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石化天价酒单的社会评论
沸沸扬扬的中石化“天价酒”事件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天价酒”事件被曝光之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开过三个会,会议主要有两个议题,一是严查“天价购酒”泄密人,查出后严惩;二是如何应对媒体,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准接受采访。
尽快弄清整个事件真相不可或缺。同样的道理,作为当事一方,反思、检讨和道歉至关重要,也应积极配合舆论监督甚至是上级调查部门的工作。可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不仅没有反思,反而一边追查泄密“内鬼”,一边要求员工“闭嘴”,真是令人大跌眼镜。难不成“天价购酒”有理,泄密有错?
不管泄密也好,得罪人多惹来报复也罢,“泄密人”都没错。如果知道内幕的人个个守口如瓶,对当事一方而言,当然是再好不过,但却是不正常现象,一方面容易让犯错者逃脱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一种纵容行为,很可能导致犯更严重的错误。说白了,泄密值得鼓励和表扬,更值得保护。
常言道,“酒后吐真言”。看来,喝了天价酒的中石化是不善于吐真言的,甚至还走向了极端的方面。这边“八字还没一撇”,那边又“风起云涌”,这哪是应有的态度和做事风格?
“不自查铺张浪费的奢侈作风,却查所谓的内鬼,看来老百姓还要继续使用掺茅台酒的汽油了。”这是网友发出的感叹。具体而言,中石化“追查泄密人”也好,“防”记者也罢,都是错上加错的举动。
中石化“追查泄密人”,我们“追问”中石化:谁给了他们消费“天价酒”的权力?又有什么权力“追查泄密人”和“防”记者?
Ⅱ 中石化天价酒单网络爆料
在2011年4月11日的天涯论坛上,一篇题为《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涉嫌巨额公款挥霍》的帖子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帖子中附有四张发票,总计消费金额大约168万元。其中一张来自“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的发票显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在2010年9月3日购买了大量茅台酒,包括30年、15年、50年和53度飞天各品种,总价958320元。帖子中还提及了文字材料,直指鲁广余总经理涉嫌利用便利店非油品促销费用,在2010年9月起分批购买高档酒,总额达到259万元。据爆料人称,这些酒并非用于公司活动,而是由鲁广余个人掌控,其去向不明。
爆料人强调,这些发票是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去年中秋节期间的购酒记录,购买量之大令人震惊,一次购买就超过几十万元。更惊人的是,所有酒品是在短短一周内购得,总金额更是超过300万元。此次事件引发了对中石化高层财务管理的质疑和对鲁广余行为的严厉批评。
2011年4月,有网民爆料称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几百万高档酒供私人支配。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的新闻发言人证实2010年公司确实采购了数批酒,但称“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购进,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 而相关知情人透露,没听说也没见过公司出售这些高档酒,网曝所购酒部分是用于接待。曝光事件过后,中石化严密追查泄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