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非法获取内幕获利1亿被判了多久
6月22日上午,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海啸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一案公开宣判,认定陈海啸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成交额9592万余元、获利1.03亿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5亿元;违法所得1.03亿余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海啸又向明某、石某泄露巢东股份重组的内幕信息,并推荐二人买入巢东股份股票。两人买入巢东股份后,分别获利208万余元、214万余元。
2015年6月25日,陈海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海啸系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其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陈海啸还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违反了股票交易应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