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与期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期权与期货的投资者权利和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期货合同是双向合同,交易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如果不愿实际交割必须在有效期内冲销;期权是单向合约,期权的多头在支付权利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合约的权利而不必承担义务。
其次,期权与期货的保证金制度不同。
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都要缴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买方不承担行权的义务,因此只有期权卖方需要交纳保证金。
第三,期权与期货的现金流转不同。
期权交易中,买方要向卖方支付权利金,这是期权的价格;期权合约可以流通,其价格则要根据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交纳期货合约面值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在交易期间还要根据价格变动对亏损方收取追加保证金,盈利方则可提取多余保证金。
第四,期权与期货的盈亏特点不同。
期权改变了标的股票的收益风险结构,期权买方的收益受标的价格、波动率、剩余期限等的变化而波动,是不固定的,其亏损只限于购买期权的费用;卖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权的所得权利金,其亏损则是不固定的。期货的交易双方都面临着无限收益和无限亏损的可能。
最后,期权是比期货更基本的衍生品。
⑵ 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有什么区别
股指期货与股指期权,其中主要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01 交易对象不同
股指期货交易的是一份期货合约,即直接交易指数的远期点位。因而,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的初始价值为零,买卖双方都不必向对方支付费用。若期货合约持有至到期,则以当初成交的指数点位进行交割。
股指期权并不直接交易指数点位,而是先固定远期用于交割的指数点位,进而交易这份合约的即期价值(即权利金)。因而,股指期权合约本身具有价值,买方在开仓时必须支付权利金,而卖方则在出售一份权利的同时,收到权利金。若期权合约持有至到期,则按执行价格进行交割。
02 交易方向不同
一般来说,股指期货的交易者只可选择多头和空头两种交易方向。而股指期权合约则分为两种类型:看涨期权(Call Option)。是指买方在未来按规定的价格买入标的资产的权利。如果投资者看涨标的价格,可以购买看涨期权。当标的价格高于行权价格时,买方获益,而且价格越高,获利越多。看跌期权(Put Option)。是指买方在未来按规定的价格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如果投资者看跌标的价格,可以购买看跌期权。当标的价格低于行权价格时,买方获益,而且价格越低,获利越多。
因此,对于股指期货而言,投资者看涨则选择多头,看跌则选择空头;而对于股指期权来说,投资者看涨可以选择看涨期权多头或看跌期权空头,看跌则可以选择看涨期权空头或看跌期权多头。
03 产品系列不同
股指期货交易的是远期指数,对于某一到期月份,股指期货一般只有一个合约可供交易。因此,股指期货产品一般只有多个不同到期月份的合约,挂牌合约数量较少。然而,股指期权却有执行价格的差异,在同一到期月份,股指期权会存在多个具有不同执行价格的合约可供交易。
加上不同的合约到期月份,以及买权和卖权两类合约类型的区别,最终便会产生数倍于期货合约数量的期权合约,因此一般挂牌合约数量较多。例如,在8月19日,沪深300股指期货只有4个合约同时交易,但是沪深300股指期权会有300多个合约同时交易。
04 保证金收取方式与模式不同
在股指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向交易所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为到期履约做担保。而在股指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买方已付出了保证金从而免除了义务,因此无需交纳保证金,但对于卖方而言,为了保证当买方选择行权而卖方必须被动履约时能有足够的资金准备,卖方必须交纳保证金。
此外,股指期货与股指期权的保证金模式也有明显区别。在期货合约中,交易保证金由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来决定。在持仓不变的情况下,随着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化,所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也将等比例变化。但在股指期权交易中,保证金必须考虑合约价值与虚值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不能用简单的线性关系来表达。
05 盈亏结算方式不同
一般来说,股指期货的买卖双方在建立头寸后,其盈亏需要每日结算与划转。但对于股指期权,从各个交易所的交易惯例来看,买卖双方在交易以后,其盈亏并不需要每日结算与划转,而是待平仓交易或者合约到期交割时再一次性结算,该特点与股票交易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当然,对于需要承担履约义务的卖方来说,虽然盈亏不需划转,但其股指期权头寸的浮动盈亏将通过保证金冻结的形式来体现。
06 执行环节不同
股指期货合约的执行环节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对于股指期货而言,由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因而在到期日交易结束后的所有股指期货未平仓合约均必须参与交割,并根据交割结算价完成买卖双方的盈亏划转。
但股指期权则与之有所区别,由于股指期权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对等,期权的买方拥有在到期日选择是否对其未平仓头寸提出行权要求并进入交割环节的权利,即当交割对买方有利时,买方将会选择行权并进入交割环节。反之,当交割对买方不利时,买方将会放弃行权。
因此,在期权到期时,对于虚值期权、平值期权以及实值额小于或者等于交割手续费的实值期权来说,由于进入交割环节将会对期权的买方造成不利影响,故这几类期权一般均不会进行交割,只有实值额大于交割手续费的实值期权才有可能进入交割环节。也就是说,在股指期权合约到期时,仅有一部分实值期权会被执行并进入最终的交割环节,按照执行价格与交割结算价的差价进行现金结算。
⑶ 股票期权与股票、期货有什么区别
(一)股票期权与股票
股票期权价格受标的股票价格、价格波动率及分红政策等影响。但股票期权与股票存在显著差异:
