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期权会计的特征及功能。
由于内在价值法计算简单,便于操作,易于股东理解,并且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成本,提高利润和竞争能力,因而被我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大多数上市公司所采纳。但内在价值法也存在着固有的缺点:股票价格是不断波动的,会计部门需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对股票期权的相关成本和费用进行调整,会计处理繁琐易出错,会计记录缺乏内在一致性,为企业操纵利润留下了较大的空间。该法下股票期权内在价值为零时企业无须确认相关成本,这样就可能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另外,运用内在价值法确定的股票期权价值忽略了期权本身的时间价值,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② 股票期权分为哪些类型,它有什么特征
1、股票期权按合约授予期权持有人权利来分,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两类
看涨期权就是我们现在股市上的“认购或认股权证”,他的价值根标的股成正比变动,也就是标的股涨他就涨,跌他也跟着跌。
看跌期权就是现在股市上仅有的两只:南航与五粮这两只认沽权证。他们价值就与正股走向相反。
2、如果按到期日来分,又分为美式期权与欧式期权两种。
如果该期权只能在到期日执行,则称为欧式期权。
如果该期权能在到期日或到期日这前的任何时间执行,则称为美式期权。
目前我国股市权证采用的都是欧式期权。
③ 期权交易特点
期权交易的主要特点:
(一)独特的损益结构
与股票、期货等投资工具相比,期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其非线性的损益结构。
正是期权的非线性的损益结构,才使期权在风险管理、组合投资方面具有了明显的优势。通过不同期权、期权与其他投资工具的组合,投资者可以构造出不同风险收益状况的投资组合。
(二)期权交易的风险
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使买卖双方面临着不同的风险状况。对于期权交易者来说,买方与卖方部位的均面临着权利金不利变化的风险。这点与期货相同,即在权利金的范围内,如果买的低而卖的高,平仓就能获利。相反则亏损。与期货不同的是,期权多头的风险底线已经确定和支付,其风险控制在权利金范围内。期权空头持仓的风险则存在与期货部位相同的不确定性。由于期权卖方收到的权利金能够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从而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能够抵消期权卖方的部份损失。
虽然期权买方的风险有限,但其亏损的比例却有可能是100%,有限的亏损加起来就变成了较大的亏损。期权卖方可以收到权利金,一旦价格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或者波动率大幅升高,尽管期货的价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无限上涨,但从资金管理的角度来讲,对于许多交易者来说,此时的损失已相当于“无限”了。因此,在进行期权投资之前,投资者一定要全面客观地认识期权交易的风险。
④ 个股期权的主要特点
个股期权的主要特点包括:
1、个股期权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较大的杠杆作用,以小博大。
2、买方风险锁定,收益可能无限。
3、运用策略更为丰富。
4、提供交易决策的缓冲带。
5、保护期货持仓。
⑤ 期权有哪些做法,期权的特征有哪些
一、期权有哪些做法
(一)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或股票期权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处于董事会直接管理之下,有权决定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与人、授予额度、授予时间表,处理突发事件,解释股票期权计划等。然后根据公司扩股计划,在公司历次增资扩股时留出一部分普通股作为股票期权的可用股份。
(二)确定股票期权的价格、实施方式和有效期。
1、股票期权的认购价可以以股票期权合同签订一段时间的股票平均市价为准。
2、股票期权的实施有匀速法和加速法两种方法,匀速法即在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每年执行等额期权的办法;加速法是指随着年数的增长,可执行期权的比例也逐年增加的方法。与匀速法相比,加速法更能使企业的长期利益得到保护。
3、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5-10年或管理者离职前。
由于管理者和中小股东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管理者行使股票期权应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且,公司对这类买卖应予以披露。
(三)应注意当遇到公司资本化发行、配股或分割股份时,股票期权应同比例增加。
当管理者违反法律时,公司有权收回股票期权的未执行部分。当股价低于行权价时,一般不允许对股票期权重新定价。
一般来说,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企业应为上市公司。这样可以使行使期权后股票出售和交易比较方便,且价格对交易有关各方都比较公道。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是股东利益的市场体现,它是一个对公司经营的各个方面都比较敏感的指标,能够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数据也容易取得。
二、期权特征有哪些
一般股票期权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特征:
