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权激励后个股第二天表现
大多数受股权激励的股票将在第二天上涨。因为股价的变化受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股票激励会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股权激励是一种针对员工的长期激励方法,属于期权激励的范畴。通常情况下,往往会受到市场的欢迎都是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因为在巨额报酬的诱惑下,如果激励对象是以上市公司高管为主体的,那么可能会激发出更大的潜力,进而促进公司业绩的增长。
拓展资料:
一、股权激励又可以叫做期权激励,这种长期激励机制是企业激励和留住人才的一种方式,而且是目前激励员工最常用的的方法之一。股权激励赋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主要是通过附加条件,使员工能够带入主人的意识,为自己工作,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以此来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工作配合,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
二、企业把自己的一部分股权用来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或优秀员工的一种方式就是股权激励。正常情况下,都是有条件的激励。例如,员工需要在企业中工作多年或实现特定的目标,才能受到激励。
三、股权激励赋予企业管理者一定的经济权利是通过获得公司股权,使其作为股东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服务于公司长远发展的一种激励方式。
1、长期激励
从员工的薪酬结构来看,股权激励其实是一种长期激励,而且员工职位越高,那么公司绩效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为了使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的股东一般都会愿意选择采用这种长期激励的形式,构建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这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实现公司的目标。
2、人才价值奖励机制
人才的价值回报不能靠工资奖金来满足。直接对这些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是比较有效的方式,通过公司的增值回报他们对企业发展的贡献。
3、公司控制权激励
在股权的鼓励下,员工可以参与到与企业发展和管理相关的决策中,在拥有一定的控制权后,他们不仅会关注公司的短期业绩,也会更加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真正对公司负责。
⑵ 什么是股票期权激励,有何规定
股票期权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众多方法之一,属于长期激励的范畴。
网友咨询:
什么是股票期权激励,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即以股票作为手段对经营者进行激励。股权激励的理论依据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和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
期权激励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典型模式,指针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酬偏低、激励不足的现象,在公司中进行的有关股票期权计划的尝试,以期能够更好地激励经营者、降低代理成本、改善治理结构。期权激励的授予对象主要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这些员工在公司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他们掌握着公司的日常决策和经营,因此是激励的重点;另外,技术骨干也是激励的主要对象。
律师补充:
同普通的期权一样,股票期权也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经营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购不购买公司的股票;这种权利是公司无偿赠送给它的经营者的,虽然股票期权和权利是公司无偿赠送的,但是与这种权利联系的公司股票却不是如此,即股票是要经营者用钱去购买的。
股票期权是应用最广泛的前瞻性的激励机制,只有当公司的市场价值上升的时候,享有股票期权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权使雇员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到股票的价值,从而与自己的利益直接挂钩。这也是一种风险与机会并存的激励机制。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⑶ 鼎汉技术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利空还是利好
股权激励是中性偏利好!
股票期权激励是上市公司内部对经营目标的一种保障机制,员工完成了设定的经营成绩,就可以拥有规定的价格在规定的期限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
股权激励有两个作用:一是促使员工为了得到利益,努力达到限制的条件;二是促使员工使用长效手段来达到目标,让市场看到公司未来的成长性,让公司股票在二市场上有上升的动力。
股票激励综合而言,市场对其的解读是中性偏利好,但具体反映在股价上,一般不会出现特别明显的暴涨暴跌。如果限制性措施过严,会使该机制无法起到激励作用,好的设想就可能难以落实或者未能起到预期的效果。
⑷ 股权激励后个股第二天表现 会在第二天上涨
绝大部分受股权激励的股票将在第二天上涨。由于股价的变化受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而股票激励会促进公司经营状况的改善。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通常会受到市场的欢迎。在巨额报酬的诱惑下,倘若上市公司高管是激励对象的主体,那么可能会激发出更大的潜力,从而促进企业业绩的提升。以上就是股权激励后个股第二天表现相关内容。
1 、业绩 股票:就是指在年初确立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考核目标,倘若鼓励目标到年底时达到设置的目标,则企业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金购买公司的股票;
2 、 股票期权 :就是指企业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分配权,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段里以事先确立的价钱购买一定数量的本企业流转个股,还可以放弃这一分配权;
3、股票 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控制权,如果公司股价上涨,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使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增值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
4、限制性 股票:就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出售等有一些与众不同对的限制;
5、 延期支付:就是指企业为激励对象方案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方案,之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没有在当时发放,反倒是按上市公司公平合理市价转换成个股数量;
6、 管理层、 员工收购 :就是指公司高管或全体成员应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变为企业自然人股东,与其他自然人股东风险共担、利益资源共享,从而变更企业的公司股权结构、决定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行持股经营;
7、账 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就是指激励对象在前期按每一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权,在期末再按每股公积金期终值回售给企业。
本文主要写的是股权激励后个股第二天表现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⑸ 广汽集团再度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财经网汽车讯广汽集团拟于9月21日起,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9月10日晚,广汽集团发布公告表示,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5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及预留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广汽集团的《关于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其计划向全体股东派发每10股0.3元人民币(含税)现金股息。
广汽集团拟定于2020年9月12日刊发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并以9月18日为股权登记日,9月21日为除权除息日。
广汽集团表示,自2020年9月21日起,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
其中,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9.40元/股下调为19.37元/股;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从10.13元/股调整为10.10元/股。
实际上,广汽集团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发生过多次调整。
早在2017年12月,广汽集团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广汽集团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议案》。次年6月,广汽集团根据2017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确定了行权价格为19.98元/股,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64,669,560份。
2018年9月,广汽集团根据201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自2018年9月17日起,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9.88元/股。
同年12月,广汽集团确定向457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共计6,233.69万份,当时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61元/股。
2019年6月、12月,以及2020年6月,广汽集团又先后三次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和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
其中,2019年12月,因激励对象离职、退休、考核等原因,广汽集团282名激励对象(含注销部分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注销期权50,124,650份。
据广汽集团介绍,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总经理冯兴亚等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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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大北农股权激励怎么行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
称: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经2014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97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第二个行权期内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即2014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1日止)可行权总数量为2722.5987万份
股票期权;
2、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
告。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情况简介
2011年1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北农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审查。
2011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获得股权激励备案无异议函。
2012年1月11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大北农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012年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权期权首次
授予日为2012年1月12日。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授予102名公司员工共计2,380万份股
