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东减持股票后 对股价会产生什么影响
大股东减持对股票产生两个不利的影响:
1、一是稀释了二级市场的资金总量,因为大股东们减持1%,往往也会带来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的资金流出证券市场,尤其是那些从财务投资角度减持筹码的大股东们更是如此。一旦大股东们的减持行为具有持续性,那么,将抑制A股市场的牛市氛围,降温A股市场。二是从产业资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资本,因为连控股股东都开始减持,那么,作为金融资本的中小投资者为何还要苦苦支撑呢?所以,大股东们的减持相当于提供了一个估值新标尺。
2、当然,减持也有两个积极的影响。一是盘活了A股市场的筹码,提升了A股市场的筹码流动性。毕竟部分大股东的减持并非是因为股价严重高估,而是控股股东为财务问题而做出的减持动作。二是大股东们的减持筹码一旦被市场所消纳,且股价再度积极走高,那么极有可能强化A股市场的牛市氛围,就如同前期的中信证券、苏宁电器等个股在限售流通股解禁后的持续减持声中一路上涨一样。
B. 遇到大基金减持的股票,散户应该怎么办,能继续持有吗
目前牛市初期,大量资金进入,虽然大基金减持算是利空消息,但是大趋势下的下跌或许是介入的好机会。毕竟大基金不止一期,后面还有。
C. 为什么股东减持会把股票卖给自己持有基金什么意思
说明股东还是看好该股票,但为了降低持股风险,让基金分担部分风险会更好。
D. 私募基金买入以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赎回啊
一般而言,基金显示赎回是T+x,x代表的是工作日(排除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同基金赎回的工作日是不一样的:
(1)货币型基金:T+2日至T+3日到账
(2)股票型基金:T+4日到账
(3)债券型基金:T+4日到账
(4)QDII基金:T+9日到账
值得注意的是可能会根据您购买的基金类型和基因公司的不同而有具体的差别
E. 被私募股票的人害惨了,怎么解决
这种事报警没啥用,只能针锋相对跟他来硬的,等着瞧就等着瞧,你要来搞,我天天在公司等你,看你来青岛谁搞得过谁。
不过楼主也要吸取教训,这种网上的所谓私募99%都是骗人的。
F. 上市公司大股东与私募勾结减持犯罪吗
“上市公司大股东与私募勾结减持”,若通过这种行为对股价造成了操纵,则是犯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规定,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私募机构是通过大宗交易来接大股东的减持股票,并且在后续操作中不对股价形成操纵行为,是不构成上述违法行为的。
是否构成犯罪行为,则需要根据操纵股价的判定条件来看:
a.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30%以上的;
b.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且在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20%以上的。
涉嫌上述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操纵证券是违法犯罪行为。《刑法》第182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准确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G. ”请教: 请问大股东和基金减持过的股票是不是意味着涨不多少了
基金减持的股票,说明基金曾买入它、持有它,基金经理判断该股票将进入下跌通道,就减持它。当初基金为什麽持有它?肯定是认为当时它要进入上涨通道,才买入它。
股票都有时涨、有时跌,所谓“时点”问题,大股东和基金减持过的股票并不意为着今后...,只是他们判断随后的一段时间该股票可能要下跌。他们的判断也“有时对有时错”。
另外大股东和基金若在“作市”,你如有查看“窗口”功能,发现了此现象,就规避一下。
H. 基金减持股背后有什么原因
基金买入股票时,是基于股票的特定信息进行买入。而一旦上市公司基本面发生变化,或者股价短期内涨幅偏高,都会造成基金减持。
上证和创业板指数日线及以上的大周期保持多头趋势,基本上每个牛市的特征都是行业轮动式上涨。
当一个大板块短期涨幅过高以后,另一个板块会接力,轮动上涨会充分缓冲下跌板块导致的指数回落,所以我们会经常会发现牛市中的调整大多是盘中完成,本质上是大趋势向上的环境中,资金逐利的体现。
(8)股票被私募基金减持完毕扩展阅读:
市场大多数人没有快速切换的能力,对于没有进场的筹码来说,当一个刚启动的板块快速回落的时间,其实是进场时机,熊市每一个压力位都是高抛位,牛市每一个支撑位都是进场点。
市场成交量放大之后,可以容纳更多的板块上涨,不是单一板块做主导,阶段性会有领涨板块,长期看最终涨幅基本差不多,所以也不要因为短期持有的板块没有涨而焦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