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三板上市的公司的法人股东在上市后将股权转让给个人,个人再次转让免征个税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规定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二、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个人转让股票时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⑵ 新三板摘牌后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可以获得保护措施和补偿。根据有关规定,自愿在新三板摘牌的公司,应当对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安排保护措施。例如:股权回购、股权并购等。对于被强制退市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和所在证券公司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对股东进行补偿。
什么是新三板已摘牌?
新三板已摘牌是指公司股票在新三板上市期限届满或者依法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时,由证券交易所终止该公司的上市交易,该股票不再在证券公司进行交易。新三板企业摘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动摘牌,另一类是强制摘牌。