(一)同普通的期权一样,股票期权也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经营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购不购买公司的股票;
(二)这种权利是公司无偿赠送给它的经营者的,也就是说,经营者在受聘期内按协议获得这一权利,而一种权利本身也就意味着一种“内在价值”,期权的内在价值表现为它的“期权价”;
(三)虽然股票期权和权利是公司无偿赠送的,但是与这种权利联系的公司股票却不是如此,即股票是要经营者用钱去购买的。
⑥ 期权的特性
综述
具有“零和游戏”特性,而个股期权及指数期权皆可组合,进行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
期权主要可分为买方期权(Call Option)和卖方期权(Put Option),前者也称为看涨期权或认购期权,后者也称为看空期权或认沽期权。具体分为四种:1.买入买权(long call) 2.卖出买权( short call) 3. 买入卖权(long put) 4.卖出卖权(short put)
期权交易事实上是这种权利的交易。买方有执行的权利也有不执行的权利,完全可以灵活选择。 期权分场外期权和场内期权。场外期权交易一般由交易双方共同达成。
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Underlying Assets)
每一期权合约都有一标的资产,标的资产可以是众多的金融产品中的任何一种,如普通股票、股价指数、期货合约、债券、外汇等等。通常,把标的资产为股票的期权称为股票期权,如此类推。所以,期权有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权、外汇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等,它们通常在证券交易所、期权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当然,也有场外交易。
期权(Option),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金融工具。这种金融衍生工具的最大魅力在于,可以使期权的买方将风险锁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从其本质上讲,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合约方称作买方,而出售合约的一方则叫做卖方;买方即是权利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利的义务人。 具体的定价问题则在金融工程学中有比较全面的探讨。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亦作:期权合约。期权合约以金融衍生产品作为行权品种的交易合约。指在特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交易品种的权利。合约买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证金——期权费(option premium)的方式拥有权利;合约卖出者或立权者(writer)收取期权费,在买入者希望行权时,必须履行义务。期权交易为投资行为的辅助手段。当投资者看好后市时会持有认购期权(call),而当他看淡后市时则会持有认沽期权(put)。期权交易充满了风险,一旦市场朝着合约相反的方向发展,就可能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实际操作过程中绝大多数合约在到期之前已被平仓(此处指的是美式期权,欧式期权则必须到合约到期日执行)。
期权主要有如下几个构成因素:①执行价格(又称履约价格,敲定价格〕。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标的物买卖价格。②权利金。期权的买方支付的期权价格,即买方为获得期权而付给期权卖方的费用。③履约保证金。期权卖方必须存入交易所用于履约的财力担保,④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是指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按执行价格买进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权利;看跌期权,是指卖出标的物的权利。当期权买方预期标的物价格会超出执行价格时,他就会买进看涨期权,相反就会买进看跌期权。
每一期权合约都包括四个特别的项目:标的资产、期权行使价、数量和行使时限。
行使价
期权行使价(Strike Price 或 Exercise Price)
在行使期权时,用以买卖标的资产的价格。在大部分交易的期权中,标的资产价格接近期权的行使价。行使价格在期权合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是由交易所按一定标准以减增的形式给出,故同一标的的期权有若干个不同价格。一般来说,在某种期权刚开始交易时,每一种期权合约都会按照一定的间距给出几个不同的执行价格,然后根据标的资产的变动适时增加。至于每一种期权有多少个执行价格,取决于该标的资产的价格波动情况。投资者在买卖期权时,对执行价格选择的一般原则是:选择在标的资产价格附近交易活跃的执行价格。
数量
数量(Quantity)
期权合约明确规定合约持有人有权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数量。例如,一张标准的期权合约所买卖股票的数量为100股,但在一些交易所亦有例外,如在香港交易所交易的期权合约,其标的股票的数量等于该股票每手的买卖数量。
行使时限
行使时限(到期日)(Expiration date 或 Expiry date)
每一期权合约具有有效的行使期限,如果超过这一期限,期权合约即失效。一般来说,期权的行使时限为一至三、六、九个月不等,单个股票的期权合约的有效期间至多为九个月。场外交易期权的到期日根据买卖双方的需要量身定制。但在期权交易场所内,任何一只股票都要归入一个特定的有效周期,有效周期可分为这样几种:①一月、四月、七月、十月;②二月、五月、八月和十一月;③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它们分别称为一月周期、二月周期和三月周期。
