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协会简介
山东省银行业协会,全称Shandong Provincial Banking Association(SDBA),于2001年7月5日正式成立。该协会由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批准设立,并在山东省民政厅注册,由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管辖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邮政储汇局,银联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集团财务公司以及外资银行在鲁的营业机构和代表机构等组成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联合而成,是一个非盈利性的行业性社会组织。
协会的核心使命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经济金融政策,开展行业自律,保护行业权益,促进有序竞争,协调行业关系,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山东省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各会员单位代表组成,其执行机构为理事会,由四家商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交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恒丰银行董事长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轮流担任会长。日常运营由秘书处负责,这是一个负责执行理事会工作计划、组织活动的部门。秘书处下设自律维权部、业务协调部、信息宣传部、培训工作部和综合部等六个职能部门,分别处理相关事务,确保协会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