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的即時成交價格是怎樣形成的
1、每分鍾最後一筆成交價作為該分鍾顯示的價格 2、成交規則是按價格最近原則排隊等待,賣出5檔是從低到高排列,買入5檔是按照從高低排列,排隊等待成交。你說的同一時間內收到的委託價格進行撮合排序就是9點15開始的集合競價階段,集合競價後撮合所有可成交的成交,定開盤價,之後進入連續競價階段,進入連續競價階段就已經完成了排序,新掛的單子要麼就當時成交了,要麼就繼續排隊等待。連續競價階段按照價格最近原則優先成交或排隊,價格相同的話按照時間優先成交,如果時間相同按成交量大小優先成交。 3、按時間順序流程為,買一位置顯示10元10手,賣一位置顯示11元5手,等待成交(價格不等是沒法成交的,只能等待後進的單子等待成交),按11元成交5手,當時股價就變為11元,買一位置顯示11元5手,買二位置顯示10元10手,賣一位置顯示之前賣二位置的價格和手數,最後賣單掛入,由於掛低於買一價格掛單,會瞬間成交,成交價11元5手,然後跟買二完成成交10元10手,當時收盤股價變為10元(大單打壓就是這個道理,如果你掛5元賣100手,會瞬間吃掉下面可能10個檔的買單甚至更多,股價會瞬間被打壓至5元,反之就是拉升) 這回應該都明白了?
⑵ 股票交易的價格是怎麼形成的
一、股票是根據什麼來漲跌的?
股票價格漲跌是由買賣雙方交易形成的,開盤後的實時股價就是每分鍾最後一筆成交的價格,如果這個價格比前一分鍾高,就是上漲,反之則是下跌。簡單來說,就是就是看供需關系,買的人多漲,賣的人多跌,高價的買單比低價的賣單多就漲,反之則跌。
比如某隻股票現價10塊,買賣雙方都願意按這個價格來交易,但忽然有利好消息傳來,賣方就會覺得這個價格自己虧了,買方想買就必須提高價格,於是股價就會上漲。
在實際交易中,有許許多多這樣的博弈過程,每個人的交易偏好和對股票的心理價位都不同,有的人賺5%就賣,有的人翻倍了也不賣,有的願意高價買入,有的只喜歡抄底,因此我們說股票的漲跌是由買賣雙方共同決定的。
二、影響股票和股市漲跌的因素
首先,個股和整體股市(俗稱大盤)會互相影響。
大盤上漲,是由於大部分股票,或者部分高權重股上漲,大盤上漲又會使得股民對股市更加樂觀,帶動其他股票上漲,可以說大盤上漲對個股就是一種利好;反之,大盤下跌,也會帶動個股下跌,即使這些個股並沒有任何的利空消息,但是大盤下跌本身就是一種利空。
那麼,到底是什麼深層原因使得股票和股市出現變化呢?
從大的方向來看,股市的走向與宏觀經濟息息相關,通常會在經濟觸底時開始出現行情,又往往在經濟周期真正到頂前,股市行情就會結束。
而單看個股,就更為復雜,影響因子非常多,公司的經營情況、發展空間,股票的PE(市盈率)、凈利率、ROE(凈資產收益率)高低,以及政策導向變化、科技進步等帶來的各種利好利空消息等,都會影響到個股股價。
⑶ 股票的交易發生有哪些
一、現貨交易
現貨交易亦稱現金現貨。它是指股票的買賣雙方,在談妥一筆交易後。馬上辦理交割手續的交易方式,即賣出者交出股票,買入者付款,當場交割,錢貨兩清。它是證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最初證券交易都是採用這種方式進行。以後,由於易數的增加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當場交割有一定困難。因此,在以後的實際交易過程中採取了一些變通的做法,即成交之後允許有一個較短的交割期限,以便大額交易者備款交割。各國對此規定不一,有的規定成交後第二個工作日交割;有的規定得長一些,允許成交後四、五天內完成交割。究竟成交後幾日交割,一般都是按照證券交易的規定或慣例辦理,各國不盡相同。
現貨交易有以下幾個顯著的特點:第一,成交和交割基本上同時進行。第二,是實物交易,即賣方必須實實在在地向買方轉移證券,沒有對沖。第三,在交割時,購買者必須支付現款。由於在早期的證券交易中大量使用現金,所以,現貨交易又被稱為現金現貨交易。第四,交易技術簡單,易於操作,便於管理,一般說來現貨交易是投資,它反映了購入者有進行較長期投資的意願,希望能在未來的時間內,從證券上取得較穩定的利息或分紅等收益,而不是為了獲取證券買賣差價的利潤而進行的投機。
二、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契約中規定的價格延期交割。期貸的期限一般為15-90天。 期貨交易是相當於現貨交易而言的。現貸交易是成交後即時履行合約的交易,期貨交易則將訂約與履行的時間分離開來。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並就買賣股票的數量、成交的價格及交割期達成協議,買賣雙方在規定的交割時期履行交割。比如,買賣雙方今日簽訂股票買賣合約而於30日後履約交易就是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約後不用付款也不用交付證券,只有到了規定的交割日買方才交付貨款,賣方才交出證券。結算時是按照買賣契約簽定時的股票價格計算的,而不是按照交割時的價格計算。在實際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股票的價格在契約簽訂時和交割時常常是不一致的。當股票價格上漲時,買者會以較小的本錢帶來比較大利益;當股票價格下跌時,賣者將會取得較多的好處。所以,這種本小利大的可能性,對賣者和賣者都有強烈的吸引力。
