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减持管理办法的三十一条内容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交所股东减持需遵守以下规定:
2.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连续90天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 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减持限制期结束后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所持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
4.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时,连续90天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此外,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5.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以下情况下不得减持股份:
a. 上市公司或大股东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或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后未满六个月;
b. 大股东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c.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6. 综上所述,深交所股东减持股票的规定旨在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对于想要了解这一规定的投资者来说,上述内容应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2.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票规则
规则:1、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2、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24个月后解禁,也就是24个月才能进行减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12个月后解禁,也就是12个月才能进行减持。
三、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新规2021: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 这个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但是从大股东,变成了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都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这风险太大了,估计没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个盘的! 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这个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过野路子玩清仓式减持的! 比如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