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的非公开增发价是如何定的
内部定价。不低于前20日均价的一个折扣比例。关键是最后表决时股东会能够通过,和报批时能够被批准。
理想状态下,增发股票应该是中性的,因为低了自然是原股东利益受损,高了就是新股东利益受损,所以你应该关注的是这笔新入的资金能否给公司的业务和市场带来新的活力,还有新的大股东会对公司未来发展策略造成什么影响,而不是关心这笔资金本身。
B. 圆通快递上市了没有
圆通速递股票,公司全称是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辽宁,成立于1992年12月22日,从事交运物流,于2000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类别是上交所主板A股,上市股票代码为sh600233。
网上发行日期是2000年4月24日,发行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00元,总共发行3500万股,发行市值达总市值2.80亿元,发行市盈率达27.36倍,募集到资金净额为2.70亿元。2000年6月8日正式上市,首日开盘价为20.00元,收盘报20.00元,最高可达21.00元,换手率为20.00%。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以快递服务为核心,围绕客户需求提供代收货款、仓配一体等物流延伸服务。公司以自营的枢纽转运中心和扁平的终端加盟网络为基础,积极拓展终端网点、优化网络建设,不断提升网络覆盖广度和密度、提高时效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最具性价比的快递服务。截至2017年底,公司在全国范围拥有自营枢纽转运中心64个,加盟商3,000家,快递服务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地级以上城市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以上城市覆盖率达到96.52%,航空机队10架;2017年,公司完成先达国际控股权的收购,迅速拓展公司全球网络覆盖,现已基本形成了覆盖欧洲、北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全球物流骨干网络。
公司亮点:
公司优势:公司目前在全国范围拥有自营枢纽转运中心62个,终端网点达到37,713个。截至2016年底,公司快递服务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地级以上城市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以上城市覆盖率达到96.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航线覆盖城市113个,累计开通航线数量1,373条;公司汽运网络全网运输车辆超过36,000辆,陆路运输干线3,475条;与此同时,公司已陆续推出港澳台、东南亚、中亚、欧洲、美洲、澳洲及韩日快递专线产品,实现快件通达主要海外市场。
2020年公司ROE:11.16%,ROA:7.61%,毛利率9.04%,净利率5.29%;每股收益0.5723元。
2021年第三季度显示,公司实现净利润3.09亿元,同比增长-25.68%;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1.77%,毛利率6.49%,每股收益0.0975元。
11月9日13:09:59圆通速递最新价13.26元,跌2.57%,换手率0.23%,流通市值418.96亿。
机构评级预测:
预计圆通速递股票公司2021-2023年营业收入为430.0亿/521.0亿/629.3亿元,每股净资产为7.5600/8.2304/8.9893元,营业利润为19.74亿/24.46亿/30.23亿元,每股收益(元)为0.5241/0.6482/0.7945元/股,上一个月预测每股收益为0.5667/0.6615/0.7823元/股,归母净利润15.52亿/19.31亿/23.8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8.13/9.22/10.34。
6月内总共有16家机构对圆通速递进行评级。其中7家持买入,9家继续增持,总体评级系数为4.44分,根据综合评级结果给予圆通速递股票“买入”评级。
所属概念:
HS300_MSCI中国阿里概念标准普尔富时罗素股权激励沪股通交运物流快递概念辽宁板块融资融券上证380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创立于2000年5月,现已成为一家集新快递物流、新科技、新金融等业务板块以及航空货运、国内国际协同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
C. 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如何产生
问:?哪些情况可以在董事会、股东大会阶段确定发行价格,哪些情况必须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市场投标决定价格? 答:根据《证券发行办法》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实施细则对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定价基准日必须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和发行期的首日这三个日期中选取,股票均价的计算应为充分考虑成交额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权均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细则》对以重大资产重组、引进长期战略投资为目的的发行和以筹集现金为目的的发行采取了不同的定价机制。 对于通过非公开发行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引进长期战略投资为目的的,可以在董事会、股东大会阶段事先确定发行价格。该种目的的发行,通常对发行对象有特定的要求,除了能带来资金外,往往还能带来具有盈利能力的资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上下游业务等,因此《实施细则》允许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自行确定发行对象的具体名单、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发行数量,体现了公司自决的市场化原则。同时《实施细则》规定,此类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以上,这既符合长期战略投资的本意,又可很大程度上避免因认购股票后可在短期内抛售获利而引发的不公平现象。 对于以筹集现金为目的的发行,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采取竞价方式定价。发行人的主要目的是筹集资金,对发行对象没有限制,发行对象属于财务型投资者。在目前上市公司股东对管理层的约束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为使发行结果更加公平公正,使发行价格贴近公司投资价值,《实施细则》规定,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必须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经过有效的市场竞价产生。竞价制度的要点有三:一是严格贯彻价高者得的原则,价格是第一优先考虑的要素;二是扩大询价范围,确保充分竞争,防止询价范围小、容易被操纵的现象;三是认购报价过程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在竞价结束前泄露认购报价情况。 问:今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资产认购股份事项的,上市公司按何种程序办理? 答: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资产认购股份事项的,可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另一种是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对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考虑到重大重组行为具有特殊性,将使公司基本面和股票估值基础发生重大变化,为避免因其他投资者搭便车而造成发行过程有失公平,《实施细则》要求,今后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应当分开办理,分两次发行。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资产认购股份、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应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提交申请文件。需指出的是,与《重组办法》关于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规定相一致,按照《实施细则》办理非公开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问: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应注意哪些事项?如何编制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预案? 答: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应注意以下事项:(1)大股东或者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必须事先确定,且须在董事会前与相应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避免发行对象误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2)应严格按照细则规定制作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避免由于决议不明或决议事项欠缺,造成董事会滥用股东大会授权,或者形成发行核准障碍;(3)要在董事会前提前编制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4)相关董事、股东,该回避的要回避。 所有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充分披露对投资者敏感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为此,本次配套制订并同时公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重点要求发行人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或者战略投资者的,还应当披露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发行对象用资产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还应当突出披露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的效益情况、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和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D. 圆通速递股票多少钱
据我所知,这家叫做圆通速递的股票价格目前是12.76元一股的,喜欢投资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的。
E. 圆通:37.9亿“定增”会后19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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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圆通速递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以 下简称“发审会审核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7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 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 —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 《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的规定 和要求,本公司对自前次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出具日(2021 年 6 月 2 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是否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 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说明如下:
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公司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前归母净利润”)为 64,562.2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50%;2021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 59,435.17 万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 33.74%。