期貨交易根據合同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在合同到期時,買方須交付現款,賣方則須交出現貨即合同規定的股票;第二種是,在合同到期時,雙方都可以做相反方向的買賣,並准備沖抵清算,以收取差價而告終。上述第一種方法通常稱為期貨交割交易;第二種方法通常稱作差價結算交易。這兩種交易方法的總和又稱為清算交易。
投資者進行期貨交易的目的又可以分為兩種;第一,以投機為目的,在這種條件下,買方與賣方都是以預期價格的變動為基礎或買或賣,買方期望到期價格上升,准備到期以高價賣出,謀取價差利潤;賣方期望證券價格下跌,以便到期以較低的價格買進,沖銷原賣出的期貨合同,並賺取價差利潤;第二,以安全為目的,在這種情況下的期貨交易就是買賣雙方為避免股票價格變動的風險,而進行的期貨股票買賣。
總之,期貨交易帶有很強烈的投機性,採取這種交易方式的買賣雙方往往懷有強烈的賭博心理。買者通常不是要購買股票,在交割期到來之前,若股票行市看漲,他還可以高價賣出與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遠期股票,從中得到好處;賣者手中也不一定握有股票,在交割期未到來之前,若股票行市看跌,他還可以低價買進與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遠期股票,從中得利。所以,在股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可以靠 買空 和 賣空 牟取暴利。
三、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又稱墊頭交易,是指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供給信用,使投資人可以從事買空、賣空的一種交易制度。在這種方式下,股票的買賣者不使自己的資金,而通過交付保證金得到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的信用,即由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墊付資金,進行的買賣的交易。各國因法律不同,保證金數量也不同,大都在30%左右。 一些股票交易所,又把這種交付保證金,由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墊款,進行股票買賣的方式,稱為保證金交易。
⑷ 股票交易價格的形成過程
股票的交易價格就是成交的價格,有開盤價、現價、收盤價,成交是怎麼形成的,引有一下交易所的交易規則你就清楚了:
第六節 成交
3.6.1 證券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
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成交時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3.6.2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3.6.3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最高買入申報價格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格;
(二)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三)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6.4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3.6.5 買賣申報經交易主機撮合成交後,交易即告成立。符合本規則各項規定達成的交易於成立時生效,買賣雙方必須承認交易結果,履行清算交收義務。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統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嚴重後果的交易,本所可以採取適當措施或認定無效。
對顯失公平的交易,經本所認定並經理事會同意,可以採取適當措施,並向證監會報告。
違反本規則,嚴重破壞證券市場正常運行的交易,本所有權宣布取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規交易者承擔。
3.6.6 依照本規則達成的交易,其成交結果以本所交易主機記錄的成交數據為准。
⑸ 股票的交易價格是怎樣形成的
每時每刻,每分每秒都有人在不停地買進、賣出,而且價位不同,數量不等,就構成了一天內股票的價格在不停的變動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