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维护股票期权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股票期权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股票期权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股票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合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特定时间按照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股票、跟踪股票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标的证券的标准化合约。第三条从事股票期权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股票期权市场以及利用股票期权交易从事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对股票期权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行业协会按照章程及业务规则,分别对股票期权交易活动及经营机构实行自律管理。第五条证券交易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开展股票期权交易。
股票期权交易品种的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股票期权交易品种应当具有充分的现货交易基础,市场竞争充分,可供交割量充足等,适于进行股票期权交易。第六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履行在证券交易所开展的股票期权交易的结算职能,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股票期权结算参与人(以下简称结算参与人)的共同对手方,为股票期权业务提供多边净额结算服务,并按照货银对付原则实施期权行权结算。第七条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做市业务,期货公司可以从事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与股票期权备兑开仓以及行权相关的证券现货经纪业务。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股票期权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依法从事前款规定的股票期权相关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具体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第八条股票期权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制度。
股票期权做市商(以下简称做市商)应当依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承担为股票期权合约提供双边报价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做市商从事做市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制度,防范做市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得利用从事做市业务的机会,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九条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作为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分别负责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开展股票期权业务涉及的投资者资金安全存管实施监控。第十条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制定股票期权交易、结算规则及相应实施细则。交易规则和结算规则的制定或者修改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实施细则的制定或者修改应当征求中国证监会意见,并在正式发布实施前,报告中国证监会。
经营机构、结算参与人、投资者以及其他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主体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的业务规则。第十一条股票期权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股票期权投资者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指引。
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对股票期权产品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自主承担风险。第十二条经营机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对投资者的身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审慎评估,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和风险识别能力决定是否推荐其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并应当事先对产品、服务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权利义务的信息进行恰当说明,充分揭示风险,经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后,与投资者签订经纪合同,不得误导、欺诈投资者。
经纪合同中应当包括经营机构对投资者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投资者出现交收违约或者保证金不足情形的处理方式以及强行平仓和行权操作等事项。
经营机构应当对投资者与其发生纠纷时的处理规则和程序、投资者投诉的方式和渠道以及投资者权益保障等事项进行说明和公示。
『贰』 股票期权行权的结算方式
证券给付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有义务按照行权价格向权证持有人出售或购买标的证券,即认购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支付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并获得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认沽权证的持有人行权时,应交付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并获得依行权价格及标的证券数量计算的价款。
现金结算方式: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发行人按照约定向权证持有人支付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差额的现金。
证券给付结算方式和现金结算方式的比较
权证如果采用证券给付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其标的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则仅按照结算差价进行现金兑付,标的证券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行权价格:也称行使价,指发行人发行权证时所约定的,权证持有人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价格。
行权比例:一份权证可以购买或出售的标的证券数量。
行权日期:指权证可以进行行权的日期,包括行权起始日和行权截止日。
存续期限:指权证所存在的期限,权证到期即终止交易。投资者须及时关注和了解权证的存续期限,以避免到期没有卖出权证或没有行权从而遭受损失。交易所规定权证的存续期限为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
『叁』 深市期权投教丨了解深市期权交易制度(上)
当我们谈论期权的功能时,往往将期权视作建立在基础性金融资产之上的金融衍生工具,当我们了解期权的交易时,则需要转换视角,将期权本身视作一种金融合约,一种交易对象。投资者通过对期权合约执行买入开仓、卖出平仓等交易操作,按照既定的交易策略,构造出相应的投资组合,从而实现管理风险、降低成本、增强收益等诸多功能。
作为场内期权产品,深市期权产品有一套完备的交易制度,投资者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规定参与交易。我们拟通过两篇文章,与您一同了解深市期权交易制度的知识要点。本篇为上篇,主要内容包括交易日与交易时间、交易撮合与合约价格以及交易委托与申报等。
一、交易日与交易时间
深市期权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深交所公告的休市日,深交所市场休市。
深市期权合约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其中,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其余时段为连续竞价时间。
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二、交易撮合与合约价格
(一)撮合成交原则
深市期权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在连续竞价期间,以涨跌停价格进行申报的,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二)合约价格
1. 开盘价
深市期权合约以当日该合约的第一笔成交价格为开盘价。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2. 收盘价
深市期权合约以当日该合约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为收盘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当日该合约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期权合约的收盘价。
期权合约挂牌首日无成交的,以深交所公布的开盘参考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3. 结算价