公司发审会后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在发审会前是否可以合理预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通过了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根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扣非前归母 净利润同比下降 33.5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33.74%。发审会前,公司 经营状况正常,市场竞争情况、公司收费标准变动等对 2021 年 1-6 月份的业绩 影响无法准确预估,但公司及保荐机构已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文件、公告文件 中对公司可能面临的经营业绩变动相关风险做出提示。
业绩变动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人员、市场基础,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不 会因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下滑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项目预计实施进 度和预计效益、实施具体内容不会因此调整,本次募集资金与项目实施进度、实 施具体内容匹配,不会造成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时点合理。综上所述,公司 业绩变动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承诺,自前次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出具日(2021 年 6 月 2 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以下简称“会后事项期间”),本公司无中国证监会《关于加 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 [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所述的可能影响本次 发行上市条件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会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事项。
本公司对所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了逐条核查,并承诺如下: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A11855 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1744 号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960 号。本公司 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在会后事项期间,本公 司没有发生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2、经核查,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没有出现影响本次发行的情形。
3、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除上述业绩下滑外,其他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 架构变化的情形。
6、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2021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许张清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2021 年 9 月 9 日,本公司林凯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许张清、林 凯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局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管理层 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上述人员变动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8、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管罚[2021]19 号), 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中金公司罚款 185.8 万元。前述行政处罚不会影响中 金公司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不会影响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除以上外,经办本公司业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律师北京市金杜 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签字会计师由张朱华变更为孔垂刚,除此外未发生其他更换。
10、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进行盈利预测。
11、本公司及其董事局主席、总裁、主要股东在会后事项期间没有发生重大 的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本公司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12、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13、在会后事项期间没有发生影响本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
14、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 发生变化。
15、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发行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 项。
18、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不存在因媒体质疑报道以及相关质疑报道对本次 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19、本公司将在批文有效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财务数据有效期内发行 。
综上所述,本公司在会后事项期间不存在上述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做出 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发生。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 司仍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37.9亿的“定增”有效期延长一年
9月14日,圆通速递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8月26日,圆通速递宣布,董事局提请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 。
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达发行上限631,966,135股,发行完成后,蛟龙集团将持有公司29.20%股份,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喻会蛟、张小娟夫妇将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2.66%、1.95%股份,并通过其实际控制的蛟龙集团、上海圆鼎合计控制公司29.72%股份。 喻会蛟、张小娟夫妇将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34.32%股份。
2020 年 9 月 17 日,圆通速递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自 2020 年 9 月 17 日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止 。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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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什么是非公开发行股票
我们查看上市公司公告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发现很多上市铅厅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代表的是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特定投资者一般包括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者一些战略性的机构投资者,特定投资者购买股份后,上市公司获得资金,所以说非公开发行股份是上市公司融资的重要渠道,但看到上市公司发布拟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的时候,即有人认为是利好消息,也有人认为利好消息,下面我们从非公开发行的本质上剖析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
非公开发行扩大产能奠定未来成长基础,并且该公司的属于5G行业,典型的是目前目前我国在主导“新基建”建设,积极跟上国家政策扶持下红利的,所以很多投资者认定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是构成利好。总结: 上面我们通过非公开发行的股价的确定,公司的股本的变化,非公开发行公司的目的重点分析了非公开发行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
我个人觉得短期可能对股价上涨造成影响,但能够帮助完成融资,可能对后期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帮助,中长线的投资者需要重点上市公司融资的目的,对未来发展的构成的影响,自己要充分分析里面的投资逻辑。感觉写的好点个赞呀,欢迎大家关注点评。
G. 圆通是什么时候上市的
2016年10月20日。
2016年1月16日,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与圆通速递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而圆通速递董事长喻渭蛟也向媒体承认确实计划通过此举借壳上市。
2016年3月22日晚间,大杨创世发布公告,圆通速递将以175亿元的价格向其借壳上市。
2016年10月20日,公司证券简称“大杨创世”更名为“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登陆A股,当日圆通速递收盘报34.56元,大跌4.37%。
(7)圆通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扩展阅读:
圆通拟作价175亿借壳上市 :
圆通上市的消息有了新进展。昨晚,大杨创世发出公告称,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系列交易,置出现有全部资产及负债,实现圆通借壳上市。圆通速递整体作价175亿元。
根据方案,公司拟将全部资产与负债出售予蛟龙集团、云锋新创,后者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交易作价为12.34亿元。同时公司拟以7.72元/股,向圆通速递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合计22.67亿股,作价175亿元收购圆通速递100%股权。
此外,大杨创世将以每股10.25元,向喻会蛟、张小娟、阿里创投、光锐投资、圆鼎投资、沣恒投资和祺骁投资,共计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3亿元,用于转运中心建设和智能设备升级项目、运能网络提升项目、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建设。
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大幅增至28.21亿股,其中蛟龙集团持股比例为51.18%,为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圆通速递的实际控制人喻会蛟、张小娟夫妇。此外,阿里创投、云锋新创将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1.09%和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