按执行时间的不同,期权主要可分为两种,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欧式期权,是指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才被允许执行的期权,它在大部分场内交易中被采用。美式期权,是指可以在成交后有效期内任何一天被执行的期权,多为场外交易所采用。
欧式美式之区别
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的区别主要在执行时间的分别上。
(1)美式期权合同在到期日前的任何时候或在到期日都可以执行合同,结算日则是在履约日之后的一天或两天,大多数的美期期权合同允许持有者在交易日到履约日之间随时履约,但也有一些合同规定一段比较短的时间可以履约,如“到期日前两周”。
(2)欧式期权合同要求其持有者只能在到期日履行合同,结算日是履约后的一天或两天。目前国内的外汇期权交易都是采用的欧式期权合同方式。
通过比较,结论是:欧式期权本少利大,但在获利的时间上不具灵活性;美式期权虽然灵活,但付费十分昂贵。因此,国际上大部分的期权交易都是欧式期权。
期权与股权的区别
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一种所有者权利。简单地说,拿到股权,说明已经是公司的股东了。
“期权”是一种权利,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这个权利可能会在公司上市后行使,也可能会在上市前行使。简单地说,拿到期权,只表明其有可能是公司的股东。
形象来说,股权代表股东,而期权更多的是带着激励的使命而存在。
⑦ 期权的特点
独特的损益结构
与股票、期货等投资工具相比,期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其非线性的损益结构。正是期权的非线性的损益结构,才使期权在风险管理、组合投资方面具有了明显的优势。通过不同期权、期权与其他投资工具的组合,投资者可以构造出不同风险收益状况的投资组合。
风险
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使买卖双方面临着不同的风险状况。对于期权交易者来说,买方与卖方部位均面临着权利金不利变化的风险。这点与期货相同,即在权利金的范围内,如果买的低而卖的高,平仓就能获利。相反则亏损。与期货不同的是,期权多头的风险底线已经确定和支付,其风险控制在权利金范围内。期权空头持仓的风险则存在与期货部位相同的不确定性。由于期权卖方收到的权利金能够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从而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能够抵消期权卖方的部份损失。虽然期权买方的风险有限,但其亏损的比例却有可能是100%,有限的亏损加起来就变成了较大的亏损。期权卖方可以收到权利金,一旦价格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或者波动率大幅升高,尽管期货的价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无限上涨,但从资金管理的角度来讲,对于许多交易者来说,此时的损失已相当于“无限”了。因此,在进行期权投资之前,投资者一定要全面客观地认识期权交易的风险。
⑧ 个股期权交易的特点有哪些
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就个股期权来说,期权的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个股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合约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证券的标准化合约。买方以支付一定数量的期权费(也称权利金)为代价而拥有了这种权利,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卖方则在收取了一定数量的期权费后,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成交时的允诺。
个股期权的特点
个股期权主要可分为看涨和看跌两大类。只要买入期权,无论看涨还是看跌都只有权利而无义务,即到期可按约定价格买入或按约定价格卖出,但这是买方可以自由选择的,但卖出期权方无论看涨或看跌都必须无条件履行条款。因此,期权买方风险有限(亏损最大值为权利金),但理论获利无限;与此同时,期权卖方(无论看涨还是看跌期权)只有义务而无权利,理论上风险无限,收益有限(收益最大值为权利金)。总体而言,个股期权不适合所有个人投资者,更适合机构对冲风险或进行套利。
⑨ 股权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您好!
一般认为公司股权具有以下特征:
1、股权同时具有非财产性和财产性
股东以其所享有的股权为依据而能够获得相关的财产权利,与此同时公司也给予股东相关的非财产性权利,使得股东能够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从而更好行使其财产性权利也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非财产性权利主要包括表决权、质询权等。由此可知,股权是一个具有非财产性与财产性的综合的权利体系。
2、股权具有可分割性
即在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股权,当为后一种情况时,股权就被分割,此时股权的原股东以及继受取得股权的股东都对自己的股权享有独立的股权。这种股权的部分转让就直接体现了股权的分割性特征。
3、股权可以双重取得
从取得方式讲,股权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在原始取得的情况下,股东缴纳其认缴的出资,公司赋予其相应的股权。在继受取得的情况下,股东通过继承或者是受让原股东的股份而取得股权。
4、股权取得体现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特点
并不是所有想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都能得偿所愿。就“人合性”方面来说,能否成为一个公司的股东,不仅需要向公司出资,公司有时还会考虑股东个人的资产状况、信誉、道德品质等因素。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