一是交易对象不同。股票期权交易对象是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选择权,而股票的交易对象则是个股。
二是收益曲线不同。股票期权的收益曲线是非线性的,股票的收益曲线是线性的。
三是交易方式不同。股票期权采用信用杠杆交易,股票一般采用全现金交易。股票期权的卖方需要缴纳保证金,而股票则是全额现金储备。
四是到期日不同。股票期权合约有具体到期日的约定,合约过期作废。而对于股票,只要没有摘牌,投资者可以无限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权与期货
场内股票期权与期货作为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产品,都能成为投资者实现风险管理的手段。但股票期权不同于期货,体现在:
第一,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不同。股票期权合约是非对称合约,期权买方在合约到期时享有行权与否的选择权,若期权买方选择行权,则期权卖方必须履行义务。而期货合约当事人双方负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合约到期时,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物(或进行现金结算)。
第二,保证金规定不同。股票期权交易中,只有期权卖方需要支付保证金,其保证金一般按照非线性比例收取。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其保证金按照线性比例收取。
第三,风险和获利的对称性不同。股票期权交易中,当事人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并不对称,期权买方承担有限风险(即损失权利金的风险)而可能获得较大盈利;期权卖方享有有限收益(以所获权利金为限)而可能遭受较大亏损。而期货合约当事人双方承担的盈亏风险是对称的。
第四,套期保值与盈利性的权衡不同。股票期权套期保值在锁定风险的同时,预留进一步的盈利空间,当标的股票价格往有利的方向运动时可以获利。而期货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收益变动增长的可能性。
第五,收益曲线不同。期权的盈亏特性为非线性,需要同时关注涨跌方向和到期的价格,通过不同类型合约的组合使用,可实现更多样且立体化的收益曲线,且可复制期货交易的收益曲线。期货的盈亏特性为线性,交易的主要是涨跌方向,无法复制期权交易的收益曲线。
⑷ 个股期权与权证,期货的主要区别,史上最详细的解答
您好,首先了解下个股期权、权证、期货的定义,再看下个股期权与权证和期货的区别。
个股期权的定义:
股票期权也称个股期权。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就个股期权来说,期权的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特定股票或ETF。当然,买方(权利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权利。如果买方决定行使权利,卖方就有义务配合。
权证的定义: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个股期权与权证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性质不同:
个股期权是由交易所设计的标准化合约;权证是非标准化合约,由发行人确定合约要素,除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创设外,还可以作为可分离债的一部分一起发行。
(2)发行主体不同:
个股期权没有发行人,每位市场参与者在有足够保证金的前提下都可以是期权的卖方;权证的发行主体主要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或大股东等第三方。
(3)持仓类型不同:
在个股期权交易中,投资者既可以开仓买入期权,也可以开仓卖出期权;对于权证,投资者只能买入。
(4)履约担保不同:
期权交易的卖出开仓一方因承担义务需要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随着标的证券市值变动而变动);权证交易中发行人以其资产或信用担保履行。
(5)行权后效果不同:
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的行权,仅是资产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相互转移,不影响上市公司的实际流通总股本数;对于上市公司创设的权证,当认购权证行权时,其发行公司必须按照认购权证上规定的股份数目增发新的股票份数,也就是说认购权证每被执行一次,该公司的实际流通总股本数都会增加。
期货合约的定义:
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个股期权与期货合约的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1)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
个股期权合约是非对称性的合约,期权的买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卖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期货合约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也就是说在合约到期时,持有人必须按照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物(或进行现金结算)。
(2)收益风险不同:
在期权交易中,投资人投资者的风险和收益是不对称的。具体为,期权买方承担有限风险(即损失权利金的风险)而盈利则有可能是无限的,期权卖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获得权利金为限)而其潜在风险可能无限;然而,期货投资人合约当事人双方承担的盈亏风险是对称的。
(3)保证金制度不同:
在个股期权交易中,期权卖方应当支付保证金,而期权买方无需支付保证金;在期货交易中,无论是多头还是空头,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抵押。
(4)套期保值与盈利性的权衡:
投资者利用个股期权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锁定管理风险的同时,还预留进一步盈利的空间,即标的股票价格往不利方向运动时可及时锁定风险,往有利方向运动时又可以获取盈利;投资者利用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规避不利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收益变动增长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