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5.94%,行权价格为36.71元。
2、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由于刘勇、黄华栋、张书金、陈勇等4人离职以及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
2012年5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减少至98人,授予数量调整为45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8.21元。
2013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认为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满足,可行权总数量为1824万份,并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截至2013年5月27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98名激励对象中已行权数量为
82.56万份,剩余期权数量为4477.44万份。
由于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2013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
案》,调整后行权价格为9.02元,期权数量为8950.2732万份,其中第一期剩余可
行权数量为3481.0882万份。
2014年1月11日,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结束,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
全部行权,已授予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为5469.1850万份。
由于原激励对象朱策亮离职,2014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调整
后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97人,已授予未行权的期权数量变更为
5445.1974万份。
表:已授予股票期权历次变动情况一览表
该次变
该次取 该次激励 该次变动 该次变动
该次行权 动后激 变动原因
变动日期 消期权 对象减少 后期权数 后行权价
数量 励对象 简要说明
数量 人数 量(万份) 格
人数
2012-1-12 — — — 2380 36.71 102 —
2012-5-16 100 4 2280 36.71 98 离职
2012-5-3 4560 18.21 98 分红送转
2013-5-27 82.56 4477.44 18.21 98 行权
该次变
该次取 该次激励 该次变动 该次变动
该次行权 动后激 变动原因
变动日期 消期权 对象减少 后期权数 后行权价
数量 励对象 简要说明
数量 人数 量(万份) 格
人数
2013-5-28 8950.2732 9.02 98 分红送转
2014-1-11 3481.0882 5469.1850 9.02 98 行权
2014-4-20 23.9876 1 5445.1974 9.02 97 离职
2014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认为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满足,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与公告人员一致,本次可行权总数量为
2722.5987万份。
二、关于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序号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201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等待期内,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中各年度
利 润 分 别 为 76,913.24 万 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
73,728.16万元;2009-2011年经审计
1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
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负。
36458.19万元、34600.47万元,满足
行权条件。
根据《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 2013年,激励计划97名激励对象绩效
2
格。 考核均合格,满足行权条件。
以本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3年度 以本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3 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55%,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13度净利润增长率157.73%,净资
13.5%。 产收益率16.69%,满足行权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4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件。
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5 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的。
说明: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孰低值;净资产收
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孰低值。
综上所述,公司已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实施的激励计划
相关内容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差异,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量为
2722.5987万股,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的30%。
三、本次行权股票来源、种类、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一)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
司定向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行权前
本次行权占股票期
持有的股票 本次行权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激励计划已授予
期权数量 量(万份)
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万份)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常务副
1 薛素文 总裁、财务总 143.9259 71.9630 0.79%
监
2 宋维平 高级副总裁 143.9259 71.9630 0.79%
3 张立忠 高级副总裁 215.8889 107.9445 1.19%
副总裁、董事
4 陈忠恒 71.9630 35.9815 0.40%
会秘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575.7037 287.8520 3.17%
二、其他激励对象
本次行权前
本次行权占股票期
持有的股票 本次行权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激励计划已授予
期权数量 量(万份)
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万份)
其他管理、技术与业务人员(93 人) 4869.4936 2434.7488 26.83%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4869.4936 2434.7488 26.83%
合 计 5445.1973 2722.6008 30.00%
(三)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02元/股。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
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14年1月12日起至2015年1月11日止。
(五)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行权完毕,行权期限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
(六)公司董事会将按《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8号——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
的规定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自主行权,由激励对象选择在可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
相关手续。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激励计划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
备上市条件。
五、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已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实施的激励计
划相关内容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差异,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量
为2722.5987万股,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的30%;
2、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
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明确的可行权条件,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
的情形,其作为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97位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4、同意公司授予的97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依据有关规定和激励计
划行权;
5、股票期权的行权有助于建立股东和职业经理人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约
束机制,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增强公司竞争力。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
六、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核实意见
经核查,本次可行权的97名激励对象与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激励对象的2013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公司激励
计划的《考核方法》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97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的方式进行行权。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是
否符合行权条件进行审议后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7名对象第二个行权
期2013年度绩效考核均合格,其作为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公司的整体业绩亦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八、律师意见
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行权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行权价格、行权时间安排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九、激励计划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激励计划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十、激励计划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
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
效,由公司注销。
十一、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激励计划,假设本次可行权的2722.6008万股若全部行权,对公司当期
和未来各期损益没有影响,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24557.8592万元,其中:总股
本增加2722.6008万股,计2722.6008万元,资本公积增加21835.2584万元。具体
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1、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情况;
2、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
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