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的股票要进行要约收购了,我要怎么操作啊
您好,如果您是融资买入的,需要保持维保比例超过300%,才可以将涉及要约收购的证券转至普通账户进行要约收购。(转出后,维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如果您是选择融券卖出的股票涉及到要约收购,需要在上市公司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了结该笔融券负债。否则会进入平仓程序。
B. 要约收购怎么操作分为哪些,要约收购后股价怎么走
要约收购怎么操作,要约收购分为哪些?
关于要约收购,所操作的程序如下所示:
1、股票持有5%以上的人,必须要公布信息;
2、如果持有股票30%以上,继续收购时的要约即可;
3、上市程序终止;
4、收购人收购没有收购的股票,按照股东的要求即可;
5、在要约收购其间,要约期间所使用的其他的方式需要排除;
6、要约收购之后,股票被限制,禁止转让;收购人所持有的的股票(持有股票为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半年之内(六七个月)不能转让;
7、更换股票。使用要约收购的方式,获取收购公司的股份,将此公司撤销,在此过程中,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为公司合并,收购人依法更换即可。
8、最后收购结束之后,需要有报告形式的呈现
要约收购分为哪些:
全面要约收购以及部分要约收购,视为两部分。
是不是看完之后很模糊,下边我们接着看,从概念上来理解要约收购:
从狭义上讲,就是上市公司收购,买卖交易过程中,在证券交易所中实现的,收购者所持有的的目标公司股份达到规定的30%,达到法定比例之后,如果还想要增持该股份,可以按照合法要求,向所要增持的公司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请求。
那么实现要约收购之后,将会如何影响股价呢?
如果完成上述要约收购之后,是否会影响公司股价走势呢?会的。
要约收购之后,股价一般情况下会出现上涨情况,因为要约收购对于公司的基本面来说,是利好消息,会刺激股价出现上涨情况。
这种情势是比较平常也比较重要的证券市场的收购方式,也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因为标的为依法发行全部的股份。
举个例子,之前有上海家化,要完成溢价要约收购,还有更多的公司,比如山煤国际(600546)、东陵粮油、双汇发展等,都曾出现过要约收购的现象,之后三个公司的股价都有了小涨幅。
上海家化在发出要约收购的公告中称,要向股东收购20%股份,每股要约收购价格为38元,不久之后开市复盘。
此消息一出,上海家化在复牌的第一天出现一字板涨停现象,股价在35.39元。当日收盘价为36.29元。
那么这时候就有投资者有疑问了,在这一过程中,是否会有套利机会呢?折价率是否越高越好?
关于这种问题,根据过去的案例对比发现,并没有特别明显的迹象,没有明显的特点,但是可以明确的是,要约收购的价格如果特别低,难以接受的话,投资者所获得的利润会非常少,甚至没有,这一点大家需要注意。
以上内容便是要约收购怎么操作以及要约收购对股价的影响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还想学习更多的股票知识,股票技术分析推荐给大家,大家可以继续关注本站,每天带来新的知识。
C. 股票的要约收购如何操作
股票要约收购具体流程如下:一、沪市一般情况下,申报流程与股票限价买卖委托一致,输入要约代码,要约价格,要约数量(申报方向以具体公告为准)。二、深市1、您本人带身份证在交易时间到开户营业部办理。2、至诚版(核新交易):股票--其它交易--预受要约,输入证券代码、要约代码及数量;3、电话委托:拨打95575(验证身份)--1委托--00要约收购--1预受要约,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操作。
D. 股票要约收购多少股份才算成功
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收购要约条件,达到或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份的5%,就必须通过要约收购程序,否则就是违法收购,不具有法定效力。
E. 如何操作股票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的程序操作: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
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三、终止上市。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
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
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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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报告书
以收购要约方式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应当自公告收购要约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本次要约收购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至少做出三次提示性公告。
一、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一般要求
1.引用的数据应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
2.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
3.收购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文本应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5.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二、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其他要求
1.收购人属于一致行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参与一致行动或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各成员可以推选其中一名成员以全体成员的名义统一编制并提交要约收购报告书,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均应在报告上签字、盖章。
2.由于商业秘密(如核心技术的保密资料、商业合同的具体内容等)等特殊原因,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收购人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予以说明。
3.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收购人可采用相互引证的方法,以避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4.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文字应简洁、通俗、平实和明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在指定报刊刊登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最小字号为标准6号字,最小行距为0.02.
5.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办法》的规定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要约收购报告书刊登于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并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刊登于指定网站,或者提示刊登该报告的收购人或上市公司的网址。收购人应当将要约收购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和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6.收购人可将要约收购报告书或摘要刊登于其他网站和报刊,考|试/大 但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
7.收购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应保证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8.收购人的律师受收购人委托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就其负有法律责任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9.收购人聘请的律师、注册会计师、财务顾问及其所服务的专业机构应书面同意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引用由其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