与股票市场不同,在期权行情中,还应关注“结算价”。它是计算期权合约每日日终维持保证金、下一交易日开仓保证金、涨跌停价格等数据的基准。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深交所会向市场公布期权合约的结算价。
(1)对于非最后交易日,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是该合约当日收盘集合竞价的成交价。但若当日收盘集合竞价未形成成交价,结算价由深交所根据《交易规则》另行计算。
(2)对于最后交易日,实值合约的结算价由深交所根据合约标的当日收盘价及该合约的行权价确定;虚值或平值合约的结算价为零。
(3)对于期权合约挂牌首日,合约前结算价为深交所公布的开盘参考价。
(4)当合约标的出现除权、除息,合约前结算价也会进行相应调整。
三、交易委托与申报
(一)交易委托
参与期权交易时,您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期权经营机构买卖期权合约。委托类型包括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您需要仔细核对委托指令,包括合约账户号码、合约编码、买卖类型、委托数量、委托类型与价格,以及深交所与期权经营机构要求的其他内容。
其中,买卖类型有买入开仓、卖出平仓、卖出开仓、买入平仓、备兑开仓及备兑平仓等,具体而言:
表格 1:期权交易买卖类型
(二)交易申报
1. 申报时间
深交所在交易时间内接受期权经营机构的交易申报。交易申报经深交所确认后生效。当日申报当日有效。需要注意的是,深交所在每个交易日9:20至9:25、14:59至15:00不接受撤销申报。
2. 申报类型
与委托类型相对应,申报类型包括限价申报与市价申报,具体可分为:
表格 2:期权交易委托类型
3. 申报数量
期权交易的申报数量为1张或其整数倍。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0张,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张。
4. 报价单位
目前,深市期权合约标的为沪深300ETF,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0.0001元人民币。
『肆』 股票期权是不是合法的
只要符合《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的都是合法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15年1月9日颁布112号令颁布了《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就说明了股票期权的合法性,它在各大券商都有业务板块,比如上交所、深交所等。
但是并非所有的股票期权都是合法的,只有符合《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的股票期权才是合法的,其他的均非法。
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是指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
股票期权经营机构,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股票期权业务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
股票期权结算参与人,是指具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股票期权结算业务结算参与人资格的机构。
做市商,是指经证券交易所认可、为其上市交易的股票期权合约提供双边持续报价或者双边回应报价等服务的机构。
权利金,是指股票期权买方向卖方支付的用于购买股票期权合约的资金。
保证金,是指用于结算和保证股票期权合约履行的现金或者证券。
参考链接:网络-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伍』 股票期权交易100问 期权涨跌幅怎样规定
(1)合约涨跌停价格
合约涨跌停价格=合约前结算价格±最大涨跌幅。
(2)合约最大涨幅
期权最大涨幅的计算公式看上去好像很复杂。
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其实认购期权的最大涨幅只有三种可能:(1)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2)(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10%;(3)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最后的结果要视期权的价值状态而定。
10%>市价,最大涨幅小于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介于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和(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10%之间,当认购期权为深度虚值期权时,最大涨幅最小,很可能就只有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
由于认沽期权的内在价值计算公式与认购期权相反,对应的最大涨幅也要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综上所述,假定标的前收盘价接近于市价,不同价值状态期权的最大涨幅X如下:
(3)合约最大跌幅
期权合约的最大跌幅要简单很多,即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而且认购期权与认沽期权计算方法相同,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总体来看,期权的最大涨幅≤合约标的最大涨幅,其中虚值期权最大涨幅最小,最低可低至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而期权的最大跌幅则完全等于合约标的最大跌幅。
此外,根据市场需要,上交所[微博]可以调整期权合约涨跌停价格的计算参数。
『陆』 股票期权交易规则是什么
股票期权交易规则是什么_股票
股期权合约通常包括哪些基本要素以及股票期权交易的规则是什么?关于股票期权的规则及策略的详情你知道多少?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股票期权交易规则如下:
1、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权证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权证卖出申报数量没有限制,对于投资者持有的不到100份的权证,如99份权证也可以申报卖出。
2、权证交易的佣金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行权时向登记公司按股票过户面值缴纳0.05%的股票过户费,不收取行权佣金,投资者可以跟证券公司协商适当的降低交易佣金。
3、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4、权证实行T+0交易,即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
5、接受行权的时间为交易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30。
个股期权合约通常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合约类型: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两种。
认购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权利方)有权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从卖方(义务方)手中买进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买方享有的是买入选择权。
认沽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权利方)有权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将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卖给期权的卖方(义务方),买方享有卖出选择权。
2、合约标的:个股期权合约标的为在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的单只股票或ETF。
3、合约到期日:是合约有效期截止的日期,也是期权买方可行使权利的最后日期。合约到期后自动失效,期权买方不再享有权利,期权卖方不再承担义务。
4、行权价:行权价也称执行价或履约价,是个股期权买方买进或卖出合约标的的价格。
5、合约单位:是一张个股期权合约对应的合约标的数量。一张个股期权合约的交易金额=权利金×合约单位
6、行权价格间距:是相邻两个个股期权行权价格的差值,一般为事先设定。
7、交割方式: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
实物交割是指在期权合约到期后,认购期权的权利方支付现金买入标的资产,认购期权的义务方收入现金卖出标的资产,或认沽期权的权利方卖出标的资产收入现金,认沽期权的义务方买入标的资产并支付现金。(目前的真实交易标的50etf为实物交割)
现金交割是指期权买卖双方按照结算价格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价差,不涉及标的资产的转让。
股票期权交易规则及注意事项
1、每交易日盘中,如果客户保证金实时风险值大于追保线(80%)
证券公司系统有权自动禁止客户新开仓以及资金转出。我司会通过专用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客户发送预警通知,当实时风险值降低至80%以下,系统自动解除交易限制。
2、每交易日收盘,如果客户保证金风险值大于100%(即保证金总额小于所需维持保证金时)
证券公司会通过专用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客户发送强行平仓预警通知,请务必在T+1日上午10:30前通过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等方式将实时风险值降低到80%以下,否则证券公司有权执行强行平仓。
3、每交易日盘中,客户保证金实时风险值大于即时平仓线(120%)
证券公司会通过专用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客户发送强行平仓预警通知,并且证券公司有权执行强行平仓。(即时平仓线会根据情况不同可能会有所浮动,比如合约到期日会上浮)
4、期权交易还需要一个稳定安全的系统
在操作交易前,要选定好性价比高的期权系统,防止信息泄露、保障交易时数据和操作的稳定性。
『柒』 个股期权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上证有50只股票可以交易个股期权。每只股票的权利金不同, 所需要的交易成本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