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去世了股票怎么知道多少
人去世了股票查询的方法如下:
1. 作为一般性财产,股票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继承者在继承股票的时候,需要先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获得遗产继承证明书。之后,继承者就可以到证券公司办理股票的过户手续。
2. 在办理继承公证的时候,继承人需要向公证处提供的材料有:继承人自己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股票的原件。
3. 而在证券公司办理股票过户手续的时候,继承人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供的资料有:继承人自己的身份证件。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办,还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和经过公证的委托协议书。由公证处出具的遗产继承证明书。证明书需要明确注明被继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死亡日期、证券帐户和继承人要继承的证券名称及数量。继承人自己的证券帐户卡。如果继承人没有证券账户,就需要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为自己开设一个证券账户。
4.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相关法律,在继承股票的时候,继承人不需要缴纳遗产税。但是继承人在办理股票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2. 亲人去世怎样查股票密码
查询已故亲人的证券账户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直系亲属可持死亡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到指定证券公司或者分公司柜台查询。
2、去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死者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这些人共同签字委托其中一人,并公证后到银行查询存款,或达成一致后在房管部门对其固定资产查询。
查询已故存款人的证券账户时,任一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单独查询,但是要支取,就需要全部继承人都在场了。所有有权继承人都要出具各自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文件(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存款凭证等,达成一致分配意见之后,公证处就会出具《证券存款继承公证书》,就可以拿到银行那里支取并分配存款了。
3. 股票持有人去世,j家属不知道他买的什么股票,也不知道资金账号与密码该怎么办
1、持死亡证明去开户的证券公司查询。
2、如果不知在哪家证券公司开的户,那么持死亡证明到本市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查到股份的同时能查到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4. 人出了意外如何能查询到他是否有买基金 跟买的股票!还有银行账户!
拿户口本,派出所的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到证劵公司和银行查询
5. 人过世以后怎么查股票账户
人过世以后,要查询其股票账户,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通常情况下,这需要由合法的遗产继承人或执行人来进行操作。
一、确定合法继承人或执行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查询过世者的股票账户必须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或执行人来进行。这通常涉及到遗嘱的执行或遗产的继承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需要按照当地的继承法规定来确定继承人。
二、收集必要的文件和证据
在进行股票账户查询之前,继承人或执行人需要收集一些必要的文件和证据,以证明其身份和权利。这些文件可能包括:
1.死亡证明:证明过世者已经去世。
2.继承权证明:证明继承人或执行人有权处理过世者的财产。
3.身份证明:证明继承人或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三、联系股票交易机构或证券公司
一旦收集了必要的文件和证据,继承人或执行人就可以联系过世者生前所持有的股票的交易机构或证券公司。他们需要提供上述文件和证据,并说明查询的目的和原因。
四、遵循证券公司的程序和要求
证券公司通常会有一套特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处理此类查询。继承人或执行人需要按照这些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可能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等。
五、获取股票账户信息和处理相关事宜
在完成了上述步骤后,证券公司会向继承人或执行人提供过世者的股票账户信息。根据这些信息,继承人或执行人可以进一步处理相关事宜,如股票转让、卖出或继续持有等。
综上所述:
人过世以后查询股票账户需要由合法的继承人或执行人来进行,并需要收集必要的文件和证据,联系股票交易机构或证券公司,遵循其程序和要求,最终获取股票账户信息并处理相关事宜。在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规定: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投资者买卖证券,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并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以投资者本人的名义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
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向其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证券账户申请表,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理前款规定的申请,应当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