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1)出售確認收益時 (2)計算出售A公司上市股票應交增值稅(保留兩位小數),及編制會計分錄
1、2019年6月1日購入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9400000
應收股利 600000
投資收益 2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500
貸:銀行存款 10026500
2、2019年6月20日收到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600000
貸:應收股利 600000
3、公允價值發生變化
2019年6月30日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600000-9400000=-8000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80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800000
2019年12月31日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2400000-8600000=380000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80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800000
4、2020年3月20日A公司宣布發放現金股利
借:應收股利 800000
貸:投資收益 800000
5、2020年5月31日出售股票
借:銀行存款 12100000
投資收益 30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94000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0000
計算應納增值稅
(12100000-10000000)÷(1+6%)X6%=118867.92元
借:投資收益 118867.92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118867.92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㈡ (1)出售確認收益時(2)計算出售A公司上市股票應交增值稅(保留兩位小數),及編制會計分錄
1、2019年6月1日購入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9400000
應收股利 600000
投資收益 2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500
貸:銀行存款 10026500
2、2019年6月20日收到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600000
貸:應收股利 600000
3、公允價值發生變化
2019年6月30日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600000-9400000=-8000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80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800000
2019年12月31日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2400000-8600000=380000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80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800000
4、2020年3月20日A公司宣布發放現金股利
借:應收股利 800000
貸:投資收益 800000
5、2020年5月31日出售股票
借:銀行存款 12100000
投資收益 30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94000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0000
計算應納增值稅
(12100000-10000000)÷(1+6%)X6%=118867.92元
借:投資收益 118867.92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118867.92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㈢ 有增值稅稅率,怎麼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怎麼做會計分錄
「營改增」後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
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通過證券市場購入;二是向非上市公司投資。
(一)一般納稅人購入上市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股票屬於金融商品范圍,買賣上市公司股票要按金融商品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為了正確核算金融商品銷售額,應將現行「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分拆為「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購入價)」和「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交易費用)」兩個科目,前者核算購入股票的成交價,後者核算購入股票支付的手續費、印花稅等交易費用;同時增設「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會計准則應確認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於以後期間確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企業購入上市公司股票作為長期股權投資,其後續計量有成本法和權益法之分。
1. 成本法。採用成本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後續計量,其主要業務及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1)購入股票。按成交價,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購入價(某股票)」科目;按支付的交易費用和增值稅,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交易費用(某股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實付款,貸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如果實付款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利,還應借記「應收股利」科目。
(2)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應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並對享有的份額分離增值稅,貸記「投資收益」和「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某股票)」科目。收到股利時: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3)轉讓股票應編三筆分錄。①發生交易費用和增值稅,借記「投資收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②確認轉讓損益:按成交價,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按移動加權平均法,就股票轉讓部分轉銷購入價和交易費用,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購入價(某股票)」、「長期股權投資——交易費用(某股票)」科目;按賣出價與購入價的差額,以及增值稅稅率計算銷項稅額,貸記或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③就股票轉讓部分,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並轉出待轉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某股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例3:乙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有關長期股權投資業務如下:
(1)2016年6月1日從證券市場購入B公司股票1500萬股,劃分為長期股權投資,成交價6000萬元,交易費用30萬元,增值稅1.8萬元。假設乙公司對B公司具有實質控制權,採用成本法核算該筆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購入價
(B公司股票) 6000
——交易費用(B公司股票)
3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8
貸:其他貨幣資金 6031.8
(2)2016年12月20日,B公司宣告將於2016年12月25日發放現金股利,每股0.1元。乙公司享有含稅股利150萬元,不含稅股利=150÷(1+6%)=141.51(萬元),待轉銷項稅額=141.51×6%=8.49(萬元)。
借:應收股利 150
貸:投資收益 141.51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B公司股票)
8.49
借:其他貨幣資金 150
貸:應收股利 150
(3)2017年2月3日,乙公司從證券市場增持B公司股票500萬股,劃分為長期股權投資,成交價2500萬元,交易費用12.5萬元,增值稅0.75萬元。購入股票的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購入價
(B公司股票) 2500
——交易費用(B公司股票)
12.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0.75
貸:其他貨幣資金 2513.25
(4)2018年6月20日,轉讓B公司股票100萬股,成交價為每股4.5元,轉讓的交易費用為2.25萬元,增值稅0.13萬元。
①支付轉讓的交易費用:
借:投資收益 2.2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0.13
貸:其他貨幣資金 2.38
②確認轉讓損益。應按移動加權平均法轉銷購入價和購入時的交易費用。轉銷購入價:(6000+2500)÷(1500+500)×100=425(萬元);轉銷購入時交易費用:(30+12.5)÷(1500+500)×100=2.13萬元;賣出價-購入價=450-425=25(萬元);銷項稅額=25÷(1+6%)×6%≈1.42(萬元)。
借:其他貨幣資金 45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購入價
(B公司股票) 425
——交易費用(B公司股票)
2.1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42
投資收益 21.45
③轉出待轉銷項稅額=8.49÷(1500+500)×100≈0.42(萬元)。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B公司股票)
0.42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0.42
2. 權益法。權益法與成本法比較,取得和轉讓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相同。不同之處主要體現在:①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或出現虧損,投資企業按應享有或分擔的份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同時確認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和待轉銷項稅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記或借記「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某股票)」科目。②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投資企業按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投資企業收到股利時,借記「其他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另外,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等其他權益變動,與增值稅沒有直接聯系,其會計處理與「營改增」前一致。
(二)一般納稅人取得非上市公司股權
筆者認為,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於金融商品范圍,因此企業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取得的收入,以及從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利收入不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