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非公开发行股票如何定价
根据《证券发行办法》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不低于停牌前20个交易平均股价的90%,发行方和认购方两者协商约定的。
实际控制人有打压自家股票重组增发的嫌疑。自己的资产重组入上市公司可以换出更多的股票,低位增发后再做高股票价,换股者或现金买入增发股份者赚钱。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者来说应该不是坏事。
拓展资料
非公开发行股票利好还是利空?
股票非公开发行只不过是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一种形式,无法明确的说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这还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以及最终是否落到实处。
股票非公开发行与公开发行一样,都是为了募集资金,然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面向特定对象发行,比如企业职工、战略投资者等等。不仅可以募集到企业发展的资金,也能决定资金的投资方向,所以,就这一层面来讲,股票非公开发行大概率利好。
其实,只要上市公司成长性良好,发展潜力大,不管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股票,都表示着利好。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定向增发如何定价?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选择有三种,分别为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期首日(鼓励方式)。根据证监会最新的窗口指导,长期停牌的公司(超过20个交易日),要求复牌后交易至少20个交易日后再确定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⑵ 增发价格怎么算
定向增发的价格是发行前某一阶段平均价格的一定比例,定向增发价格确定是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比如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为100元,则固定价格区间在80元至1000元之间。定增是指向特定投资者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发行股份以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固定增加的目的是为了重组和并购,包括认购现金、非现金资产包括股权、债权和其他资产。
定增,简而言之,就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参与的投资者不超过10人。很少有人直接参与投资。一般通过机构募资参与投资,投资门槛非常高。固定增长的一大特点是折价买入股票,即折价发行。目前普遍折扣空间在10%~30%,但折扣空间有进一步收窄的趋势。窗口引导等一系列政策正在引导定向增发价格向市场价格倾斜,这也是定增长市场面临的市场环境变化。固定增长的另一个特点是锁定期,可以是一年或三年,到期只能撤回。但从去年开始,固定增长市场出现了固定增长公募基金,为给定的增长投资增加了流动性,这也是未来市场的热门创新产品。
1、定增价格确定原则:股票的发行价格高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价格的90%。定价基准日没有严格限制。可以是股东大会的公告日,也可以是董事会决议的公告日,甚至可以是股票发行首日。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原则上不予反馈;最新窗口指引:定价基准日前停牌时间不得超过20个交易日。允许复牌后超过20个交易日的,视为定价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总交易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总交易量。
2、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完成之日起可以上市交易,发行价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格但不低于90%,或发行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平均价格的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且不低于90%的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3、固定增量的基本要求:非公开发行产品以集合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股票锁定期或锁定期为12个月,非关联方可谨慎参与,需识别关联方;客户承诺,我们及我们的最终认购人不包括与上述机构和人员有关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关联方。
4、上市公司投资固定增发股份的,原则上投资资本不超过增发后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超过持股比例下限的实际控制。固定增发股份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或全体投资者增发股份的方式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是我之前某个阶段的平均价格的一定比例发行。一般而言,增发价格不低于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例如,个股定增的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50元,定增幅度在40元至50元之间。在下列情况下,上市公司需要重新定义固定上涨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已届满,方案有变。其他对本次发行定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同时,进行定增时,发行对象不得超过35家,所发行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大股东认购为18个月,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存在违规等。
⑶ 非公开发行的A股价格怎么定
你好:
1、定增或非公开增发,通常预案出来的时候,就已经价格基本定了
2、一般的定价是按照:公告之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平均价90%左右增发
3、一般来说,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基本上是利好,是相对公开发行而言
4、至于利好的程度,一是要看融资后的项目情况,二是要看发行价格的高低,三是看发行的规模和锁定股票的时间
⑷ 股票定增价格如何确定
定向增发股票是指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的股票。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敬枣薯策、上市亮者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固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岩搜行低价的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⑸ 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何确定
不管是公开还是非公开增发,其增发的股价是在方案公告当日的20日平均价格附近,或者说是不低于这个价格的时候,则会向上调整!当被批下来增发的时候,其一般则为20日价格平均线价发行!
非公开,一般有1年的锁定期!继续当前的操作就可以了!
⑹ 什么叫非公开增发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
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们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现反常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6)非公开增发股票价格怎么定扩展阅读: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1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⑺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如何确定买入价格
你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
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比较接近定价时的股票价格,一般不须要进行除权。
但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后到实际发行前,上市公司股票发生除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也应该相应调整。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⑻ 增发价是什么意思股票增发价如何确定
对于洲际油气停牌原因,网友们各种猜测,其中就有网友认为可能是洲际油气调低增发价的原因,这个原因是猜测,不过有多少投资者真的了解股票增发价是什么意思呢?本篇就来说说增发价的问题。⑼ 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怎么确定
第七条《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统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被2020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8号公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取代。
第二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