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南海仲裁是什么回事
即使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当中相关的规定,一个非常重要的精神叫做“以陆定海”,在南海诸岛而言就是以岛控海。我们对南海相应的权利包括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和其他一切的海洋权益,均源自于我们中国之于南海诸岛的主权。这体现了我们“以陆定海”的原则。而菲律宾一直以来把这个原则进行了一个倒置,歪曲成了“以海定陆”,以所谓中国南沙部分的岛礁处于菲律宾所谓的专属经济区之内,来确定这些岛礁和海域的归属,是完全违背国际法原则的。而他这场国际仲裁也是秉持着这样一个原则来的。
所以从根子上来说,从基础上来说,(南海仲裁案)就是错误的。任何一个国家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都不会接受,都不会参与这场非法的国际仲裁。
⑵ 南海仲裁案 是什么
南海仲裁案,是一个临时组建的仲裁庭,就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进行的所谓“裁决”,其实质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
2016年7月12日,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终裁决”,判菲律宾“胜诉”,并否定了“九段线”,还宣称中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
仲裁庭背景:
仲裁庭五人中,阿尔弗雷德·H.A.·松斯是一名教授,其余四人都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或前任法官,其中托马斯·A·门萨是临时仲裁庭主席。按照程序,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柳井俊二在接受菲律宾2013年1月强行提出的仲裁案后,于2013年5月组成由五名“专业人士”组成的仲裁庭。
菲律宾方面指派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德国人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宾;由于中方不参与仲裁,因此剩余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南海仲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