告主要公布公司的預期經營業績。這類公告對於投資者判斷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未來發展潛力至關重要。通常,上市公司會在定期報告發布前,提前公布業績預告,幫助投資者了解公司的運營狀況和可能的市場表現。
三、並購重組公告
並購重組是股票市場常見的現象,涉及公司之間的股權變動、資產重組等。並購重組公告主要涵蓋公司並購、重組的相關信息,包括交易對方、交易價格、交易條件等。這類公告對股票的短期走勢具有重要影響,是投資者關注的重點之一。
四、其他相關公告
除了上述公告外,還有一些其他類型的公告,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股權變動公告等。這些公告雖然可能不像前三類那樣引人關注,但對於投資者了解公司的內部治理、股東結構等方面仍具有參考價值。例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可以透露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和管理層變動等重要信息。
股票市場的公告種類繁多,投資者需要根據自身的投資需求和風險偏好,關注不同類型的公告,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市場及所投資的公司情況。
㈣ 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超過2%需不需要公告(提供相應的法律依據)
投資者買賣股票達到一定比例須公告。
持股比例是投資者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的重要指標。《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均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時應當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之後投資者繼續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的,持股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繼續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
一、當投資者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否則即構成嚴重違規行為。
二、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㈤ 當投資者所持股票超過多少級以上時需要予以公告
5% 。
投資人在證券市場的二級市場上收購的流通股份超過該股票總股本的5%或者是5%的整倍數時,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必須馬上通知該上市公司、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刊上進行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 持股百分之五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
1、公告的時間。公告時間為三天,自持有百分之五的事實發生當天起開始計算。在公告前,必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報告,同時通知上市公司即所持有股票所屬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告的主體。公告的主體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的投資者。
3、公告的形式。公告的形式為書面形式,一般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形式進行。
4、公告的基本內容。根據《證券法》有關規定,公告和報告的內容為:(1)持股人的名稱、住所。(2)所持有的股票名稱、數量。所持有的股票的名稱必須為在證券交易所所用的具體名稱,一般也應包括在什麼交易所進行交易。(3)持股達到法定或者持股增減變化達到法定比例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